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城县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绿线建设及提升工程—园林绿化专业分包竞价公告
金额
113.3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9/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3.34万元
招标联系人熊先生15879856800
招标代理机构南城县建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女士1376760080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9/27
公告正文
南城县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绿线建设及提升工程
—园林绿化专业分包
竞价公告
为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本公司特向社会公开竞价选取南城县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绿线建设及提升工程—园林绿化专业分包施工单位。现通过现场各参与投标单位的有效报价,以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南城县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绿线建设及提升工程—园林绿化专业分包的中标单位。
一、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备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企业。
二、招标需求、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总价:暂定1133414.4元(具体详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
注:
2.1、以上清单内材料均含税(9%的增值税发票)、含运、含卸、含栽种、含养护壹年,包种包活、措施费等一系列所有费用(即包干价),中标单位需提供9%增值税专用发票;
2.2、本工程的工程量为暂定量,结算时工程量以招标人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结算单价按中标单位的中标价为准,结算单价不予调整;
3、乔木全冠需四个点支撑,灌木杯苗,整个绿化工程的养护期为壹年;
4、中标单位还需对种植土进行运输回填,清理平整,招标人不进行另外计费;
5、各潜在的投标单位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控制单价和招标控制总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不参与排序。
三、工期:暂定30天。
四、质量要求
1、中标单位包成活(含死树更换)并满足招标人项目竣工验收标准。否则招标人有权下令让其进行整改,对于不配合整改或故意延误工期的中标单位,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在此期间因中标单位的原因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2、若清单描述与图纸有不一致之处,可参考图纸要求,严格按照施工图、现场实际情况及招标人的要求施工。中标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施工规范和设计等文件要求施工,否则招标人有权下令让其进行整改,对于不配合整改或故意延误工期的中标单位,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在此期间因中标单位的原因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五、付款方式
1、工程进度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90%;结算审核后拨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97%,剩余尾款3%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不计息)。
六、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缴纳形式:保证金须从供货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指定招标人账户。保证金的金额:2.2万元(只允许转账,不接受保函,转账时备注项目名称(如备注信息超过银行规定数字,可由投标人自行简写),以便核对查实,如未注明项目名称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户 名:南城县金创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滨江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抚州南城支行
账 号:1511202509200421023
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9月26日下午17点前。
4、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开标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5、保证金是否到达采购人指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以采购人确认为准。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未在规定的时间到账,未备注项目名称,均自动取消其参与该工程投标的资格,不参与后续开标流程。
七、报价材料
所有投标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和法人私章并装于密封袋,密封袋封面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且在密封袋封面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如果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其报价将被判无效或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
1、报价单(详见附件2,只允许一个报价,报价有小数点的只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3、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4、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5、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6、被委托人现场投标的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7、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8、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9、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10、附件1-工程量清单(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到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网址:http://ztb.jxfz.gov.cn/nc/)自行下载招标公告并按要求做好投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2024年9月27日上午9时整。
3、开标地点(投标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二厅)。各潜在投标单位,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带好相关投标资料到开标地点签到并进行相关书面文字记录,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以受理。
九、其他
1、本工程采用最低价中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单位的报价有小数点的只取小数点后两位数,以投标单位有效投标报价(单价同比例下浮率)从多到少进行排序,排序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若投标单位有效投标报价(单价同比例下浮率)出现两个及以上的相同最多报价,则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来确定中标候选人。
2、本项目工程量均为暂定工程量,结算以招标人确定的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签订合同以中标单位的中标价确定合同暂定价,中标单位的中标价在本项目结算时不再予以调整。
3、资格要求不符合条件的投标报价均按作废无效的报价处理且不参与排序。
4、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和法人私章,报价单需按招标人提供的报价单模板进行填写报价,投标单位不得自行更改报价单模板及内容,否则按废标处理(详见附件2,投标报价不允许手写,否则按废标处理)。
5、中标单位和招标人应当自中标之日(发出中标通知书日)起7天内,订立书面合同。未及时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需缴纳中标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不接受保函);若中标单位未在中标之日(发出中标通知书日)起7天内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自动弃权,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列入黑名单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施工完成且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6、各潜在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低价中标的报价风险,合理计取利润,谨慎报价。需施工图纸参考的,请与招标代理联系(罗女士13767600808)或自行下载(下载地址: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http://ztb.jxfz.gov.cn/nc/)。
7、中标单位在本项目中的人员及货物安全管理由中标单位负责,招标人不涉及本项目中的人员及货物安全管理。
8、针对中标后放弃中标的投标单位,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列入黑名单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
9、各投标单位不得围标、串标、买标、卖标,一经发现立即移交相关司法部门处理,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一至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司所有项目的招标。
10、中标方在运输、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并做好班前安全教育,严禁违章违规作业,如因违章违规作业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材料损坏、丢失等,均由中标方全部承担,招标人概不负任何责任。
11、各潜在投标单位对招标公告有疑问的请与招标代理联系(联系人:罗女士13767600808),出具招标答疑;如未提出疑问,中标后所有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中标单位须按招标人及招标公告要求进行施工,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
12、本次项目的招标代理费10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13、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南城县金创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滨江分公司。
14、招标公告中未涉及的相关事宜,中标单位可与招标人合同中约定。
15、本公告中“本项目或本工程”是指“南城县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绿线建设及提升工程—园林绿化专业分包”。
招标人:南城县金创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滨江分公司
地址:江西抚州市南城县建昌镇城东路99号
联系人:熊先生
电话:15879856800
代理机构:南城县建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城县维也纳18楼
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13767600808
2024年9月23日
附件1-工程量清单
附件2-报价单
附件3-图纸
附件2
报 价 单
注:一切响应公告(投标报价不允许手写,否则按废标处理)
投标单位(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园林绿化专业分包
竞价公告
为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本公司特向社会公开竞价选取南城县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绿线建设及提升工程—园林绿化专业分包施工单位。现通过现场各参与投标单位的有效报价,以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南城县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绿线建设及提升工程—园林绿化专业分包的中标单位。
一、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备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企业。
二、招标需求、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总价:暂定1133414.4元(具体详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
注:
2.1、以上清单内材料均含税(9%的增值税发票)、含运、含卸、含栽种、含养护壹年,包种包活、措施费等一系列所有费用(即包干价),中标单位需提供9%增值税专用发票;
2.2、本工程的工程量为暂定量,结算时工程量以招标人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结算单价按中标单位的中标价为准,结算单价不予调整;
3、乔木全冠需四个点支撑,灌木杯苗,整个绿化工程的养护期为壹年;
4、中标单位还需对种植土进行运输回填,清理平整,招标人不进行另外计费;
5、各潜在的投标单位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控制单价和招标控制总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不参与排序。
三、工期:暂定30天。
四、质量要求
1、中标单位包成活(含死树更换)并满足招标人项目竣工验收标准。否则招标人有权下令让其进行整改,对于不配合整改或故意延误工期的中标单位,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在此期间因中标单位的原因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2、若清单描述与图纸有不一致之处,可参考图纸要求,严格按照施工图、现场实际情况及招标人的要求施工。中标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施工规范和设计等文件要求施工,否则招标人有权下令让其进行整改,对于不配合整改或故意延误工期的中标单位,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在此期间因中标单位的原因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五、付款方式
1、工程进度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90%;结算审核后拨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97%,剩余尾款3%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不计息)。
六、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缴纳形式:保证金须从供货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指定招标人账户。保证金的金额:2.2万元(只允许转账,不接受保函,转账时备注项目名称(如备注信息超过银行规定数字,可由投标人自行简写),以便核对查实,如未注明项目名称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户 名:南城县金创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滨江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抚州南城支行
账 号:1511202509200421023
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9月26日下午17点前。
4、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开标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5、保证金是否到达采购人指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以采购人确认为准。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未在规定的时间到账,未备注项目名称,均自动取消其参与该工程投标的资格,不参与后续开标流程。
七、报价材料
所有投标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和法人私章并装于密封袋,密封袋封面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且在密封袋封面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如果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其报价将被判无效或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
1、报价单(详见附件2,只允许一个报价,报价有小数点的只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3、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4、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5、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6、被委托人现场投标的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7、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8、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9、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10、附件1-工程量清单(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到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网址:http://ztb.jxfz.gov.cn/nc/)自行下载招标公告并按要求做好投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2024年9月27日上午9时整。
3、开标地点(投标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二厅)。各潜在投标单位,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带好相关投标资料到开标地点签到并进行相关书面文字记录,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以受理。
九、其他
1、本工程采用最低价中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单位的报价有小数点的只取小数点后两位数,以投标单位有效投标报价(单价同比例下浮率)从多到少进行排序,排序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若投标单位有效投标报价(单价同比例下浮率)出现两个及以上的相同最多报价,则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来确定中标候选人。
2、本项目工程量均为暂定工程量,结算以招标人确定的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签订合同以中标单位的中标价确定合同暂定价,中标单位的中标价在本项目结算时不再予以调整。
3、资格要求不符合条件的投标报价均按作废无效的报价处理且不参与排序。
4、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和法人私章,报价单需按招标人提供的报价单模板进行填写报价,投标单位不得自行更改报价单模板及内容,否则按废标处理(详见附件2,投标报价不允许手写,否则按废标处理)。
5、中标单位和招标人应当自中标之日(发出中标通知书日)起7天内,订立书面合同。未及时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需缴纳中标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不接受保函);若中标单位未在中标之日(发出中标通知书日)起7天内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自动弃权,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列入黑名单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施工完成且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6、各潜在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低价中标的报价风险,合理计取利润,谨慎报价。需施工图纸参考的,请与招标代理联系(罗女士13767600808)或自行下载(下载地址: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http://ztb.jxfz.gov.cn/nc/)。
7、中标单位在本项目中的人员及货物安全管理由中标单位负责,招标人不涉及本项目中的人员及货物安全管理。
8、针对中标后放弃中标的投标单位,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列入黑名单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
9、各投标单位不得围标、串标、买标、卖标,一经发现立即移交相关司法部门处理,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一至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司所有项目的招标。
10、中标方在运输、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并做好班前安全教育,严禁违章违规作业,如因违章违规作业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材料损坏、丢失等,均由中标方全部承担,招标人概不负任何责任。
11、各潜在投标单位对招标公告有疑问的请与招标代理联系(联系人:罗女士13767600808),出具招标答疑;如未提出疑问,中标后所有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中标单位须按招标人及招标公告要求进行施工,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
12、本次项目的招标代理费10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13、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南城县金创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滨江分公司。
14、招标公告中未涉及的相关事宜,中标单位可与招标人合同中约定。
15、本公告中“本项目或本工程”是指“南城县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绿线建设及提升工程—园林绿化专业分包”。
招标人:南城县金创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滨江分公司
地址:江西抚州市南城县建昌镇城东路99号
联系人:熊先生
电话:15879856800
代理机构:南城县建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城县维也纳18楼
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13767600808
2024年9月23日
附件1-工程量清单
附件2-报价单
附件3-图纸
附件2
报 价 单
南城县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绿线建设及提升工程—园林绿化专业分包 | ||||
招标控制总价暂定1133414.4元 | ||||
名称 | 规格 | 工程量 (暂定) | 控制单价(元) | 投标单价同比例下浮率(%) |
详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 | 详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 | 详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 | 详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 | |
注:一切响应公告(投标报价不允许手写,否则按废标处理)
投标单位(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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