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安消智能化咨询及项目监理全过程服务的采购公告
安消智能化咨询
金额
21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8/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lnysy20240820010
预算金额
21万元
招标公司
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
袁老师024-23267822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高杨晨024-66671716
标书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公告正文
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安消智能化咨询及项目监理全过程服务的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YSY20240820010)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安消智能化咨询及项目监理全过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预算金额:人民币21万元;最高限价(综合费率):3. 5%(按咨询项目施工合同金额3.5%的费率计算),招标人为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安消智能化咨询及项目监理全过程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安消智能化咨询及项目监理全过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安消智能化咨询及项目监理全过程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具备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过程咨询及监理 服务能力,且具有完成本项目服务的专业设备。 6.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对照《工 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 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企业规模。 (3)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 中小企业单位。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
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7.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允浮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29日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04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lnysyzb0163.com 线上邮箱获取;售价:6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2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2日12时0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 七、其他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购买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文件发送至lnysyzb@163.com, 邮件主题“项目简称+供应 商名称”,邮件正文写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地 址:沈阳市 联系人:袁老师 电 话:024-23267822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 联系人: 高杨晨 电 话: 024-66671716 电子邮件: lnysyzb@163.com bδ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私目官如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叉 (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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