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新建13座公厕工程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3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19/07/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c2019fw024
预算金额33万元
招标联系人崔秀春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金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寇超029-89527191
标书截止时间2019/07/19
投标截止时间2019/07/26
公告正文

陕西中金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新建13座公厕工程监理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新建13座公厕工程监理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TC2019FW024

三、采购人名称: 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西安市红埠街33号

联系人:崔秀春

电话:029-8731918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金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新世纪大厦5层526室

联系人:寇超

电话:029-89527191

传真:029-89527191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新建13座公厕工程监理项目1项

项目概况: 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新建13座公厕工程监理

项目用途: 建设监理服务

采购预算: 33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六个月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4)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特定资格条件:(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2)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截止日当天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并将网页截图附在评审资料中。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请单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监工程项目;(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西安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信用档案”备案且无不良记录。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7-15 09:00:00至2019-07-19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新世纪大厦5层526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7-26 15: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新世纪大厦5层525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7-26 15: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新世纪大厦5层525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9527191

2、开户名称:陕西中金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二环支行

4、账 号:801116001421002339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中金招标有限公司

2019-07-1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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