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关于拟批复尉氏县兴业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40万立方混凝土等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
关于拟批复尉氏县兴业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40万立方混凝土等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拟对尉氏县兴业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40万立方混凝土等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4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尉氏县兴业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40万立方混凝土建设项目
尉氏县门楼任乡花张村
尉氏县兴业混凝土有限公司
河南环华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措施投资15万元
1、废气。本项目砂石骨料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投料过程同时配置雾化喷淋,粉尘收集后分别汇入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筒仓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排放,上料及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水泥制品生产过程颗粒物有组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及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 年修订版)商砼(沥青)搅拌站A级指标。
2、废水。本项目搅拌设备清洗废水、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辆清洗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定期由附近村民拉走堆肥,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依托现有项目厂区大门出入口设置1套车辆冲洗装置+循环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车间清扫收集粉尘、砂石分离机分离残渣及三级沉淀池沉渣、车辆冲洗沉淀池沉渣、检测后的混凝土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生活垃圾处理处置。
尉氏县方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干粉砂浆3万吨建设项目
尉氏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兴业路与鑫都路交叉口向西150米66号
尉氏县方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秋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措施投资15万元
1、废气。本项目烘干机出料仓出料粉尘经低氮燃烧、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15m 排气筒排放,上料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排放,搅拌粉尘经密闭搅拌机+袋式除尘器+15排气筒排放,SO2、NOx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1066-2020)排放限值,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限值。
2、废水。本项目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定期由附近村民拉走堆肥,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可《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原料废包装袋收集后定期外售;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车间清扫收集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外售建筑垃圾再生单位处置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生活垃圾处理处置。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371-27962652
通讯地址:尉氏县行政服务中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