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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4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审批决定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9/04/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2019年4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要求,我局2019年4月9日对常州金坛诚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工业机器人用关键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验收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4月29日-2019年5月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9-82690635/82690631
电子信箱:jtjjkfqhbk@163.com
通讯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清风路1号
邮 编:213200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常州金坛诚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工业机器人用关键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验收意见(常环金验〔2019〕40号)公示版.pdf |
常环金验〔2019〕40号 |
2019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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