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洛阳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后勤处委托,就洛阳市公安局2017年度警用装备(七)项目进行邀请竞争性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洛阳市公安局2017年度警用装备(七)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及项目编号:中资采代[2017]0904号
三、结果简要说明: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 号规格 |
制造商 名称 |
数量 |
1 |
眼镜型密拍密录仪 |
毕思特、BEST-1 |
北京毕思特联合科技有限公司 |
2 |
2 |
立体隔墙监听系统 |
和为永泰、HWCW-III |
北京和为永泰科技有限公司 |
1 |
3 |
猫眼反窥镜 |
毕思特、BEST-VN2 |
北京毕思特联合科技有限公司 |
2 |
4 |
便携式终端数据获取设备 |
毕思特、警务通PA568 Plus |
北京毕思特联合科技有限公司 |
1 |
5 |
电子押解器 |
森讯达/SXD-YSQ |
深圳市森讯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4 |
四、评审日期及地点:
日期:2017年9月14日上午9:30
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大曌国际5号楼1单元3101室
五、评审委员会名单:马涛 郑丽霞 陈宏涛
六、成交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名称:河南隆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119号59幢6-702
七、成交金额:161200元。
八、公告媒体:(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九、公告日:2017年9月14日(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名称:洛阳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后勤处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体育场路一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379-63133707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大曌国际5号楼1单元3101室
联系人:张先生(工号:Lyszfcg2004) 李女士(工号:Lyszfcg2005)
电话:0379-80887951 80887952
电子邮箱:zzgjzbdl@163.com
十四、附:洛阳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后勤处洛阳市公安局2017年度警用装备(七)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点击下载]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