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0万元
招标联系人-2289003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东莞市梵黛嘉实业有限公司(二次改扩建) 受理号(号)20230024830项目名称东莞市梵黛嘉实业有限公司(二次改扩建)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向西工业一路6号建设单位东莞市梵黛嘉实业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东莞市宇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概况东莞市梵黛嘉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建设单位位于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向西工业一路6号,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的加工生产。二次改扩建后项目总投资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环保投资占比为4.8%。项目占地面积约为6000m2,建筑面积约为5600m2。员工人数共200人,在项目内食宿。二次改扩建项目投产后主要从事塑胶制品的加工生产,拟年产塑胶制品734t/a。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1、注塑:注塑工序有机废气经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1-1)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2、新增喷漆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TA004)”处理后与收集的自然晾干、注塑、移印、丝印、UV打印工序废气一同汇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5)”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5)。废水:1、新增研磨废水、清洗废水经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2、注塑工序冷却用水、切削液混合液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水帘柜废水、水喷淋废水经收集后交石马河流域外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噪声:采用消声、降噪、隔音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和实体墙隔声后,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固废: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设置专门的危废仓库暂存,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公示时间2023-11-20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联系电话22890039通讯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红棉路6号创新科技园10号楼228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初步审查意见附件附件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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