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采购公告)平远镇商贸大街延伸线两条支路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平远镇商贸大街延伸线两条支路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并于2021年12月13日下午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ZC532600202100900
2、项目名称:平远镇商贸大街延伸线两条支路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52.5万元
5、采购范围:改造平远镇商贸大街两条支路,总长293米(支1长141米,支2长152米),皆为20米宽道路,其中车行道宽12米。对两条支路进行车行道改造(改为沥青路面)。
6、工期:18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具备以下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容为判定标准。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财政部或民政部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证明资料为判定标准。④供应商满足以上任意一项给予价格6%的扣除,以上政府采购政策不得叠加。
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2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担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财务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018年-2020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如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4业绩要求:近 3年内(2019年至今)有类似业绩2个及2个以上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3.5近年发生的行政处罚情况: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受到行政处罚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情况说明及真实性承诺)。
3.6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身份证、毕业证,并且不能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7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必须长驻施工现场。
持有有效证件的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标准员1人。在招投标和施工阶段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要求拟派往本工程的全部人员均为本企业在职员工,且证企相符,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
3.8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3.9云南省外施工企业必须持有入滇备案证或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明。
3.10拟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是已登记备案在本单位的人员。
3.11未尽事宜:详见磋商文件。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3.1、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7日,每天08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登录文山州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3.3、方式: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竞争性文件及其他资料(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竞争性文件。竞争性文件(含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供供应商下载使用(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服务指南或电话咨询0876-2152881)。
3.4投标细则详见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15:00。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sggzy.cn/zfcg-tb),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4.2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1份及U盘1份,地点: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4.3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3日15:00,开标地点: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4.4此次投标,投标人只须在网上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不需再提供。
4.5该项目为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项目,评标时采用电子评标。
时间:2021年12月13日下午3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7.2投标保证金要求:
7.2.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1年12月13日15:00时前用公司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方式转入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本项目不接受以现金形式缴纳的保证金),并打电话到交易中心确认。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采购活动。
7.2.2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保证金缴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缴纳回执需加电子签章后,上传至电子磋商文件。
7.2.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到原缴款单位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7.2.4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信息:
户 名: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云南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子马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4000018955890012-0546
保证金查询电话:0876-3132929
注: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转账凭证注明联系人电话,以便核查。
本次招标采购的相关信息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https://wsggzy.cn/;砚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shan.gov.cn”等网站发布,请各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更多信息请关注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请各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砚山县平远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平远镇祥平路158号
联系方式: 18869253873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文山亿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文山市开化南路泰康小区6组团225号
联系方式: 1388763426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 13887634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