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移动(攀枝花)阳光大道信息中心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及验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_候选人公示
金额
6.4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1/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移动(攀枝花)阳光大道信息中心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及验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于2023-11-1510:00唱价,已按公开询价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完成评审工作,现将中选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选候选人的中选情况
第一中选候选人:成都盛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含税总价59800元,税率3%,含税总价61594元,中选份额:100%;
第二中选候选人:四川清奕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未含税总价64077.67元,税率3%,含税总价66000元,备选%;
第三中选候选人:西弗测试技术成都有限公司,未含税总价65094.34元,税率6%,含税总价69000元,备选%;
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3-11-2318:00。公示期内,如对中选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特此公示。
二、联系方式和提出异议的渠道
小贾13808141269,邮箱:58268778@qq.com
三、提出异议的要求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有关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采购人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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