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及相关成员单位小额诉讼、委托及劳动争议法律服务(标段1:知识产权类纠纷)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及相关成员单位小额诉讼、委托及劳动争议法律服务(标段1:知识产权类纠纷)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及相关成员单位小额诉讼、委托及劳动争议法律服务项目(标段1:知识产权类纠纷)
1.2 采购单位: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成员单位
1.3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中核”建设,持续增强全体员工法治意识,提升集团公司及成员单位法律纠纷案件处置效率和质量,充分发挥“整体·协同”效用,拟开展总部及二级单位小额诉讼 、委托及劳动争议律所专项集中采购。
参与本次集采的采购单位,可以自行决定在发生相关法律纠纷案件或业务时是否委托入选的律师事务所,如决定委托入选律所,可直接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不再履行本单位采购程序,并签订具体的委托合同。
采购单位不对框架期内委托的法律服务数量、总服务费用作出承诺。框架期内,采购单位对符合本次服务范围内的法律服务委托入选律师事务所代理的,该律师事务所应当接受委托。如事项复杂难度过大或难以完成委托工作的,律师事务所可向采购单位申请不予接受委托。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将监督入选律师事务所工作情况,对多次无正当理由拒绝代理、服务质量不高、工作效率较低、未能有效完成委托任务等情况的,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有权依据框架服务协议中止双方合作关系。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成交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知识产权类纠纷采购,根据具体项目,提供案件委托代理、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服务。
供应商应选择3个标段中的其中一个标段参加竞争性谈判(标段1:知识产权类纠纷;标段2:证券与资本市场类服务;标段3:其他法律纠纷。其中,标段2应为中核集团法律服务机构库内的律师事务所),未明确具体标段或选择2个及以上标段的,本次应答将被否决。
2.2 服务期限:3年。
2.3 服务地点:具体项目所在地点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有效的执业许可证书。
(2)财务要求: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a、诉讼类(含仲裁)的委托代理中,律师事务所应承诺安排合伙人(或视为合伙人级别)及以上的律师出庭应诉。
b、诉讼类(含仲裁)和非诉类法律服务中,律师事务所应承诺根据委托人要求就委托事项涉及的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单位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6)其他:参与本项目(报名)、下载文件、上传文件(报价)环节中出现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情况的(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参与本项目(报名)环节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情况的;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4年11月8日17:00—2024年11月12日17:00
4.3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供应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尚未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 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应答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递交应答文件方式: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初始报价截止时间同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如有多轮报价须多次提交报价文件)及线下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如有)。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1层会议室。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1月18日9:00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6 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单位在本项目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不公开开启应答文件,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7 谈判时间和地点
7.1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2024年11月18日10:00,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 为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1层会议室。
7.2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视为其放弃该轮次谈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采购单位和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9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成员单位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
联系人:张晓美
电话:010-80943128、 17611646660(工作日请打座机)
电子邮件:zhangxm@puyuan.com
采购文件异议接收人:纪检监督部
电话:021-61592133(不接受采购文件的疑义,仅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
电子邮件:cnscjjjd@puyuan.com
10 其他说明
10.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
10.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0.3如供应商存在采购公告3.2第(6)条规定的,平台会自动生成风险预警项,并自动剔除相关供应商,经平台自动剔除的供应商将被平台记录为围串标高风险供应商,并根据供应商所在名录级别冻结参与相应范围电子采购平台采购项目的权限。
11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
采购单位: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成员单位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