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璧山区2022年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评估采购网上竞采公告
金额
11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2/1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72780227272179713
预算金额11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何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亿集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贺娟1345241119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23
公告正文
璧山区2022年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评估采购网上竞采公告
竞采编号:72780227272179713
重庆亿集科技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采购人)委托对璧山区2022年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评估采购(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110,000.00 元)
-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110,000.00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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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
¥110,000.00 | 1(件) | ¥110,000.00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 “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的有效供应商。)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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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开始时间:2022-12-23 09:00: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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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截止时间:2022-12-23 12: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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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必须上传:是
-
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采购文件
五、商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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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期限及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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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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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付款方式 :
详见采购文件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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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交原则说明:在符合项目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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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说明: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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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2700.00元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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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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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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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亿集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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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贺娟
-
联系电话:023-88251516
采购需求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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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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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何老师
-
联系电话:13452411197
12.20采购文件-璧山区2022年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评估采购.docx
12.20采购文件-璧山区2022年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评估采购.docx
网上竞采项目报名登记表.docx
网上竞采项目报名登记表.docx
注: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将《网上竞采项目报名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hejuan@yiji023.com。(邮件命名以投标人单位简称+项目简称为准)网上竞采项目报名登记表
招标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联系人 | 手机 | ||
座机电话 | 邮箱 | ||
投标人 单位地址 | |||
投标人 经营范围 | |||
时间 | 年 月 日 | ||
备注 |
代理机构:重庆亿集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项目名称:璧山区2022年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评估采购项目号:CQYJ-2022-159网上竞采采购文件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
二、资格条件重庆亿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璧山区2022年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评估采购进行网上竞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竞采。一、项目内容第一篇竞采邀请书二○二二年十二月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万元) | 资金来源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璧山区2022年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评估采购 | 11 | 财政预算资金 | 商务服务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报名及竞采文件发售期限(二)凡有意参加竞采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以及补遗等评审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竞采实质性要求内容。(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三、响应、评审有关说明(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应按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时间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进行网上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交供应商资格。(四)响应文件注:在报名时间内,按要求将网上竞采项目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指定邮箱的供应商,其报名和响应文件才能被接收。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包。2.报名方式:在报名期限内,将《网上竞采项目报名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hejuan@yiji023.com(邮箱)(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的潜在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1.报名期限:2022年12月20日至2022年12月22日18:00。
注:本项目采用线上评审的方式,竞采小组将以平台的线上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应清晰、无涂改,若因文件内容模糊导致无法进行评审,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线上报价时间:2022年12月23日9:00-12:005.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材料要求真实可靠,采购单位可对响应材料真实性进行核查,如有虚假,取消成交资格或者解除合同,并赔偿由此造成采购人的经济损失。4.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供应商在网上竞采平台上传的电子文档为准。3.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进行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线上报价时上传加盖公章后的完整的响应文件电子档一份(以pdf格式),文件内容应清晰、无涂改,若因文件内容模糊导致无法进行评审,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竞采费用:无论竞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超过响应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四、竞采有关规定
联系人:何老师(一)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五、联系方式(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采,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启迪科技园2栋406室电话:023-88251516、13452591583联系人:贺老师(二)代理机构:重庆亿集科技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璧山区双星大道369号行政中心2号楼8楼电话:13452411197
(三)对璧山区15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开展明查、暗访各一次,并对每乡镇(街道)下属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随机抽查。(二)对璧山区文化馆和区图书馆开展暗访和群众满意度调查。(一)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对璧山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标识标牌进行标准化设计。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璧山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按照国家、重庆市相关标准要求,结合璧山区工作实际,引入第三方机构对璧山区文化馆、图书馆和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开展年度免费开放效能评估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如下:一、服务内容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
(二)服务地点签订合同后30天内。(一)服务时间一、服务时间及验收方式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四)在璧山区15个乡镇(街道)及抽查村(社区)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
三、付款方式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服务费、人工费、管理费、保险费、交通费、餐饮费、场地费、税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二、报价要求由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组织验收。(三)验收方式璧山区。
(二)其他未尽事宜,违约行为及违约责任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采购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五、其他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四、知识产权签订合同后付合同金额的70%,剩余30%待合同执行完毕并通过验收后支付。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一)资格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审办法成交供应商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将按照采购人所认定的违约行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二、资格条件(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二、评审方法评审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二)符合性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竞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注: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 |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3 | 技术部分 | 响应文件内容 | 本采购文件第二篇全部内容。 |
4 | 商务部分 | 响应文件内容 | 本采购文件第三篇全部内容。 |
5 | 竞采有效期 | 响应文件内容 | 竞采有效期为竞采截止时间起90天。 |
评审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审小组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供应商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一)比较与评价。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评审: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审小组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技术、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一)评审因素三、评审标准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不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不签定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将依序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供应商为本包(项目)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竞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竞采报价相同的并列,但技术部分得分为0分的供应商失去成交候选人资格。(二)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复核后,评审小组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投标报价(20%) | 20分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
2 | 技术部分(50%) | 15分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组织架构、现场管理制度、调查方案等。(1)实施方案非常合理、非常科学、非常完善、非常可行的得15分;(2)实施方案较合理、较科学、较完善、较可行的得10分;(3)实施方案不够合理、不够科学、不够完善的得5分;(4)未提供不得分。 |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自拟相关方案。 |
2 | 技术部分(50%) | 15分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完整的进度和质量控制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计划进度安排、进度保障、质量保障方案等。(1)实施方案非常合理、非常科学、非常完善、非常可行的得15分;(2)实施方案较合理、较科学、较完善、较可行的得10分;(3)实施方案不够合理、不够科学、不够完善的得5分;(4)未提供不得分。 |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自拟相关方案。 |
2 | 技术部分(50%) | 10分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完整的数据安全及保密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安全方案、数据保密方案等。内容非常合理、非常科学、非常完善、非常可行的得10分;内容较合理、较科学、较完善、较可行的得7分;内容不够合理、不够科学、不够完善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自拟相关方案。 |
2 | 技术部分(50%) | 10分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完整的应急保障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冠疫情防控措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等。(1)内容非常合理、非常科学、非常完善、非常可行的得10分;(2)内容较合理、较科学、较完善、较可行的得7分;(3)内容不够合理、不够科学、不够完善的得4分;(4)未提供不得分。 |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自拟相关方案。 |
3 | 商务部分(30%) | 20分 | 1、服务业绩(20分)2020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合同(协议)得4分,最多得20分。未提供不得分。 | 提供合同(协议)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3 | 商务部分(30%) | 10分 | 2、项目团队人员资质(1)项目负责人(4分)项目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项目团队管理经验,有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经验(附有执行案例),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提供项目负责人工作履历介绍、项目执行案例、在职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者不符合要求不得分。(2)专家顾问(6分)响应国家公共文化服务健全专家咨询机制要求,邀请业界专家作为项目顾问加入项目团队。项目团队成员每包含1位国家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专家委员会成员(公共文化服务类),得2分,最多得6分;项目团队每包含1名省级(或直辖市级)公共文化服务相关领域的高级职称专家,得1分,最多得3分;提供专家相关证明材料,且须附上专家签名及简介。未提供或者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响应:四、无效响应条款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竞采的,对小微型企业给予10%(服务10%-20%,工程3%-5%由采购人在幅度范围内确定)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说明: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竞采;(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六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竞采;(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采购终止:五、采购终止条款(十)法律、法规和竞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八)供应商竞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第五篇供应商须知采购终止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二)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两家的;
(三)供应商的风险合格供应商应完全符合采购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二)合格供应商条件供应商是指响应竞采采购、参加竞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一)供应商一、供应商
(一)采购文件由竞采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资格审查及评审办法、供应商须知、响应文件格式等六部分组成。采购文件是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是评审小组评判依据和标准。采购文件也是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础。二、采购文件供应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四)法律责任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响应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响应。
(一)响应文件组成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响应文件(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采购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二)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2.在响应文件中,采购文件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1.响应文件电子版一份,不分正副本。(三)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竞采有效期为竞采截止时间起90天。(二)竞采有效期响应文件由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响应文件的评审。
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竞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竞采有效期内竞采价格固定不变。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中“报价一览表”的格式填写报价。(四)竞采报价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若响应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五)修正错误
(四)未宣读的竞采价格、价格折扣和采购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响应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审时不予承认。(三)评审时,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供应商名称、竞采价格和《报价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供应商不足两家的,不得开始评审。(二)评审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一)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视采购具体情况,确定开始评审时间、地点。四、开始评审评审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供应商竞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竞采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审小组应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一)原则六、确认成交供应商见第四篇“评审”内容。五、评审(五)评审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成交供应商变更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上公告成交结果。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二)程序
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即成交供应商在项目结果公告公示一个工作日之后以转账形式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为2700元。(一)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八、采购代理服务费(二)结果公示,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以进行结果公示。七、成交
(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九、签订合同账号:123907966010708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杨家坪支行户名:重庆亿集科技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十、项目验收(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二)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资格文件(二)报价明细表(一)报价一览表一、经济文件
(二)技术服务方案(一)服务条款差异表三、技术服务文件(五)特定资格条件(如有)(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五、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三)商务部分相关证明材料(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一)邀请函四、商务文件(三)技术部分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项目名称:项目号:(一)报价一览表一、经济文件
供应商名称 | |||
项目名称 | 数量 | 竞采报价(小写) | |
竞采报价(大写): | |||
备注: |
2.报价一览表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1.报价一览表按格式填列;说明: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或自然人:
2.供应商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改写明细报价表。注:1.该表可扩展。项目名称:项目号:(二)明细报价表
序号 | 名称 | 相关信息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人工费 | / | |||
9 | 运输费 | / | |||
10 | 其他费用 | / | |||
11 | …… | / | |||
12 | 总计 |
项目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资格条件及其他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致:(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的竞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项目名称:(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致(代理机构名称):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
特此承诺。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服务条款差异表(一)服务条款差异表三、技术服务文件(五)特定资格条件(如有)年月日(供应商公章)
注: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公章):项目名称:项目号: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三)技术部分相关证明材料(二)技术服务方案4、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2、该表必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无差异”或正负偏离说明;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采购文件所有要求。(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竞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致:(代理机构名称):竞采项目名称:(一)邀请函四、商务文件
七、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响应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六、我方竞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竞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五、我方承诺:本次竞采的竞采有效期为竞采截止时间起90天。四、我方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三、我方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竞采项目的技术(质量)服务。二、我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年月日(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十一、若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愿意按有关规定及采购文件要求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采购文件要求,交纳足额保证金。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名称(公章):项目名称:项目号:商务条款差异表(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4、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2、该表必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无差异”或正负偏离说明;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所列商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注:年月日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三)商务部分相关证明材料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
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日期:企业名称(盖章):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各行业划型标准: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供应商名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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