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一拍)
(2021)粤1502执407号
广东省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 25日上午10时至2022年 7月 26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广东省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41570,户名:广东省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为海丰县可塘镇《可塘南市场》承包经营权存余期限,承包期限至2035年12月30日止,《可塘南市场》所有权属为可塘镇政府与可塘镇下可塘村委共有。原汕尾市千源实业有限公司通过海丰县可塘镇农村集体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即三资平台)中标竞得,承租条件为具有合法公司经营者,并2016年11月21日与可塘镇下可塘村委会签订《租赁协议》租赁下可塘原南市场,协议约定租赁物总面积约1500平方米(实建面积1020平方米),承包租赁物只能用作农贸市场,经营鱼、肉、菜类等产品,租赁期为18年自2017年12月30日起至2035年12月30日止,租赁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第一年至第六年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自第七年起每六年按10%递增,租金支付方式为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交清下一年度租金,但2022年度下半年租金五万元(50000元)未交,买受人中标后需承担该租金五万元(50000元),详见租赁协议。
二、原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及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私自在该市场二楼搭建钢结构构筑物,一直未使用,该钢结构筑物为违法筑物,未受法律保护,买受人承担政府拆除风险,并承担拆除费用,本次拍卖仅为钢结构筑物残值。
三、《可塘南市场》现况,市场商户向原市场承包方承租档位经营鱼、肉、菜类等产品,双方签订承租协议约定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止(每年签订一次),租金已收取至2022年6月30日止(余后租金未收)。
四、本次拍卖为:《可塘南市场》承包经营权存余期限及该市场二楼搭建钢结构筑物的残值一并拍卖,竞买人资格特别设置条件,需要法人(公司)资格才可竞买,买受人延续原《租赁协议》确定的权利义务,按约定每年向出租方交纳租金,并缴纳2022年度下半年租金五万元(50000元),2022年7月起市场租户租金由买受人收取。
本院郑重承诺:成交标的,负责交付。
评估价:《可塘南市场》承包经营权存余期限收益764988元、市场二楼搭建钢结构构筑物残值为378496元(不含税)。
起拍价:1143484元(一并),保证金:2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该市场二楼搭建钢结为违法筑物,未受法律保护,买受人承担政府拆除风险,并承担拆除费用,本次拍卖仅为钢结构筑物残值。买受人延续原《租赁协议》确定的权利义务,详见《租赁协议》,竞买人资格特别设置条件,需要法人(公司)资格才可竞买。
实地看样展示时间为2022年7月20日,应提前预约确定。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拍卖成交后,法院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海丰县可塘镇农村集体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即三资平台)备案。
七、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自理。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未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 7月 20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广东省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竞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尾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一次性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市分行文明支行,账号:4400173864505300043300100),款项全部缴清后,本院方可出具收款收据,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额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将依法处理。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
广东省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联系电话:0660-3378109
法院纪检电话:0660-3360724
人民法院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勤政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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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二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