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会计稽核档案委外托管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7/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202406043
预算金额590万元
招标联系人马经理022-5875172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位艳杰022-2825286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会计稽核档案委外托管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7-30
本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9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的委托,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会计稽核档案委外托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会计稽核档案委外托管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X202406043
二、招标控制价及招标范围:
招标控制价:590万元
服务内容:为解决会计稽核档案委外托管服务人员不足的情况,保障档案管理的连续性和安全性,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拟委托档案服务公司进行管理。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工作人员与建行天津分行工作时间相同,如遇特殊情况,建行天津分行可通知其他工作人员加班(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服务供应商应为依法成立的有限公司提供营业执照,确保服务时间处于公司存续期之内)且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服务外包的方式从事业务流程外包、档案管理、档案托管、档案寄存保管等;股东无外资背景承诺。
(二)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须提供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纳税(以纳税所属日期为准)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以上资料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票据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须提供至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六)投标人在投标时未处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禁用期内或退出期内,须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七)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建设银行高管及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须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八)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须提供与其他投标人无上述关系的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九)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代理商形式参与投标,投标人需提供《非代理商投标声明函》;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十)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十一)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十二)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十三)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十四)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十五)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投标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十六)投标人需具有与本次招标同类项目服务经验要求和实施项目服务的资质证书,要求如下:
1.投标人需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档案人员培训岗位资格证书。
2.投标人需具有完成本次项目的能力,提供同类项目案例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2021 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已完成或服务中的同类项目案例(包括合同首页、内容页、盖章页等),案例应为与国有商业银行、系统性重要银行一级分行及以上机构合作。
(十七)投标人需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固定办公场所(含档案库房)的购置或租赁合同扫描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前进胡同前进工业公司院内东侧
方式:通过登录“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https://ibuy.ccb.com)购买招标文件,具体详见招标公告“七、其他”。招标文件的售价为1000元/包。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方式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0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龙集采平台”,并将注册成功的网站截图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sdjzzx199@163.com。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8月20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前进胡同前进工业公司院内东侧室(“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线上开标大厅)
七、其他
(一)投标人须在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以下简称龙集采平台)成功注册并完成相关招投标流程,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龙集采平台线上网址:https://ibuy.ccb.com,人工客服电话:400-918-1908。
(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投标人应在龙集采平台上进行投标人注册并进行线上报名(通过【投标】-【在线报名】菜单进入页面,找到需要报名的项目),按网上提示下载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将报名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联系电话)盖章后扫描件,上传至龙集采报名资料上传附件处。
2.招标文件费须从投标单位账户以电汇方式汇出(拒绝接受以个人账户汇入),并在汇款备注栏注明“招标文件费(项目编号)”,并将汇款凭证上传至龙集采平台“在线报名-上传附件”处,经招标代理机构订单审核通过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汇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人名称: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经七路支行
银行账户:37050161220100001396
注:请投标人充分考虑平台注册、实名认证、投标人资料准备及上传、投标人注册申请后台审核、项目报名审核、招标文件下载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务必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完成,否则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龙集采平台办理并获取CA电子印章(办理时间须3-5个工作日),否则将不能使用CA电子印章进行后续操作,例如投标文件加密、解密和CA签名操作等。如有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至18:00)与“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客服联系,联系电话:400-918-1908。
(四)投标文件准备环节所需相关软件在账号登录界面“常用软件”处下载(包含谷歌浏览器、CA电子印章驱动程序、Pageoffice插件、龙集采投标客户端、小鱼视频、龙视讯等相应插件)。如因电脑问题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五)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投标人必须自带电脑到开标现场,持CA密钥对本单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解密或超时解密将被拒绝。
(六)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更正公告(或补遗文件)、中标结果公告、终止公告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人将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招标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https://ibuy.cc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19号增1号
联 系 人:马经理 、张经理
电 话: 022-58751727、022-58750529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前进胡同前进工业公司院内东侧
联 系 人:位艳杰、焦健、许伟、陶佳敏、吕丽、方妍
电 话:022-28252862、17627851197
电子邮件:sdjzzx199@163.com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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