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鹤岗市现金中心及区域运营档案库项目
项目编号:FJ1000G22112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鹤岗市现金中心及区域运营档案库项目已由鹤岗分行第12次财审会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鹤岗市现金中心及区域运营档案库项目
2.2项目地点:鹤岗市南山区五指山南门
2.3项目规模:建筑面积6769.71平方米,其中:现金中心1671.67平方米,区域档案库5098.04平方米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4个月(实际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黑龙江省鹤岗市现金中心及区域运营档案库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含消防)、装饰、装修及配套工程等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2678.498508万元(含税)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模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2.4拟派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至少近3个月(2022年8月-2022年10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须含有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等,已联网省市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如投标人所在省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查询未联网,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开具的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公章并提供对方联系电话)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如不提供或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2.5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并填写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2019年12月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3.3.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18时00分至2022年12月0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注意须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9日0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9日09时0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金采网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向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进行举报。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联系人:宫科长
电 话:0468-3415813
招标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分行
地 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解放路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468-3318176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系人:刘婷婷
电 话:0451-55671212
授权传真:0451-84211281
电子邮件:Dept5@guofa818.com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