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度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胡庄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施工04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89.62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0523-8955805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女士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3年度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胡庄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施工04标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3-04-14 16:50:48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2023年度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胡庄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 (工程项目名称) 施工04 (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年度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胡庄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 已由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泰农[2023]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泰州市胡庄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 泰州市胡庄镇人民政府 ,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建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施工04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胡庄丁庄村、宗林村、周马村、田野村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本项目共分个标段,主要内容包括渠道、泵站、农桥、道路、涵洞等,总投资约1170万元,总工期200个日历天。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标段位于胡庄镇田野村和宗林村南部区域,主要内容包括:梯型渠道859米、暗渠1369米、涵洞21座、水泥砼道路1131米,造价约321万元,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各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须认真踏勘现场。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200个日历天。工程计划202351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时间为准),20231125日前完工  

2.5付款方式:本项目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含预付款及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结算核对且双方签字确认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余款3%的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且无任何缺陷的情况下按规定付款(市级验收前的缺陷修补由中标单位及时完成,不另行支付费用)。

②农民工工资支付:承包人于每月5日前向招标人提供上月经过农民工签字确认的农民工考勤表、农民工工作量表和农民工工资表,招标人于每月20日前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向承包人开设的本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足额拨付人工费用。承包人原因导致招标人未能及时拨付相应人工费的,承包人仍需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支付;

承包人应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建立专用账户支付农民工工资,如不按照文件规定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承包人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 /  

4)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7)技术负责人要求: /

8)其他人员要求: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A、B、C三类)

10)信用等级要求: /  

11施工设备要求: /  

12)其他要求: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 4  20 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222.190.131.3:9100/OP/Login.aspx)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http://222.190.131.3:9101/OP/downLoadHtml.aspx)。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www.tzzbtb.com:84/OP/Login.aspx),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缴费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4  27  9 时整。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次招标定于2023 4  27 900分,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215(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188号-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公开开标。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单位可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

5.2.2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 合理价中标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2.资质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5.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6.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7.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8.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0.信用等级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1.施工机械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12.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2)项规定

13.社会保险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文件-主要人员汇总表当中拟派人员)提供20231月至20233月期间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其中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14.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5.分包人资格

/

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7.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废标。经初步评审和投标报价评审后,以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为 A,评标基准价C=A×KK取值范围为97%98%99%K值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情形而改变,但评标委员会评审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 2896263.32 (注:未设置最高投标限价的填写“未设置”,设置的填写具体限额)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 100 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100


1

投标报价

100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废标。经初步评审和投标报价评审后,以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为 A,评标基准价C=A×K(K取值范围为97%、98%、99%,K值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每标段分别抽取一次)。

1、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100分;

2、其它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出1%扣0.9分,每低出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内插法计算得分,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taizhou.gov.cn/ggzy/)、《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人:泰州市胡庄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泰州市胡庄

人:刘先生

话:0523-89558051

招标代理:江苏建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泰州市凤凰东路68号建工大厦181808

人:周女士

话:0523-86898015   

10.备注

10.1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120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0.2本次招标的2023年度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胡庄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施工共分为4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参加4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评标、定标按01~04标的顺序进行。如投标人在前一个标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不再参与下一标段的评审,依此类推。

10.3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以及其他情形而改变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如第二中标候选人已在其他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由第三中标候选人递补。

10.4本招标文件采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电子招标文件》(2019年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