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苏省知识产权建设示范(园区)和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申报与复核(验收)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曹美玲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丹萍1784917148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受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就江苏省知识产权建设示范(园区)和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申报与复核(验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 江苏省知识产权建设示范(园区)和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申报与复核(验收)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招标内容及范围:①为我区进行申报江苏省知识产权建设示范园区项目:申报、建设、复核(验收)服务。②为我区进行申报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申报、建设、复核(验收)服务
2、开竣工时间:中标后,立即启动
3.项目地点:射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27万元。
5、付款方式:
省级和国家级要通过申报、复核(验收)。(通过省级申报,给予合同标的总价的30%,通过省级复核(验收)给予合同总价20%;通过国家级申报,给予合同标的总价的30%,通过国家级复核(验收)给予合同总价20%)通过以省级发文为准。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所工作内容的有独立法人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本次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业绩要求:无。
7、信誉要求:
(1)在江苏省范围内投标人没有被县级及以上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中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因欠薪行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射阳县境内项目拒绝其投标。
8、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将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所有保证金被扣除。
四、投标有效期
本招标项目投标有效期为45日历天。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败,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400元,现金现场提交(单独密封,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2.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我单位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单位现场退还,中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退还。
4.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中标价的10%,中标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江苏省知识产权建设示范(园区)和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申报与复核(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6.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视情节依法处理。
(1)无故放弃投标的;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3)不按上述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5)中标人所供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
(6)采取欺骗、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或与其它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7)投标人故意捏造事实或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的
六、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七、招标公告发布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7.1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4月13日-2023年4月17日18:00时
7.2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23年4月13日-2023年4月17日18:00时
7.3投标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单位介绍信或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招标文件制作费支付证明
7.4、报名方式:以上7.3材料的截图或扫描件以压缩文件的方式(压缩文件的文件名为投标人公司全称)发送至我公司邮箱:820797273@qq.com
7.5、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备注投标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转账至支付宝17849171481或微信)。
投标人必须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方能参加投标,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八、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九、招标答疑
递交疑问截止时间:2023年4月18日18:00时
递交方式:书面形式,发送至我公司以下邮箱:820797273@qq.com
须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2023年4月20日上午9:00
地点:江苏宏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射阳县苏农汇丰广场11栋109室)
联 系 人:孙丹萍
联系电话:17849171481。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射阳经济开发区阳光大道168号科创大厦
联系人:曹美玲
联系电话:0515-6992696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苏农汇丰广场11栋109室
联系人:孙丹萍
联系电话:0515-82331616、17849171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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