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高铁北站TOD酒店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2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3/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xsq-2023-030
预算金额120万元
招标公司绍兴市镜湖科技城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相洋洋1506850949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超莹1506850949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高铁北站TOD酒店顾问服务项目的潜在磋商响应人应在线下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4月11日9 :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XSQ-2023-030
项目名称:高铁北站TOD酒店顾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2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高铁北站TOD酒店顾问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1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按双方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提供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磋商响应人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则不需要提供);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时间: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4日上午8:30-11:30时整;下午14:00-17:00时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以下方式三选一:①在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692号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政府采购部受理(不接受电话获取);②将获取时需提供的资料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发送至邮箱948112261@qq.com;③允许将获取时需提供的资料邮寄(建议采用EMS或顺丰快递,邮寄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692号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收人:陈超莹,联系电话15068509493,快递寄出后,请将快递底单照片发送邮件至948112261@qq.com)。
获取后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书面说明。
3.获取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等(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11日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692号)。
开标时间:2023年4月11日9:30
开标地点: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692号)。
本项目投标与开标采用以下方式:
1.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允许磋商响应人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建议采用EMS或顺丰快递。邮寄送达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692号(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收人:陈超莹,联系方式:15068509493。快递寄出后,请将快递底单照片发送邮件至948112261@qq.com)。同时请充分考虑快递时间,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除邮寄外包装外,磋商响应文件仍需要按磋商文件要求封包,但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包封缺损或保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磋商响应人自行承担。
2.同时允许磋商响应人现场送达(即交即走)的方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
3.磋商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4.本项目磋商文件内对磋商现场原件核验不作要求,采购人有权在标后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原件核验。磋商响应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响应人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磋商响应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绍兴市镜湖科技城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155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相洋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5177122
质疑联系人:钱华琴
质疑联系方式:0575-887188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692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超莹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8979685/15068509493
质疑联系人:孙莉
质疑联系方式:0575-88976639
3.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
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155号
联系人:单剑峰
监督电话:0575-8918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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