淮安恩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房屋拆除残值处置
公开转让交易公告
交易项目名称 |
淮安恩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房屋拆除残值处置公开转让交易公告 | ||||
项目编号 |
ZZCQ2024051700012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 5 月 17 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4年5月31日 | ||
批准单位 |
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批准文件 |
《关于淮安恩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房屋拆除残值处置的请示》 | ||||
转让方名称 |
淮安高新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物概况 |
1、本次标的具体信息请见附件一《淮安恩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房屋拆除残值处置清单明细》 2、本次资产转让不存在资产抵押、担保和司法诉讼情况。 提示:拆除开工前,成交人须编制拆除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确认后方可进场拆除作业,并接受采购人委托的监理单位现场管理,成交人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配备项目管理队伍并持证上岗;根据城管部门要求,拆除垃圾须运输至淮安市城管部门确认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统一处置,该项处置费用由成交人承担;竞买人在做出申请受让的决定之前,应实地查看、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充分考虑拆除成本,审慎决策、报价。 | ||||
标的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中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测绘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中泰评报字【2024】第K08070503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5月7日 | ||||
评估价格 |
23.45万元 | ||||
转让底价 |
23.45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1、本次转让的废旧资产名称、数量及实物状况以现场勘查实物为准,转让方不对本次处置的废旧资产现状价值作出任何承诺; 2、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勘查现场,以目前现状为准,本项目须将所有拆除后建筑垃圾及残留物清理。 3、最终成交价仅为转让资产本身价格,转让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保管费、进场车辆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负担; 4、受让方必须在拆除施工前为拆除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在实施拆除工作时须做好安全文明措施,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 5、安全和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乙方需缴纳成交价款的10%作为安全和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如无异常情况给予退还(无息)。 6、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应用数字人民币的通知》(淮协调办发【2023】33号)要求,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项目交易价款使用数字人民币结算。产权交易双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前开通数字人民币账户,便于数字人民币结算交易价款。 7、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转让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意向受让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意向受让方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意向受让方须按淮安市城管局要求,将拆除建筑垃圾运输至淮安市建筑垃圾处置中心。(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用,没有不良记录;(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8、本次资产转让中产生的相关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规定各自承担;(意向受让方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9、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受让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10、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如不是境外投资者,不用提供) 11、意向受让方在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须承诺在转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注:所有材料均需上传到报名系统中 | ||||
备查文件 |
一、批准处置文件; 二、产权情况说明; 三、评估报告; 四、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五、转让合同样本。 | ||||
其他说明 |
一、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申请材料(所有资料上传至报名系统资审材料中): 1、营利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3、单位内部同意参与本次受让的决策文件(原件); 4、“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所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5、产权意向转让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注:上述所有材料(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 《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请见附件。 二、申请程序: (一)本次公开转让实行互联网交易,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登录易交易平台(www.ejy365.com)进行注册报名。 注册会员您可以参考:如何注册会员? 项目报名您可以参考:如何报名? 报名时,需要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网上报名。 具体操作详见报名如何上传附件; 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操作问题,可咨询易交易400客服,联系电话:4008289082 (二)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意向受让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易交易系统上向意向受让方发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 (三)如征集到多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以不低于转让底价的价格与意向受让方协议转让。 (四)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按交易中心发给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所要求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缴纳期限,支付保证金45000元以确定正式参加受让,逾期则视为放弃。 2、意向受让方在被最终确定为受让人之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定 《资产转让合同》,受让方应于合同生效后按相关规定支付成交价款。 3、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物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签《资产转让合同》或拒付成交价款或放弃受让的,该行为构成违约,交易中心将根据转让方申请,将受让方缴纳的受让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划转转让方,补偿转让方损失。 (五)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件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杨女士(交易中心) |
王先生(转让方) | ||
联系电话 |
0517-80859003 |
0517-81560060 | |||
投诉电话 |
徐先生0517-83638591 | ||||
产权登记表.docx03、清单.pdf15、淮安恩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房屋拆除残值处置合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