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19.91万元
招标联系人连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孙15260712373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30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辋溪水生态提升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林辋溪文化活力水岸公园已由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惠发改审[2022]15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惠安惠达站场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补助、政府专项债券、单位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惠安惠达站场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总用地面积38415平方米,是建设惠芯人工智能智造产业园二期沿线的绿化景观提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配套服务驿站、室外广场、景观构筑物、景观雕塑小品、水体、绿化、夜景照明、污水处理设施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造价为25199157元,单项合同额25199157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招标控制价在12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可以设置一项企业的类似业绩。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5199157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7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苗木养护期为1年(6个月成活养护,6个月日常养护);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福建省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园林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高级园林绿化专业职称。
注:园林绿化专业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园林绿化类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同一合同范围内工程造价1600万元及以上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应具备与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07日10时00分至2023年11月13日17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时间:_2023_年_11_月_29_日_17_时_00_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1标段5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①现金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②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或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须按闽建筑〔2020〕8 号、泉发改规〔2022〕3 号、泉建筑〔2020〕68 号、泉建筑〔2022〕24 号以及泉建筑〔2022〕65 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保函服务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转出,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1月3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标书软件完成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7.4.签到、解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自助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 1 个小时内使用CA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CA 数字证书一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操作。关于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方式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通知公告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惠安惠达站场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东风村禹洲写宇楼18楼
邮  编:362100
电子邮箱:/
电  话:0595-87390209
传  真:/
联 系 人:连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惠安建筑业发展中心1号楼701、702、703、705室
邮  编:362100
电子邮箱:qzcxzj@126.com
电  话:15260712373/0595-27821888
传  真:0595-87312583
联 系 人:小孙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  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惠安县世纪大道禹州城市广场大厦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惠安县世纪大道禹州城市广场大厦
联系电话:0595-87378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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