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保屯路211弄12号-15号、16号-17号、22号-25号、30号-33号、36号及保屯路213号等旧住房成套综合改造(拆除重建)项目施工总承包(不含桩基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10000015103814000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上海南房(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6339132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2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9
公告正文
- 招标项目编号:
- e3100000151038140003
- 公告标段(包)数量:
- 1
- 标段(包)编号:
- e3100000151038140003001
- 公告标题:
- 保屯路211弄12号-15号、16号-17号、22号-25号、30号-33号、36号及保屯路213号等旧住房成套综合改造(拆除重建)项目施工总承包(不含桩基工程)
- 公告内容:
-
资格预审公告 报建编号: 2302HP0228 标段号: C02 招标人: 上海南房(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黄浦区河南南路1008号 招标项目名称: 保屯路211弄12号-15号、16号-17号、22号-25号、30号-33号、36号及保屯路213号等旧住房成套综合改造(拆除重建)项目施工总承包(不含桩基工程) 建设地点: 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基地东至354-01地块、南至保屯路211弄5-6号、西至保屯路、北至354-03地块,总用地面积为5426.5平方米 工程规模描述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基地总建筑面积为16237.03平方米,包括(1)新建总建筑面积为16226.6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2315.1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3911.52平方米;(2)修缮原有垃圾房10.35平方米;绿化面积为755.4平方米;共设置65个机动车停车位和54个非机动车停车位(以规划最终意见为准)。新建4幢4~7层住宅、2层地下室和相关配套设施,以及绿化、道路、管线等室外总体工程;修缮现状垃圾房;对现状室外管线采取截管、敷设临时管线等措施,以保障基地周边非搬迁居民的正常生活;复建施工期占用的公共绿地。最高建筑高度为20.3米。 工程总投资: 40372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14121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141193681.48元人民币(14119.368148万元) 施工工期: 625日历天 其他说明: / 资格预审申请条件 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业绩要求: 近5年内企业已完成的或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新建或改建或扩建。(近5年内指:2018年1月1日至至资格预审报名截止日前)(须提供合同信息报送号,例W2017080132053。外省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项目编码,例1101071704060102。以合同信息表中所示时间为准。)(如果涉及保密工程及其他特殊原因无合同信息报送号,投标人需提供相关原件备查) 信用分要求: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60分。 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1.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招标人将接受□上级公司 ■下级公司为合格申请人。 2.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是,■否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是,□否 □项目整体/标段预留:仅限中小企业资格预审申请,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联合体/分包预留:须由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或者资格预审申请人承诺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并且上述联合体或者分包预留中,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在投标价的占比不低于 %。 注: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3.其他:无要求(如需)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2023年09月28日 00时00分到2023年10月11日 00时00分 注意: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 br />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63391326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0月19日 10时00分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是
开启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投标保函 招标文件工本费: 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10月28日 00时00分到2023年11月02日 00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0日 10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开标方式: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监管部门: 上海市黄浦区建筑业管理署 备注: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1、当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7家,则不再实施资格预审评审。当3≤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招标人确认其全部入围参加投标。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由招标人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选取7家的申请人入围参加投标。同时形成资格预审入围投标人的决议并加盖招标人单位公章。 2、当资格预审通过的申请人中,同一公司(指同一集团公司)下属所有公司同时通过的申请人若超过两家,由招标人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确定不超过两家入围参加投标。 3、资格预审工本费500元,远程开标后支付。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3-09-27
- 公告发布媒体: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公告源URL:
https://ciac.zjw.sh.gov.cn/NetInterBidweb/GKTB/DefaultV2017.aspx?gkzbxh=193407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3-09-28 00:00: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 2023-10-11 00:00:00
-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公告发布责任人:
- 阎霆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10-19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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