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安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服务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23-9-27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宁波市公安局
采购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安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服务
二、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
根据省委组织部有关要求,数字化于部人事档案接入《浙江省干部人事档案智汇管理应用系统》后,需对数字档案的基本信息进行维护更新,确保入库数字档案基础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鲜活度。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涉及警务、组织工作秘密,对档案公司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专业化、正规化管理水平有很高的要求。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省委组织部有关要求,数字化于部人事档案接入《浙江省干部人事档案智汇管理应用系统》后,需对数字档案的基本信息进行维护更新,确保入库数字档案基础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鲜活度。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涉及警务、组织工作秘密,对档案公司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专业化、正规化管理水平有很高的要求。前期,我局通过采购由宁波众韬档案服务有限公司开展三期干部人事数字化档案维护工作。为保证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数据采集、报送、转递与上级组织部门保持一致和无缝对接,也与我局前期档案管理标准一致,本项目拟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继续由宁波众韬档案服务有限公司承担维护工作。
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31条有关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因此,该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我局拟以单一来源方式向服务供应商(宁波众韬档案服务有限公司)采购。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宁波众韬档案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汇海路52号037幢14-1、14-2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序号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1 | 颜先卓 | 宁波财经学院 | 高级 |
2 | 周虹 |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 中级 |
3 | 陈加桢 | 宁波工程学院 | 高级 |
专家论证意见: 1、宁波市公安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服务工作涉及警务、组织工作机密。为保证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数据采集、报送、转递与上级组织部门保持一致和无缝对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添购”的规定的适用情形,建议宁波市公安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从原供应商添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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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示期限: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七、本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市公安局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062058
采购人地址:宁波市北明程路788号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若水、姚露泽、严锋
联系电话:0574-87357607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日湖中心1号楼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