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阳金誉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食品包装材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xj-2023-1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信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15036135563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6
公告正文

南阳金誉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50000 吨食品包装材料项目(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XJ-2023-10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阳金誉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50000 吨食品包装材料项目(EPC 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58000 万元,招标人为南阳金誉科技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工程总建筑面积 51028 平方米,其中综合办公楼 5987.4 平方米,研发实验车间 6575.8平方米,1#车间7995.5平方米,2#车间27060平方米,功能房767.3平方米,罩棚一655 平方米,罩棚二 945 平方米,车库 909.6 平方米,南北大门及公厕 132.4 平方米(最终以经审定 的施工图纸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阳金誉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50000 吨食品包装材料项目(EPC 总承包)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南阳金誉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50000 吨食品包装材料项目(EPC 总承包)一标段)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资格要求
(1)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满足以下条件)工 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人员要求
(1)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书)。
3.4 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报表)。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本条要求。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投标 人需出具声明函)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经招标人 或代理机构查询,对列入上述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本条(1)、(2)、(3)点要求。
3.6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个。
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 义务和职责分工;
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成员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 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通过资格后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 改变;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0 月 16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10 月 20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南阳市宛城区张衡路与仲景路交叉口东北角(张仲商务楼 16 楼)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06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南阳市宛城区张衡路与仲景路交叉口东北角(张仲商务楼 16 楼)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1 月 06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张衡路与仲景路交叉口东北角(张仲商务楼 16 楼)会议室 七、其他
南阳金誉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50000 吨食品包装材料项目(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金誉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50000 吨食品包装材料项目(EPC 总承包)已由相关 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阳金誉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 为百分之百。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信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 EPC 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阳金誉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50000 吨食品包装材料项目(EPC 总承包)2.2 项目编号:HNXJ-2023-1001
2.3 项目概况:该地块位于南阳市卧龙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龙升路以西、王村 4 号路以南区 域。
2.4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工程总建筑面积 51028 平方米,其中综合办公楼 5987.4 平方米,研发 实验车间 6575.8 平方米,1#车间 7995.5 平方米,2#车间 27060 平方米,功能房 767.3 平方米, 罩棚一 655 平方米,罩棚二 945 平方米,车库 909.6 平方米,南北大门及公厕 132.4 平方米(最 终以经审定的施工图纸为准)。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以及全过程技术服务等,以及按照审定的施工图完成施工 任务、工程材料采购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 1 个标段;
2.7 项目工期要求:设计周期: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95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 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条件)。
3.2 资格要求
(1)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满足以下条件)工 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人员要求
(1)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书)。
3.4 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报表)。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本条要求。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投标 人需出具声明函)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经招标人 或代理机构查询,对列入上述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本条(1)、(2)、(3)点要求。
3.6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个。
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 义务和职责分工;
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成员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 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通过资格后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 改变;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项目投标。
4.其他要求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 件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复印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 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 年 10 月 16 日 08:30 分至 2023 年 10 月 20 日下午 17:30 分。(法 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张衡路与仲景路交叉口东北角(张仲商务楼 16 楼)5.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5.4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3.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证件材料,以上资料交复印件 1 套(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5.5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06 日下午 15:00 分。(北京时间)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张衡路与仲景路交叉口东北角(张仲商务楼 16 楼会 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阳金誉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龙升大道 100 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7-61162698
代理机构:河南信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 110 号 19 层 1903 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503613556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阳金誉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南阳市龙升大道 100 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7-6116269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信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 110 号 19 层 1903 号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371-86553167
电子邮件: 82527830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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