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2025年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服务采购项目预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8/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高文鎏1327501069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各有关单位:
  一、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 
  2024年-2025年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监测方案 
  第三方监测服务采购方案详见附件一
  3.服务形式及要求 
  监测单位应当在合同签订3个工作日内开展有关监测,并于采样后7个工作日内向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提交监测报告。 
  二、监测资质及监测能力要求 
  1.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相应经营范围营业执照。 
  2.具备相应的监测能力,以确保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和准确性。具体包括: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计量认证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具备样品分析实验室。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须同时提供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三、报价须知 
1.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 
  2.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采样费用、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监测调查和监测分析费用等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 
  3.监测单位应对本项目预询价单主要内容进行保密。 
  四、质控要求 
1.监测单位应客观真实地开展现场监测、样品分析等工作,应在开展现场监测之前向我局报备拟定监测时间、具体监测地点等,保留采样原始记录,并自觉接受我局的现场检查和监督。
2、各监测项目需按照报价单对应的监测标准开展监测。  
  五、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提供委托监测项目对应监测标准的资质能力证明
  3.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5.项目报价单。   
  6.报价相关材料每页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7.请报价单位于2024年9月6日下午16:00前携带或邮寄报价相关文件至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福州市闽清县梅溪路76号环保综合楼三楼)。    
   
联系人: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  高文鎏  13275010698
 
  
    附件:2024年-2025年闽清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服务采购项目报价单
  
    
 
      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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