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昆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单位:昆山市琨澄水利水务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震川路污水提升泵站除臭设施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45.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1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gz2021-ng-018号
预算金额45.6万元
招标公司昆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朱玲英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爱忠0512-57172999
标书截止时间2021/11/23
投标截止时间2021/12/07
公告正文
昆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单位:昆山市琨澄水利水务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震川路污水提升泵站除臭设施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GZ2021-NG-018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震川路污水提升泵站除臭设施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5.6万元, 招标人为昆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单位:昆山市琨澄水利水务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为震川路污水提升泵站除臭设施采购项目,对现状泵站的进水井、格栅间、提升泵井等收集的气体进行除臭处理,处理气量Q=3000m3/h。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震川路污水提升泵站除臭设施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震川路污水提升泵站除臭设施采购项目:
5.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需将以下文件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原件备查,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核。
1.1.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提供上年度的财务年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除臭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6)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网站对应查询截图)
(9)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网站对应查询截图)
(10)对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单位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单位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注: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人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人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11-16 00:00到2021-11-23 17:00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12-07 14:00:00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12-07 14:00:00
开标地点:昆山市萧林路189号4楼会议室
七、其他
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受昆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单位:昆山市琨澄水利水务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为其拟采购的震川路污水提升泵站除臭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投标。
1.项目编号:SZGZ2021-NG-018号
2.项目名称:震川路污水提升泵站除臭设施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震川路污水提升泵站除臭设施采购项目,对现状泵站的进水井、格栅间、提升泵井等收集的气体进行除臭处理,处理气量Q=3000m3/h。
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日历日)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同时安装、调试完成,试运行三个月并通过最终验收。
5.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需将以下文件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原件备查,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核。
1.1.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提供上年度的财务年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除臭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6)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网站对应查询截图)
(9)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网站对应查询截图)
(10)对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单位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单位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注: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人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人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6.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3日17:00(北京时间)前(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售后不退。
(3)交款方式:购买标书时交纳。
(4)报名地址:昆山市萧林路189号5楼招标采购部。
7.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2)电子投标文件:完整(盖章)投标文件扫描件壹份(PDF格式),投标报价明细表壹份(excel格式),以U盘或光盘形式提供,无需密封。
(3)纸质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1年12月7日13:30(北京时间)
(4)纸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7日14:00(北京时间)
(5)接收地点:昆山市萧林路189号4楼会议室
(6)接收人: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8.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1年12月7日14: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昆山市萧林路189号4楼会议室。
9.预算、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伍万陆仟元整(¥:456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
①数额: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元)
②交纳方式:投标供应商以银行转账凭证方式(金额必须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完全一致且在有效使用期内),不接受现金及其他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代理机构。
③保证金交纳账号信息:
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帐 号:3220 1986 4800 5250 098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昆山萧林路支行
(3)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5%。
10.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11.联系事项:
(1)采购人:昆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单位:昆山市琨澄水利水务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紫竹路1283号
联系人:朱玲英 联系电话:0512-57531323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萧林路189号新港湾光大广场401、501室
联系人:张爱忠、金艺培 联系电话:0512-57172999
(3)此项目为自行监管项目,昆山市水务集团监督电话:0512-57518257
12.本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第五个工作日。
备注:请贵单位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昆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单位:昆山市琨澄水利水务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
昆山市紫竹路1283号
联 系 人
:
朱玲英
电 话
:
0512-57531323
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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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
:
玉山镇萧林路189号401、501室
联 系 人
:
张爱忠、金艺培
电 话
:
0512-57172999
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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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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