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杜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15508519690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黔东南州从江县下江镇孖温村-孖温大桥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请求先行开展黔东南州从江县下江镇孖温大桥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的函>的复函》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省公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起点位于都柳江西岸孖温小学附近,与既有村道相接,之后设置孖温大桥跨越都柳江,东岸与国道G321平交相接,路线结束,路线全长约786m。项目设置孖温大桥,大桥采用(98+183+98)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桥,桥梁总长389m。本项目采用四级公路(Ⅰ类)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5km/h,路线全长约786m,路基宽7.5m。孖温大桥采用(98+183+98)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桥,桥梁总长389m,桥梁宽度12.0m(含双侧人行道)。
本次招标范围:贵州省黔东南州从江县下江镇孖温村-孖温大桥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共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如下表所示。勘察设计周期为60天(具体以业主通知时间为准)。
标段划分表

标段

标段主要工作内容

标段长度(m)

ZWDQSJ

1.贵州省黔东南州从江县下江镇孖温村-孖温大桥建设项目的桥梁、路基、路面、边坡防护、平面交叉、排水、交通设施等的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文件编制(含工程量清单及清单预算)工作等。负责全线的航拍工作(包含航拍成图及平面、高程的首级控制测量等)。并负责全线的总体勘察设计、安全性总体设计以及各专业设计文件的协调、汇总工作,包括协调、统一文件的编制,编制说明和汇编总概(预)算、工程量清单统一格式及技术规范等相关工作,并对全线工程勘察设计的整体性负责。
2.施工图设计通过评审后,按发包人要求编制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所需的招标图纸、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等,按发包人要求提供规范、准确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招标所需的文件。积极配合发包人完成相关的审查,按编制办法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交各阶段全套成果,含1:2000地形图测绘和控制测量、勘察勘测成果、专题研究成果、设计文件(包括文本版、CAD格式电子版和PDF格式电子版)等。负责配合发包人做好技术类协调和设计报批涉及的服务工作(含文件报批前置要件准备、专项(题)评估审查及报批等)。
3.在初步设计阶段将运营安全性总体设计作为总体设计章节,并在施工图阶段落实有关内容,同时在初步设计阶段将岸坡稳定性及桥梁安全风险评估作为设计内容(达到规定的评估范围的),组织专门人员开展评估工作,按要求提供评审通过后的风险评估报告。
4.后期服务阶段:项目建设期设计单位需按要求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后期服务组;设计代表后期服务组负责项目开工至交竣工设计部分的资料整理以及所有工程设计变更方案及设计变更程序的完善,缺陷责任期局部修复工程的方案确定等;一般、较大、重大变更设计应编制施工图及预算(含工程量清单);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的要求,公路水运工程交工验收前,设计单位应当对工程建设内容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达到使用功能等方面进行综合检查和分析评价,向建设单位出具工程设计符合性评价意见;按照环保及水保的验收相关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配合项目业主完成审计、交(竣)工期间设计部分的资料提交等工作。
5.①防洪评价咨询(防洪评价及涉河方案报告编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编制符合行政主管部门报批要求的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涉河方案报告编制等工作,负责与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协调沟通报审报批,取得本项目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
②安全性评价:编制符合行政主管部门报批要求的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公路安全性评价报告及特大桥梁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负责与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协调沟通报审报批,确保两阶段安全性评价报告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完成专家论证并通过审查。
③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针对项目的特点、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的影响范围等,完成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送审,最终获得主管部门专家审查意见。
④通航影响评估(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及通航安全评价):孖温大桥编制桥梁通航条件影响评价、通航安全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河床演变、桥位选择、通航船型<船队>、桥梁通航净空尺度、墩位布置、规划航线、设计通航水位、数字模型、施工期和营运期通航安全评估等),协助完成审查、报批等工作,取得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
⑤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符合行政主管部门报批要求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含专题报告)等工作,负责与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协调沟通报审报批,取得本项目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
⑥水土保持评估:编制符合行政主管部门报批要求的水土保持方案等工作,负责与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协调沟通报审报批,获得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约786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ZWDQSJ标段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要求: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同时具有下列①②③项中的其中一项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公路行业(特大桥梁)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二)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企业最新勘察设计信用等级的最终引用将按照贵州省交通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公[2019]35号)(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中相关规定确定。本次招标引用贵州省公路局发布的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省级最新信用评价等级(从业类型:设计)。
在全国行政区域内信用评级结果为D级以及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连续三年评价结果为C级的从业单位,在有效期1年内不得进入贵州省农村公路建设市场。
初次进入贵州省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的从业单位信用评价按照省级评价结果的B级引用;初次跨市(州)、县(市、区、特区)进入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的从业单位按照市级评价结果的B级引用。
(五)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六)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七)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请于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3日,每日上午0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guizhou.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参考资料。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一)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问题可以书面形式提出。
(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7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guizhou.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三)本项目为电子招标现场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ZSTB/GZTYTB格式)上传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现场开标需携带CA锁(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进行现场解密。
(四)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贵州省公路局》上发布。
八、其他
(一)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
(二)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出的补遗书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九、 投诉举报的处理
(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二)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贵州省公路局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贵州省公路局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招标人:贵州省公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异议受理电话:0851-82212909。
行政监督部门:贵州省公路局,投诉举报受理电话:0851-85992438。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州省公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西路恒大金阳新世界西区F栋
邮 编: 550000
联 系 人: 杜女士
电 话: 0851-82212909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0501号
邮 编:100101
联 系 人:李先生、杨女士
电 话:15508519690
传 真:010-59273266
网 址:www.bjztc.com
交易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贵州省展览馆
电 话:0851-88309686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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