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横峰经开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金额
26086.8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6/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横峰经开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8316059
地址:上饶市行政中心广平街西侧
电子邮件:srjgk@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8316059
地址:上饶市行政中心广平街西侧
电子邮件:srjgk@163.com
项目名称 | 横峰经开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项目 |
建设地点 | 上饶市横峰县经开区新 320 国道以南 |
建设单位 | 横峰县工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西瑞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横峰经开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建于上饶市横峰县经开区新 320 国道以南,规划处理污水3000m3/d。主要服务范围为横峰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所有企业,总服务面积约为688.39公顷,东至广场东路延伸段和人民大道,南至新320国道和舒家窑上,西至上万高速,北至兴安大道西延段。污水处理采用“粗格栅+细格栅+曝气沉砂+调节+混凝反应及沉淀+预氧化+纯膜 MBBR+磁混凝高效沉淀+滤布滤池+高级氧化+消毒池”处理工艺,出厂水质达《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信江。 项目属新建项目,总投资26086.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086.86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对产生恶臭源构筑物采取密闭加盖等措施,经负压抽至生物除臭系统进行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外排。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药剂配制废水、反冲洗废水、道路冲洗水、污泥压滤废水等。废水直接排入污水处理厂采用“粗格栅+细格栅+曝气沉砂+调节+混凝反应及沉淀+预氧化+纯膜 MBBR+磁混凝高效沉淀+滤布滤池+高级氧化+消毒池”工艺处理,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泵、风机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局,采用设备加装减震器、消音器、厂房隔声等措施,减少厂界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栅渣、沉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处置;生物除臭系统废填料、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资源回收企业处置;废滤布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污泥暂按危废管理处置,经鉴定后属于危险废物则送至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统一处置,属于一般固废,则送外运至第三方单位进行合理处置或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资源化处置;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化验室及在线监测废液等各类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后,定期交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执行“防渗漏、防雨淋、防扬散”等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5、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6、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 卫生防护距离为污水处理设施周边50m,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及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 |
公众参与 情况 |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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