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洛阳医院脑病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重大疾病治疗专科建设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2
金额
74.1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2/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洛采竞磋-2024-223
预算金额74.1万元
招标公司洛阳市中医院
招标联系人郭女士0379-62212613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1760379978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3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洛阳医院脑病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重大疾病治疗专科建设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采竞磋-2024-223
2、项目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洛阳医院脑病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重大疾病治疗专科建设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41,000.00元
最高限价:741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洛直政采磋商新(2024)0087号-1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洛阳医院脑病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重大疾病治疗专科建设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 一标段 483000 483000
2 洛直政采磋商新(2024)0087号-2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洛阳医院脑病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重大疾病治疗专科建设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 二标段 258000 258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编号:洛直政采磋商新(2024)0087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采竞磋-2024-223
(2)采购内容:本项目一标段采购内容为空气波压力治疗仪3台,熏蒸床1台,溶栓床2张,红光红外线治疗仪4台,中医离子透药仪2台,中药定向透药治疗仪1台,排痰机1台,预适应训练仪1台;二标段采购内容为心电图机1台,除颤仪2台,心电监护仪3台,动态血压监测系统3台。具体技术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3)采购范围:主要包含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4)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5)交货地点:洛阳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2)依据洛阳市洛财购【2021】1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该项目支持中小(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nan.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供应商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
3.3所投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二类三类所投产品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3.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18日 至 2024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54.85.189/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十一室(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六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洛阳医院(洛阳市中医院)》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代理服务费的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按照原国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标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有)。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259707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中医院
地址:洛阳市玻璃厂南路36号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0379-622126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87号13层1309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76037997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7603799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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