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邱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磐安县人民医院陪护单位委托项目遴选公告
根据我院年度工作计划,将对磐安县人民医院陪护单位委托项目进行公开遴选活动。
一、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项目名称
医院陪护委托项目
2
遴选方式
公开遴选
3
委托人
磐安县人民医院
4
委托内容
详见第二部分委托内容及服务要求
5
参选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自觉接受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的规章制度;
7.参选人的特定条件:营业执照执业范围有护工管理服务业务;可提供物价局审批落案的收费标准;
8. 经审查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和具备参选条件的陪护单位,将作为合格的参选单位,参加本项目的遴选。
6
服务期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如中标人合同到期履约情况良好经医院考核合格合同期满后可顺延壹年。
7
参选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6份,电子版本1份
8
参选文件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日起60天内有效
9
遴选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遴选1家驻点机构
10
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2)医院只收取水电费等1800元/年,不收取项目其他相关费用。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开始报名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地点:磐安县安文街道螺山路1号磐安县人民医院门诊楼4楼后勤保障部。
联系电话:0579-84652477,13566990008邱女士
0579-84652211,15058668251朱女士
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参选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级(含)以上医院提供陪护项目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0日17时30分前。
三、遴选时间及地点
遴选时间:以后勤保障部电话通知为准。
遴选地点:医院门诊楼4楼会议室(4)
四、遴选项目:磐安县人民医院陪护单位委托项目
五、遴选项目要求:
提问解答(≦5分钟)
 
磐安县人民医院
                                               2023年06月30日
  
第二章 遴选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工作要求
1.管理形式:由驻点机构统一招聘、管理及培训员工。
2.陪护模式:驻点机构需根据病情提供一对一、一对多模式服务供患者及家属自愿选择(需在病情和位置允许的情况下)。
3.陪护协议:驻点机构必须跟接受陪护的患方签署合法的陪护协议并妥善保存。
4.收费方式:在驻点机构指定地点以签署的陪护协议为标准缴纳陪护费用,并开具发票收据。
5.收费标准:患者陪护费按陪护等级定价,在合同中约定,在医院公共区域进行公示。
6.管理要求
(1)驻点机构需安排管理人员驻扎在医院负责陪护日常管理工作,管理人员须由具有医院陪护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如不符合要求,委托人有权责令驻点机构随时换人。
(2)驻点机构须保证本院陪护人员的数量,以满足临床需要,并提供24小时连续陪护服务。接到陪护需求后1小时内须回应患方是否有陪护,12小时内到岗。
(3)驻点机构对违规、违纪、违反职业道德的陪护人员应严肃处理,委托人有权要求驻点机构对上述陪护人员及考核不合格的陪护人员责令劝退。
(4)驻点机构须有完善的管理制度。驻点机构同患方签订服务协议时,应在陪护人员、患方共同对服务内容、时限、人员、费用等均没有异议的情况下签订服务协议。
(5)驻点机构应建立陪护人员个人档案,记录陪护人员历程陪护记录、培训经历、陪护质量反馈及身体健康状况等。
(6)所有陪护人员的衣物、生活日用品集中管理。
(7)驻点机构负责日常陪护管理工作,并持续对陪护人员进行岗位技能、职业道德和各种安全知识的培训,同时附有培训记录和课程内容。要求陪护人员切实贯彻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陪护人员要求
1.遵纪守法,在提供照护服务过程中服从管理。
2.年龄原则上在 18-60周岁,身体健康可适当放宽到65周岁,小学及以上文化程度。
3.提供具有相应资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或二级及以上医院近一年内出具的体检报告,无精神病史和各类传染病,无严重的皮肤病和严重的药物过敏。
4.母婴陪护年龄要求30-55周岁,需提供3个月内的幽门螺旋杆菌检测、妇科检测阴性报告等,持有母婴照护证。
5.陪护人员上岗前需接受一定时间的模块化照护服务工作培训(具体培训内容由各市相关部门制定),培训内容包括患者生活照护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服务规范及照护安全知识等。对中断照护工作一年及以上的,须重新培训后上岗。
6.陪护人员需有爱心,责任心。在陪护期间,尊重患者人格,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损害患者正当利益。
7.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遵守医院及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准扎堆聊天,不能串岗。
8.明确工作职责,严禁代替护士从事照护技术性操作工作。其工作范围主要是患者的日常生活照护,要服从病区护士长的安排,配合做好病房管理工作,不能干涉正常的医疗、护理工作。
9.陪护人员需严格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翻阅、复印、拍照、抄录病历及其他医疗文件,不得私自取用医用物品(如患者被服、手套、纱布、棉签等);尊重患者隐私,不能谈论患者的病情;不与患者同床睡觉,不得占用病房空床。
10.陪护人员严禁向患者或家属索要钱物;不得向患者或家属兜售任何物品;不得向患者及家属提出与工作无关的任何要求;陪护期间不得干私活,节约用水、用电;无陪护期间不得在病区逗留、串门。
11.陪护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重危患者的陪护;不得私自接单患者或作为中介介绍患者。
12.不允许陪护人员向患者或家属方索要餐费,如陪护人员自行解决就餐,需合理安排就餐时间,就餐时间小于30分钟;如患者或家属自愿提供餐食,陪护人员原则上预订一荤一素的陪护餐。
三、医院陪护的服务内容
医院陪护人员提供的服务可包括下列服务项目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1.清洁处置:协助患者洗脸、洗手、口腔护理(刷牙、漱口)、梳头、洗头发、洗脚或泡脚、擦澡或协助洗澡、更换衣服、修剪指甲等。
2.整理病床、床头柜的卫生,清理患者用品如便器等的卫生,洗涤患者衣物。
3.协助患者订餐、进餐、饮水、加餐、打开水、清洗餐具等。
4.协助患者功能锻炼、床下活动,陪同患者散步,给不能自主活动的患者翻身等。
5.陪送患者检查,协助转运(不额外收费)。
6.协助患者排泄大小便,帮助患者留取大小便标本,会阴部清洁等。
7.协助医护观察病情,如输液滴注的情况,患者有无发热异常等,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医护人员。
8.在患者或家属同意下为患者购买生活用品。
9.陪伴患者,为患者提供必要的心理安慰等。
四、履约保证金
1.驻点机构在签订合同时须向委托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或等额保函。履约保证金待合同终止,扣除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款项后予以无息退还。
2.委托人有权在以下情况下扣罚履约保证金,扣罚单(一式两份,委托人和驻点机构各持一份),在合同结束委托人退还驻点机构履约保证金时扣除,多退少补。
(1)如发现驻点机构或陪护人员向患方多收费或是陪护原因影响医院声誉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投诉并查实一起扣500元,投诉致上级主管部门或在院外媒体曝光或引发诉讼经查实的,一次扣1000元,严重影响医院声誉或扣罚3次以上的,委托方可立即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每季度委托人随机抽取临床科室陪护质量,平均分低于85分,每低1分扣200元。低于80分,每低1分扣500元,委托人责令驻点机构立即整改,若连续两次低于80分,委托人可立即终止合同。
(3)其他扣罚:发现驻点机构或陪护人员违反遴选文件、合同相关约定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查实一起扣除500-1000元,扣罚3次以上的,委托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五、委托人的权力和义务
1.委托人有权对驻点机构具体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保证中选人合法经营。
2.委托人准许驻点机构在委托人场所开展经营活动,委托人不承担驻点机构在管理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费用。
3.委托人有权要求驻点机构遵守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根据各病区专科特点由护士长负责本病区陪护人员的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
4.委托人向驻点机构提供办公室1间,办公设备和用品由机构自行承担。收取水电费等1800元/年。
5.如驻点机构与患者及家属出现纠纷,委托人有权维持医疗场所秩序。
6.委托人有维护医院正常秩序的义务,对于院内影响驻点机构工作的人员,必要时通知保卫科协助科室清理,以确保驻点机构正常开展工作。
六、驻点机构的权力和义务
1.驻点机构必须遵守委托人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委托人后勤保障部、护理部等相关部门的管理,维护委托人的声誉,不得以委托人或其他名义从事患者陪护工作及其他事项,不得做出损害委托人权益的行为,否则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驻点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驻点机构和客户签订一份《陪护协议》,应履行患者隐私的保密义务。
2.未经委托人同意,驻点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委托人区域及合同内容,只从事委托人认可的陪护工作;否则委托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保留进一步追究驻点机构责任的权利。在合同期间,驻点机构任何重大变动或法律事宜均应通知委托人。
3.驻点机构不得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任何经济活动,且由此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委托人无关。
4.未经委托人同意,驻点机构无权在医院任何区域中从事任何广告活动或类似宣传,委托人有权依照广告法和委托人相关的规定责令驻点机构限期改正;但委托人在该区域发布的广告宣传保证不致影响驻点机构的正常工作。
5.驻点机构需确保患者安全(包括隐私安全),如在陪护期间,由于陪护人员的原因,造成患者坠床、滑倒、烫伤或其他损害引起纠纷的,由驻点机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委托人无关。驻点机构与患者的其他纠纷,也由驻点机构与患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委托人无关。如上述纠纷导致委托人对外承担赔偿责任的,委托人有权向驻点机构进行追偿。
6.陪护人员的自身安全、社会保险、工资发放、劳动纠纷、意外保险等由驻点机构自行承担。在合同执行期间,陪护人员发生各种工伤事故或意外伤害,概由驻点机构承担全部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驻点机构服务期满或因其他原因结束服务时,驻点机构应主动与患方、接任驻点机构做好交接工作,将委托人的设施、设备等财物经委托人确认后交还委托人。
七、收费标准
根据陪护类别、方式,制定收费和收费时间标准,盖单位公章报医院备案。
陪护价格:
类 别
方 式
时间标准
报价(元)
一级陪护
一对一

 
二级陪护
一对一

 
三级陪护
一对一

 
一对多
(病情和床位需符合条件)
一对二

 
一对三

 
特级陪护(气切、精神障碍)
一对一

 
母婴陪护
一对一

 
母婴陪护
一对多≦1:4

 
短时陪护
一对一
按小时收费
 

价格管理:
1.符合安全条件,且在同一病房,相关方同意后方可选择一对多服务。
2.春节期间(年三十至年初三)陪护价格双倍,但应向委托人事前备案并对外公开。
3每位病人服务结束时应由病人(家属)、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确认单应包含服务时间。
4.陪护管理人员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自理能力确定陪护级别和价格,实行动态调整。
5.结账时间:陪护时间以24小时为计算单位,小于8小时以半天计算。
 
第三章 技术规范及评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磐安县人民医院遴选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了规范本项目遴选工作,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驻点机构,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遴选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遴选工作小组应严格按照遴选文件的技术和资信要求,对参选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编制遴选报告。遴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遴选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遴选的任何活动。
本次遴选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的方法。
  二、遴选组织
遴选工作由医院遴选工作小组负责。由遴选专家组、监督小组组成。
  三、遴选程序
    1.开标后,遴选专家组将首先对参选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凡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不响应遴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参选文件,经遴选专家组认定,作为无效参选处理。
    参选人在开标时间以后提供的资料将视为无效,但应遴选专家组要求提供的证明、说明不在此列。参选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消参选文件中的部分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遴选专家组应根据遴选细则的规定和内容进行详细评审,其中:
(1)根据评分标准得分、现场提问问答情况,由遴选专家组成员集体讨论后,按得分高低确定中标单位。
(2)评分计算:
由遴选专家组成员负责,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
此项评分为全部有效评分中的算术平均值。
如某一份评分表中某一项评分,超过评标细则所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打分表无效。
(3)定标原则:有效得分高低排序,得分高者中标。
a评分标准得分=(评标委员所有成员合计得分相加)÷(评标委员会组成人数),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
b最高分数单位收费价格应低于目前市场价格5%以上,如高于的,进行询价,不能接受医院核定收费价格要求者,视为弃权;由分数第二单位递补。
c评分标准(100分)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分标准及分数
分值
1
服务方案
(49分)
参选人制定的方案中关于陪护服务理念、服务定位、管理模式等情况,由评委自行打分。本项最高得5分,存在不合理或欠缺之处的,每处扣1-2分,扣完为止。
5
参选人关于陪护级别的界定(收费标准阐述),阐述清晰明了的得3分,存在不合理或欠缺之处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3
参选人关于陪护服务技能的操作标准和流程,阐述清晰明了的得6分,存在不合理或欠缺之处的,每处扣1-2分,扣完为止。
6
参选人关于陪护服务的质量保证措施,阐述清晰明了的得8分,存在不合理或欠缺之处的,每处扣1-2分,扣完为止。
8
参选人对投入本项目的护工是否有针对性的培训和健全的服务制度,阐述清晰明了的得6分,存在不合理或欠缺之处的,每处扣1-2分,扣完为止。
6
参选人对陪护服务中的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相应的解决措施等,阐述清晰明了可行性高的得5分,存在不合理或欠缺之处的,每处扣1-2分,扣完为止。
5
参选人关于陪护人员稳定性和来源的解决方案,阐述清晰明了可行性高的得4分,存在不合理或欠缺之处的,每处扣0.5-1分,扣完为止。
4
参选人关于陪护人员工作职责的阐述,清晰明了可行性高的得4分,存在不合理或欠缺之处的,每处扣0.5-1分,扣完为止。
4
护工护理文件书写方案:建立文件档案记录;保证对各受护工护理对象每天情况记录等,有无固定格式、记录全面和完整情况,由评委自行打分。本项最高得3分,存在不合理或欠缺之处的,每处扣0.5-1分,扣完为止。
3
参选人关于陪护差错事故的解决方案。包括对陪护人员失职后的补救措施等情况,由评委自行打分。本项最高得5分,存在不合理或欠缺之处的,每处扣1-2分,扣完为止。
5
2
参选人情况(15分)
根据参选人企业综合情况,由评委自行打分,最高得5分。
5
参选人承诺实行信息化管理的得3分。
本评分项要求提供相关应用软件的页面截屏,未提供不得分。
3
2020年1月1日以来荣获市级及以上相关行业荣誉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
2
参选人的内部管理制度(如:派单制度、服务流程、奖罚机制、安全管理等),由评委根据各项制度合法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自行打分。本项最高得5分,存在不合理或欠缺之处的,每处扣1-2分,扣完为止。
5
3
项目保障(13分)
在册(以银行流水前3个月工资名单为依据)护工持有培训证的人员名单情况给予评分:0-10人(2分),11-20人(4分),21-30人(6分),30人以上(8分)
8
拟担任本项目的负责人专业素质、技术能力、工作经验、资质等情况。评委根据参选人提供的人员学历及相关资质证书、经验与业绩等证明材料自行打分。本项目最高得5分,存在不合理或欠缺之处的,每处扣1-2分,扣完为止。
5
4
合理化建议及优惠承诺(9分)
参选人针对项目服务特点、服务对象,提出的可执行的合理化建议,0-4分。
4
参选人针对本项目后续服务、对员工的保障等方面的优惠承诺,以及特色服务的响应措施等情况,0-5分。
5
5
同类业绩
(2分)
参选人企业2020年1月1日以来具备的同类业绩,每笔有效业绩得0.5分,最高得2分。有效业绩的判定以评标委员会集体判定为准。本评分项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2
6
收费标准
(12分)
护工收费标准由低到高给予评分(收费标准最低的得12分,依次:第二名10分,第三名8分,第四名得6分,第五名得4分,第六名得2分)
12

1.上述评分项目,以参选人在参选文件中做出的书面承诺或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
2.若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书面及证明材料,或提供的书面及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或提供的书面及证明材料无法提供完整的投标响应信息的均不给分。 
3.任何由于参选人原因导致书面及证明材料缺失、字迹模糊无法分辨、内容错漏的情形,均可能导致该参选人的评审项失分。  
 
磐安县人民医院
 
 
第四章 参选格式
附件一:    
参  选  函
 
致: 磐安县人民医院
                 (参选人全称)授权   (委托代理人名称) 、(职务、职称)为委托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磐安县人民医院陪护单位委托项目遴选的有关活动,以本参选文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提供参选须知规定的全部参选文件:
正本一份,副本陆份。
2.服务期:             。
3.保证遵守遴选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4.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遴选文件,包括遴选补充文件(如有的话),充分理解并掌握了遴选的全部有关情况。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6.本参选自开标之日起  60   天内有效。
    7.与本参选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邮箱/传真:
 
 
参选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磐安县人民医院:
我             (姓名)系             (参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遴选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职务:                                     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参选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主要业绩表及证明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医院等级
简要描述
项目合作时间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证明文件
所在页码
 
 
 
 
 
 
 
 
 
 
 
 
 
 
 
 
 
 
 
 
 
 
 
 
 
 
 
 
 
 
 
 
 
 
 

 
注:参选人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须随表提交相应的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注明所在投标文件页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参选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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