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绵阳市中医医院“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和医药价格监管平台”接口开发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0/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绵阳市中医医院
项目名称:“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和医药价格监管平台”接口开发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 (2020)5 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的指导意见》(川办发 (2020)62 号)以及《关于做好我市公立医疗机构上线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有关工作的通知》(绵医保办(2022)59 号)等文件要求,省医疗保障局统一开发建设了对货款资金流、订单信息流、货物物流实行“三流合一”综合管理的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要求各医疗机构及时完成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的对接工作。
2、2023年9月19日绵阳市医保局召开的绵阳市市直医疗机构“三流合一”综合运行管理工作会,会议对 “三流合一”平台使用提出了相关要求。按照省医保局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全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及时完成省、市医保部门的要求,需采购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接口一套。
3、我院目前使用HIS系统由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医院的物资信息、耗材信息、药品信息、试剂信息、医院基础业务数据等均在该系统的各个业务系统中产生,本次对接的系统均需从HIS系统中获取相关数据。为确保系统对接后医疗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需要使用与现有信息系统相同的软件构架、数据表结构。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现有医院信息系统是由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开发、安装、调试、维护,只有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才能提供与现有信息系统相同的软件架构、数据表结构的服务。能满足本次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属于不可替代的专有技术,具有唯一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情形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因此,能为我院提供信息系统接口开发服务的供应商具有不可替代的专有技术,具有唯一性,所以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择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我院本次接口开发服务的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金数码园3号楼14层1409室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0月26日 至 2023年11月0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绵阳市中医医院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涪城路14号
联系方式:蒋老师 0816-2243905(项目咨询)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绵阳市科创区玉泉南路15号田森.奥林春天三期1幢9楼
联系方式:金蕾、李英0816-2237990(项目咨询座机)
采购人:绵阳市中医医院
项目名称:“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和医药价格监管平台”接口开发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 (2020)5 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的指导意见》(川办发 (2020)62 号)以及《关于做好我市公立医疗机构上线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有关工作的通知》(绵医保办(2022)59 号)等文件要求,省医疗保障局统一开发建设了对货款资金流、订单信息流、货物物流实行“三流合一”综合管理的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要求各医疗机构及时完成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的对接工作。
2、2023年9月19日绵阳市医保局召开的绵阳市市直医疗机构“三流合一”综合运行管理工作会,会议对 “三流合一”平台使用提出了相关要求。按照省医保局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全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及时完成省、市医保部门的要求,需采购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接口一套。
3、我院目前使用HIS系统由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医院的物资信息、耗材信息、药品信息、试剂信息、医院基础业务数据等均在该系统的各个业务系统中产生,本次对接的系统均需从HIS系统中获取相关数据。为确保系统对接后医疗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需要使用与现有信息系统相同的软件构架、数据表结构。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现有医院信息系统是由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开发、安装、调试、维护,只有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才能提供与现有信息系统相同的软件架构、数据表结构的服务。能满足本次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属于不可替代的专有技术,具有唯一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情形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因此,能为我院提供信息系统接口开发服务的供应商具有不可替代的专有技术,具有唯一性,所以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择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我院本次接口开发服务的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金数码园3号楼14层1409室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0月26日 至 2023年11月0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绵阳市中医医院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涪城路14号
联系方式:蒋老师 0816-2243905(项目咨询)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绵阳市科创区玉泉南路15号田森.奥林春天三期1幢9楼
联系方式:金蕾、李英0816-2237990(项目咨询座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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