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黎城县交通运输局竞争性谈判黎城县“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工程(县乡公路改造工程)港东至辛村线施工监理项目(二次)的结果公告
金额
30.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6/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4262022ctp00047
预算金额30.9万元
招标公司黎城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嘉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贾浩楠17603453012
中标公司辽宁省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30.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04262022CTP00047
二、项目名称:黎城县“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工程(县乡公路改造工程)港东至辛村线施工监理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黎城县“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工程(县乡公路改造工程)港东至辛村线施工监理项目(二次) | 黎城县“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工程(县乡公路改造工程)港东至辛村线施工监理项目服务。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的相应规定为准。 | 不限 | 批 | 报价:305000(元) | 辽宁省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178号 | 9121010224267653XW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黎城县“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工程(县乡公路改造工程)港东至辛村线施工监理项目(二次) | 黎城县“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工程(县乡公路改造工程)港东至辛村线施工监理项目(二次) | 黎城县“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工程(县乡公路改造工程)港东至辛村线施工监理项目(二次)服务。 | 黎城县“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工程(县乡公路改造工程)港东至辛村线施工监理项目(二次)服务。 | 监理服务期限与黎城县“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工程(县乡公路改造工程)港东至辛村线的施工总工期一致 | 合格率达 1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芳,贾卫民,李晋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收取成交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63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黎城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黎城县广北路8号
联系方式:0355-65898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嘉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帝豪天成
联系方式:176034530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浩楠
电 话:17603453012
附件信息:
监理文件.docx监理文件.docx
240.2K
一、项目基本情况黎城县“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工程(县乡公路改造工程)港东至辛村线施工监理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章谈判公告
5、采购需求:黎城县“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工程(县乡公路改造工程)港东至辛村线施工监理项目(二次)服务。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的相应规定为准。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万玖仟元整(小写:309000元)4、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万玖仟元整(小写:309000元)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2、项目名称:黎城县“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工程(县乡公路改造工程)港东至辛村线施工监理项目(二次)1、项目编号:1404262022CTP00047
三、获取谈判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且项目总监必须是交通运输部颁发且在本单位注册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2.落实政府采购政府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6、合同履行期限(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限与黎城县“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工程(县乡公路改造工程)港东至辛村线的施工总工期一致;
1.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4.售价:0元3.方式: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在线获取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1.时间:2022年06月23日至2022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2.地点:长治市长兴中路帝豪天城二号楼三单元0303室;1.时间:2022年06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2.地点: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
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2.2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2.1公告发布媒介: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1.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2.4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供应商。2.3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供应商可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投标无效。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电子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
地址:长治市长兴中路帝豪天城二号楼三单元0303室名称:山西嘉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355-6589813地址:黎城县广北路8号名称:黎城县交通运输局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电话:13903451869项目联系人:王先生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3903451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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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n | \n采购人名称\n | \n黎城县交通运输局\n |
\n2\n | \n采购代理名称\n | \n山西嘉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n |
\n3\n | \n项目名称\n | \n黎城县“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工程(县乡公路改造工程)港东至辛村线施工监理项目(二次)\n |
\n4\n | \n项目编号\n | \n 1404262022CTP00047\n |
\n5\n | \n建设地点\n | \n黎城县东阳关镇\n |
\n6\n | \n采购方式\n | \n竞争性谈判\n |
\n7\n | \n资金来源\n | \n财政资金\n |
\n8\n | \n预算金额\n | \n309000元\n |
\n9\n | \n合同履行期限\n | \n监理服务期限与黎城县“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工程(县乡公路改造工程)港东至辛村线的施工总工期一致;\n |
\n10\n | \n招标范围\n | \n具体采购范围以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谈判文件中\n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n |
\n11\n | \n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n | \n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n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n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n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n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n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n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n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且项目总监必须是交通运输部颁发且在本单位注册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n |
\n12\n | \n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n | \n不接受\n接受,应满足下列条件:\n |
\n13\n | \n评审方法\n | \n最低评标价法\n |
\n14\n | \n谈判有效期\n | \n90天(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始计算)\n |
\n15\n | \n谈判保证金\n | \n保证金的形式:电汇、银行转账\n保证金的金额:4000.00(肆仟元整)\n递交时限:投标截止时间前\n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递交)\n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全额退还)\n保证金凭证:银行转账单扫描件\n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n保证金帐户名称:山西嘉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n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n保证金账号:143000789012016008701\n行号:301164000018\n |
\n16\n | \n响应文件递交\n | \n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8日15时00分\n递交地址:长治市长兴中路帝豪天城二号楼三单元0303室\n |
\n17\n | \n谈判时间及地点\n | \n谈判时间:2022年06月28日15时00分\n开标地点:长治市长兴中路帝豪天城二号楼三单元0303室\n |
\n18\n | \n谈判程序\n | \n本次谈判采用一轮谈判、二轮报价方式进行。\n |
\n19\n | \n谈判小组的组建\n | \n谈判小组构成:3人;\n评委确定方式:长治市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n其中专业、技术专家不低于三分之二。\n |
\n20\n | \n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直\n接确定成交供应商\n | \n是\n否,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名\n |
\n21\n | \n成交结果公示\n | \n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谈判结果将在本项目谈判公告发\n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n |
\n22\n | \n代理服务费\n | \n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11]534号文)和发改办价格\n[2003]85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n |
2.2“服务”指本谈判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1“工程”指本谈判文件中所述所有工程。2.定义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谈判活动的全过程。1.适用范围一、总则
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余额应当不少于本次招标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符合本项目、承认并承诺履行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报价。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2.4“供应商”指符合本谈判文件要求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4供应商应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条件:3.3本次谈判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谈判,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谈判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报价费用(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供应商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且项目总监必须是交通运输部颁发且在本单位注册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5)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第一部分谈判公告;6.1谈判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6.谈判文件的内容二、谈判文件5.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谈判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予以告知。5.通知
第五部分合同原则;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审办法;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发布;不足3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7.2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发布。7.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内容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提出,要求采购人对谈判文件予以澄清。7.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报价被拒绝或无效报价处理。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等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三、响应文件7.4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一经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参与项目信息,及时登陆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件规定的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服务满足谈判文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的文件。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和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按要求加密上传。
谈判保证金金额:4000元9.4.1递交方式:电汇9.4谈判保证金9.3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谈判文件第六部分。9.2报价一览表格式由系统固定格式生成,供应商须将本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报价金额,服务期等内容同时填报于报价一览表附表,加盖电子签章后在系统内上传。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上传及要求按第一章第六条规定执行。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保证金帐户名称:山西嘉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2022年6月28日15时00分之前谈判保证金的递交最迟时间为:谈判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在成交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财务部门依据供应商提供的账户信息函办理谈判保证金(不计利息)的退还事宜。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退还方式:通过收款单位账户全额退至投标单位银行基本帐户注: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基本帐户递交至需递交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行号:301164000018保证金账号:143000789012016008701
9.5谈判报价(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9.4.2有下列情形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9.5.6任何超出谈判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谈判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9.5.5供应商应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报价。9.5.4本次谈判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9.5.3供应商必须整包进行投报,不得拆包分项投报。9.5.2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供应商报出的总价为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9.5.1所有谈判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应包括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及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4报价一览表为第一轮谈判报价,要求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10.2供应商照搬照抄谈判文件资格、报价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作无效报价处理。10.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谈判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0.响应文件填写说明9.5.7对于有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辅材的项目,供应商自行设计表格,填写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容。
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0.8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0.7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因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0.6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报价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不能确定”的字样。10.5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谈判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3.1响应文件须按照谈判文件第一章谈判公告中规定的解密时间进行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未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报价无效。13.响应文件的加密上传及解密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做无效报价处理。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2.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3.3.2供应商对电子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在电子响应文件上进行,修改完成后重新上传。13.3.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3.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3.2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谈判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6.成立谈判小组15.本次谈判的谈判轮次、报价轮次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五、谈判程序响应文件须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谈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4.谈判截止时间13.3.3在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17.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供应商的第一轮报价、服务期、质量承诺在第一轮报价记录表上予以记录,并请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17.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随机抽取响应文件的方式,向所有供应商宣读供应商的名称、价格、服务期、质量承诺、书面补充、修改内容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的其它内容。17.第一轮公开报价16.3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由所抽取的经济、技术专家通过推荐方式确定其中一人为谈判小组组长,负责主持本次谈判活动。16.2谈判小组成员在谈判当日确定。其中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从山西省财政局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产生。16.1谈判小组人数及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确定谈判方案18.2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由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谈判保证金是否按比例交纳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对于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作无效报价处理。18.1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从而确定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名单。18.资格符合审查
20.1.1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谈判,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20.1第一轮公开报价本次谈判采取一轮谈判、二轮报价方式进行。20.组织商务、技术谈判19.2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各响应文件进行全面详细的审核,在审核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书面谈判要点并在谈判小组成员评定意见表中详细记录。19.1谈判小组根据采购项目需求情况,熟悉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等条款以及评定原则等事项。
20.2.1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谈判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工程项目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谈判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20.2.组建谈判小组20.1.5代理机构将对第一轮报价做记录,并在第一轮公开报价后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在开标记录上签章确认。20.1.4第一轮公开报价将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价格、服务期、质量承诺以及代理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20.1.3第一轮公开报价前,由已经签到的供应商推荐代表查验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并签字后由主持人拆封,进行第一轮公开报价。20.1.2供应商参加谈判的代表必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1.3.3谈判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核之后,应该在‘审查情况表’中对审查情况做详细记录。谈判小组须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21.3.2符合性审查评审工作开始后,谈判小组须对各响应文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核。21.3.1资格性审查21.第一轮谈判
22.4.3第二轮报价即最终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供应商公布报价情况。22.4.2第二轮报价采用电子方式做出,供应商须按照代理机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统一密封报出;22.4.1各供应商以技术、商务谈判后的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二轮即最终报价;22.第二轮报价(最终报价)21.3.5第一轮谈判结束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结合第一轮谈判整体情况,对项目的要求进行统一意见填写。21.3.4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审核的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在审核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谈判要点。
24.1谈判小组各评审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谈判最终承诺以及最终报价情况,依照在符合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的原则,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汇总各评审专家个人意见,形成谈判小组集体推荐意见,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于谈判结束后现场统一告知所有参加谈判活动的供应商。对于符合“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衡量标准须在谈判小组组长主持下,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共同认定。24.确定成交供应商第二轮报价结束后,代理机构将第二轮报价情况向谈判小组通报。谈判小组须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谈判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23.报价的澄清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谈判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6.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5.3谈判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法律法规要求违背的任何资料。25.2在谈判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1在谈判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5.谈判保密
28.成交服务费27.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7.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谈判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成交通知六、签订合同
29.2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工程,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招标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29.3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除符合《政府招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外,其他情形将被视为严重违约。29.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9.签订合同28.1本次谈判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收取成交服务费,请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31.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1.披露供应商自领取谈判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招标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谈判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0.保密七、保密和披露29.4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招标代理机构备案。
33.1谈判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3.质疑32.1供应商对政府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2.询问八、询问和质疑31.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招标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33.4质疑应严格按照如下格式书面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33.3供应商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信息公告正式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33.2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谈判信息公告正式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采购文件获取日期: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质疑项目的名称: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质疑事项2法律依据: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制作说明: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请求:
33.5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按照一式二份提供。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4)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3)质疑函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2)质疑未按格式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3.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3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发改委监管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九、供应商违规处罚33.9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33.8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33.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6)成交后未按本谈判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5)在谈判期间,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的;(4)公开报价后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采购货物中含信息安全产品,必须是列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供应商须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投标无效。1、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否则投标无效。35.政府采购政策十、政府采购政策(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事项。(7)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5%的折扣。(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须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4、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2)政府优先采购:投标货物中有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且提供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根据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评分标准,给予加分处理。(1)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投报“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投标无效。3、采购货物中含节能、环保产品,依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本文件所有表述简称为“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6)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能够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供应商是联合体的,联合体给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联合体中有大中型企业也有小型、微型企业的,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折扣。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3)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
二、符合性审查内容及标准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谈判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说明:一、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内容\n | \n标准\n |
\n1\n | \n营业执照\n | \n有效且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n |
\n2\n | \n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n | \n供应商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且项目总监必须是交通运输部颁发且在本单位注册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n |
\n3\n | \n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n | \n有效且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n |
\n4\n | \n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n | \n有效且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n |
\n序号\n | \n内容\n | \n标准\n |
\n商务部分\n | ||
\n1\n | \n报价是否超过最高限价。\n | |
\n2\n | \n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n | |
\n3\n | \n报价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或加盖单位电子公章\n | |
\n4\n | \n响应文件格式是否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n | |
\n5\n | \n响应文件有效期是否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n | |
\n6\n | \n响应保证金是否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n | |
\n技术部分\n | ||
\n1\n | \n监理大纲\n | \n内容齐全,符合技术要求\n |
\n2\n | \n监理服务期限\n | \n符合谈判文件要求\n |
\n3\n | \n质量标准\n | \n符合谈判文件要求\n |
\n4\n | \n项目管理机构配\n备情况表\n | \n提供人员证件(身份证复印件,人员资格证书等),内容齐\n全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n |
四、评审方法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谈判文件为无效响应。三、无效响应的情形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谈判小组要遵循谈判文件规定的原则。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谈判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无效。说明:
1.3第一轮公开报价前,由已经签到的供应商代表解密响应文件,进行第一轮公开报价。1.2供应商参加谈判的代表必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1.1采购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谈判,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1.第一轮公开报价本次谈判采取一轮谈判、二轮报价方式进行。本次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在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最低有效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3.1资格性审查3、第一轮谈判(技术谈判)2.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谈判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工程项目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谈判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2.组建谈判小组1.5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第一轮报价做记录,并在第一轮公开报价后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记录上签字确认。1.4第一轮公开报价将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价格、质量标准以及代理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3.5第一轮谈判结束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结合第一轮谈判整体情况,对项目的要求进行统一意见填写。3.4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审核的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在审核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谈判要点。3.3谈判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核之后,应该在‘审查情况表’中对审查情况做详细记录。谈判小组须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3.2符合性审查评审工作开始后,谈判小组须对各响应文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核。
第二轮报价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第二轮报价情况向谈判小组通报。谈判小组须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谈判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5.报价的澄清4.3第二轮报价即最终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供应商公布报价情况。4.2第二轮报价,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统一报出;4.1各供应商以技术、商务谈判后的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二轮即最终报价;4.第二轮报价(最终报价)
一、项目概况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6.3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汇总各评审专家个人意见,形成谈判小组集体推荐意见,确定中标人。6.2谈判小组各评审专家将根据技术谈判承诺、商务谈判承诺以及最终报价情况确定中标人。6.1本次谈判按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人,即在符合需求、质量和服务期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人。6.确定成交候选人
6、履约保证金:不适用5、付款方式:按施工进度比例,予以支付4、质量标准:合格率达100%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实施地位于东阳关镇,起点位于东黄须村北,顺接乡道港辛线,起点桩号K6+428,经善业村,终点位于辛村,终点桩号K11+866,路线全长为5.438公里,路基宽度7.5米,全线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全线桥涵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2、建设地点:黎城县东阳关镇1、项目名称:黎城县“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工程(县乡公路改造工程)港东至辛村线施工监理项目(二次)
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规模、项目地理位置、周边环境、树木情况、文物情况、地址地貌、气候及气象条件、道路交通状况、市政情况等。1.项目概况委托人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在本章中明确相应的监理要求,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三、监理服务要求本项目监理服务费为309000元。二、项目预算
1.成果文件的组成四、成果文件要求5.其他要求4.监理人员和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3.监理内容、依据2.监理范围:为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监理范围应与所采购项目一致。
(2)电子版的要求(1)纸质版的要求5.成果文件的载体要求4.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3.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2.成果文件的深度
2.委托人提供的设备清单:如电脑、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等;1.委托人提供的办公房屋及冷暖设施:如办公室数量及面积、空调等;(一)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五、委托人财产清单6.成果文件的其他要求(3)其他要求
3.委托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2.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1.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二)委托人提供的资料……3.委托人提供的设施清单: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三)委托人财产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7.其他资料;6.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5.技术标准、规范;4.勘察文件、设计文件等资料;
2.委托人提供的交通条件1.委托人提供的生活条件六、委托人提供的便利条件……2.委托人财产退还要求;1.委托人财产使用要求;
2.监理人自备的办公设备:如电脑、软件、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1.监理人自备的工作手册:如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七、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4.委托人提供的协助人员3.委托人提供的网络、通讯条件
八、委托人的其他要求……6.监理人自备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工具;5.监理人自备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4.监理人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3.监理人自备的交通工具:如出行车辆等;
(GF-2012-0202)第五章合同格式(仅供参考)……委托人的其他要求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示范文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1.工程名称:;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监理人(全称):委托人(全称):第一部分协议书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二、词语限定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3.工程规模:;2.工程地点:;
6.附录,即:5.通用条件;4.专用条件;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1.协议书;
五、签约酬金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四、总监理工程师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其中:2.相关服务酬金:。1.监理酬金:。包括:签约酬金(大写):(¥)。
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1.监理期限:六、期限(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七、双方承诺(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相关服务期限:
3.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2.订立地点:。1.订立时间:年月日。八、合同订立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邮政编码:邮政编码:住所:住所: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份。
第二部分通用条件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传真:传真:电话:电话: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定义1.定义与解释
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解释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通用条件;(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1)协议书;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监理人的义务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2.1监理依据包括: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1)严重过失行为的;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4履行职责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
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
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2.6文件资料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2.5提交报告
3.3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3.2提供资料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3.1告知3.委托人的义务
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3.4委托人代表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4.违约责任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3.7支付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6答复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
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1.2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4.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4.3除外责任4.2.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2.2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4.2.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5.3支付酬金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2支付申请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1支付货币5.支付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6.1生效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
6.2.5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2变更
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6.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6.3暂停与解除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3.6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6.3.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6.3.4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6.3.3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6.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
7.1协商7.争议解决(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6.4终止
8.其他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3仲裁或诉讼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2调解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3咨询费用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2检测费用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8.1外出考察费用
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6保密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8.5守法诚信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4奖励
第三部分专用条件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8.8著作权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8.7通知
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监理人义务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解释1.定义与解释
2.2.1监理依据包括: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2.1.1监理范围包括:
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2.4履行职责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2.5提交报告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3.4委托人代表3.委托人义务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违约责任委托人同意在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3.6答复委托人代表为:。
5.1支付货币5.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5.3支付酬金币种为:,比例为:,汇率为:。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支付次数\n | \n支付时间\n | \n支付比例\n | \n支付金额(万元)\n |
\n首付款\n | \n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n | \n | \n |
\n第二次付款\n | \n | \n | \n |
\n第三次付款\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n最后付款\n | \n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届满14天内\n | \n | \n |
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6.2变更本合同生效条件:。6.1生效
7.2调解7.争议解决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8.其他(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种方式:7.3仲裁或诉讼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进行调解。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8.4奖励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8.3咨询费用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8.2检测费用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8.6保密奖励金额的比率为%。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9.补充条款。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8.8著作权
。A-2设计阶段:。A-1勘察阶段: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A-4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A-3保修阶段: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名称\n | \n数量\n | \n工作要求\n | \n提供时间\n |
\n1. 工程技术人员 \n | \n | \n | \n |
\n2. 辅助工作人员\n | \n | \n | \n |
\n3. 其他人员\n | \n | \n | \n |
\n | \n | \n | \n |
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B-2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名称\n | \n数量\n | \n面积\n | \n提供时间\n |
\n1. 办公用房\n | \n \n | \n \n | \n |
\n2. 生活用房\n | \n | \n | \n |
\n3. 试验用房\n | \n | \n | \n |
\n4. 样品用房\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n | \n |
\n名称\n | \n份数\n | \n提供时间\n | \n备注\n |
\n1. 工程立项文件\n | \n | \n | \n |
\n2. 工程勘察文件\n | \n | \n | \n |
\n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n | \n | \n | \n |
\n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n | \n | \n | \n |
\n5. 施工许可文件\n | \n | \n | \n |
\n6. 其他文件\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名称\n | \n数量\n | \n型号与规格\n | \n提供时间\n |
\n1. 通讯设备\n | \n | \n | \n |
\n2. 办公设备\n | \n | \n | \n |
\n3. 交通工具\n | \n | \n | \n |
\n4. 检测和试验设备\n | \n | \n | \n |
\n | \n | \n | \n |
4.谈判小组将应用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和完整的。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1.投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章的顺序编排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章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难以查找,后果由投标供应商承担。投标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正/副)本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件文应
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一、报价函商务部分目录
十、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九、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八、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内容包括:失信被执行人的名称、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记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记录截图七、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六、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五、营业执照
五、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四、监理大纲(格式自拟)三、报价一览表二、谈判保证金凭证一、企业简介技术部分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日起的有效期内遵守本谈判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报价金额为大写元(¥元)。为此:致:(采购人)一、报价函商务部分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谈判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谈判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4、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3、提供谈判须知规定的全部谈判文件,包括谈判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等。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谈判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包括谈判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9、如果在谈判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8、保证遵守谈判文件的规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4、我方承诺接受谈判文件中《合同原则》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供应商代表姓名:电话: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5)在服务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传真:邮编:日期: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供应商(公章):E-mail:
单位性质:单位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致该报价被拒绝。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移动)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职务:姓名:性别: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日期:供应商(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
\n\n\n\n\n\n正面\n | \n背面\n |
投标人:(盖单位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山西嘉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n\n\n\n\n\n正面\n | \n背面\n |
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
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联系地址和电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供应商名称(自然人姓名):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未曾作出虚假政府采购承诺;(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不存在失信惩戒、重点关注和风险提示信息;(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技术部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注:1.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人、本人(签字或电子印章):供应商(电子章):
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三、报价一览表二、谈判保证金凭证一、供应商简介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2、投标总价为供应商所报出的本项目全部价格之和。注:1、此表需另制一份,和投标函一起单独密封提交,供唱标使用。货币:人民币/元
\n\n\n\n\n\n\n\n\n\n\n\n\n\n\n\n\n\n\n\n\n项目名称\n | \n | ||
\n投标总报价\n | \n人民币(大写)\n | \n(小写)\n | |
\n服务期限\n | \n | \n监理质量\n | \n |
\n备注\n | \n |
质量控制;监理大纲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四、监理大纲;日期:
监理设施;项目监理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岗位职责;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生产监理工作;
(二)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注:供应商应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还应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基本情况表五、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合理化建议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投标人名称\n | \n | |||||||
\n注册地址\n | \n | \n邮政编码\n | \n | |||||
\n联系方式\n | \n联系人\n | \n | \n电 话\n | \n | ||||
\n联系方式\n | \n传真\n | \n | \n网 址\n | \n | ||||
\n法定代表人\n | \n姓名\n | \n | \n技术职称\n | \n | \n电话\n | \n | ||
\n技术负责人\n | \n姓名\n | \n | \n技术职称\n | \n | \n电话\n | \n | ||
\n企业监理资质证书\n | \n类型:等级:证书号:\n | |||||||
\n质量管理体系证书\n(如有)\n | \n类型:等级:证书号:\n | |||||||
\n营业执照号\n | \n | \n员工总人数:\n | ||||||
\n注册资本\n | \n | \n其中\n | \n高级职称人员\n | \n | ||||
\n成立日期\n | \n | \n其中\n | \n中级职称人员\n | \n | ||||
\n基本账户开户银行\n | \n | \n其中\n | \n技术人员数量\n | \n | ||||
\n基本账户银行账号\n | \n | \n其中\n | \n各类注册人员\n | \n | ||||
\n经营范围\n | \n | |||||||
\n投标人关联企业情 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n同单位)\n | \n | |||||||
\n备注\n | \n |
\n序号\n | \n本项目任职\n | \n姓名\n | \n职称\n | \n专业\n | \n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n | \n备注\n | ||
\n序号\n | \n本项目任职\n | \n姓名\n | \n职称\n | \n专业\n | \n证书名称\n | \n级别\n | \n证号\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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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注:供应商应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三)主要人员简历表注:拟委派的主要人员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人员,以及供应商认为完成该项目施工监理工作其他人员。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姓名\n | \n | \n年龄\n | \n | \n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n | \n | |||
\n职称\n | \n | \n学历\n | \n | \n拟在本项目任职\n | \n | |||
\n工作年限\n | \n | \n从事监理工作年限\n | \n | |||||
\n毕业学校\n | \n年毕业于学校专业\n | |||||||
\n主要工作经历\n | ||||||||
\n时间\n | \n参加过的类似项目\n | \n担任职务\n | \n委托人及联系电话\n | |||||
\n | \n | \n | \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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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序号\n | \n仪器设备名称\n | \n型号规格\n | \n数量\n | \n国别产地\n | \n制造年份\n | \n用途\n | \n备注\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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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若涉及填写,无涉及可不填写)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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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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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若涉及填写,无涉及可不填写)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公章)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若涉及填写,无涉及可不填写)日期:企业名称(盖章):
注:供应商因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所提供信息与事实不符,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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