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试剂耗材采购项目(二次)第2包:实验类通用耗材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0/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at134015504966-0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工63735924
中标公司安徽贝特实验用品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23AT134015504966-002
二、项目名称:合肥海关技术中心试剂耗材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贝特实验用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西递路66号国贸天悦花园B2幢办公楼
中标金额:人民币叁拾壹万叁仟元整(¥313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毅、张宁生、王俊、胡晓玲、吕亚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
2、金额:0.469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0551-63736291/63735924。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329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551-62856399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国贸大厦
联系人:曹工/陈工
电 话:0551-63736291/637359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陈工
电 话:0551-63736291/63735924
附件:
附件.zip
二、项目名称:合肥海关技术中心试剂耗材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贝特实验用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西递路66号国贸天悦花园B2幢办公楼
中标金额:人民币叁拾壹万叁仟元整(¥313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9mm 透明螺纹口自动进样瓶 | 赛谱 | 带刻度、书写,100 只/ 塑盒 | 130000 只 | 0.18元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毅、张宁生、王俊、胡晓玲、吕亚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
2、金额:0.469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0551-63736291/63735924。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329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551-62856399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国贸大厦
联系人:曹工/陈工
电 话:0551-63736291/637359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陈工
电 话:0551-63736291/63735924
附件:
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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