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12450200063581527531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招标编号 |
2018-020 |
||||||||||
项目名称 |
雀山佳苑1#、2#、3#楼及地下室人防工程 |
||||||||||
建设单位 |
柳州市鑫泰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18年 2月12日 北京时间 9 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8楼 |
||||||||||
招标控制价(签约合同价) |
¥1686628.57元 |
||||||||||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广西巨安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有限公司 |
柳州市华恒人防设备有限公司 |
广西南宁人防防护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报价(签约合同价) |
人民币壹佰贰拾陆万陆仟柒佰肆拾捌元伍角玖分(¥1266748.59) |
人民币壹佰贰拾玖万伍仟伍佰玖拾贰元整 (¥1295592.00) |
人民币壹佰伍拾万零叁仟壹佰零柒元零壹分(¥1503107.01) |
||||||||
投标报价(合同价格) |
人民币壹佰贰拾陆万陆仟柒佰肆拾捌元伍角玖分(¥1266748.59) |
人民币壹佰贰拾玖万伍仟伍佰玖拾贰元整 (¥1295592.00) |
人民币壹佰伍拾万零叁仟壹佰零柒元零壹分(¥1503107.01) |
||||||||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资质条件 |
要求投标人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证书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财务要求 |
无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业绩要求 |
无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诚信要求 |
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开评标当天招标组织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人员要求 |
项目经理须具有人防防护(或防化)工程师执业证(开标时出具执业证书及本单位社保证明) |
项目经理:蔡对标 证号:455000709101 |
项目经理:王淑敬 证号:355001309101 |
项目经理:叶凯 证号:455000309202 |
|||||||
其他要求 |
无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三、评标情况 |
|||||||||||
初步评审废标情况 |
被废标的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及依据 |
|||||||||
广西益全人防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不是本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P19“表2.1.2资格和响应性评审标准第2点要求 |
||||||||||
广西南宁都宁通风防护设备有限公司 |
不符合招标文件P21表2.1.3否决投标的条件第6点“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
||||||||||
广西农业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不符合招标文件P21表2.1.3否决投标的条件第6点“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
||||||||||
详细评分汇总情况 |
详见附件 |
||||||||||
四、异议 |
|||||||||||
异议时限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8年2月1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8年2月22日 |
||||||||
异议方式 |
柳州市区及柳东新区备案的项目,异议人应登陆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http://222.216.227.17/HtmlPage.asp)界面点击“我有异议”,选择具体的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异议函”及证明材料,同时将纸质版材料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处。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异议人可直接将纸质材料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处。 |
||||||||||
四、投诉 |
|||||||||||
投诉受理部门 |
柳州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2-2824031 |
||||||||
投诉时限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已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投诉方式 |
柳州市区及柳东新区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应登陆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http://222.216.227.17/HtmlPage.asp)界面点击“我要投诉”,选择具体的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投诉书”及证明材料,同时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管部门。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可直接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督部门。 |
||||||||||
五、招标人确认 |
|||||||||||
招标人意见 |
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