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沈阳市]沈阳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加气站改造项目设计[重发第1次公告]
【发稿时间 :2023-08-22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加气站改造项目设计已由沈发改核字[2023]1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沈阳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沈阳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加气站改造项目设计
2.2 建设地点: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街92号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
2.4 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位于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大街南八马路南(和平区胜利南街 92 号),既有用地面积 2546.31 平方米。设计对原 CNG 加气子站液压平推加气设备设施更新改造,改造后加气站等级性质不变。拆除原液压平推撬装压缩机,新设 CNG压缩机集成撬1座(含液压活塞压缩机1台、6m3 储气瓶组1组、卸气柱1台);8台加气机利旧,站内停放 CNG 储气瓶组拖车1辆。原站房、罩棚利旧;配套改建管线、附属设施等。项目建设期 6个月。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包括(1)工艺设计:设备安装后进出口各管线连接及部分管线抽换。相关参数:工艺系统设计压力:27.5Mpa; 工艺系统工作压力:≤25.0M;日加气能力:10000Nm³/d;系统工作温度:-40℃~+40℃;卸气完成后余压:≤3.0Mpa;(2)土建设计:集成撬基础,站内场地路面铺平。(3)仪表电气:新增 CNG 压缩机集成撬供电及其防雷、防静电保护、接地系统。(4)优先提供设备参数选型。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一个标段。
2.8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600 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2日08:30时至2023年8月28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5.3 其他要求: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资格确认并领取招标文件,其他方式不予受理。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9月12日9:30时(北京时间)。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现场纸质文件递交。
6.3 递交地址: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4楼)。
6.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5 根据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实名制的通知》,请投标人开标前自行完成实名认证,并进行项目负责人二次刷卡。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 名:杜笑阳 姓 名: 杜笑阳
单 位:沈阳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单 位:沈阳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职 务:工艺工程师 职 务:工艺工程师
职 称:工程师 职 称:工程师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沈阳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龙工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新华路8号
电话:024-23520300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附属楼7楼
联系人:佟欣、孙盟
电 话:024—83738984、83733406
传真:024-83738988
邮箱:sydtgczx@163.com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