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水利局政府储备物资清查审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1/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水利局政府储备物资清查审计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水利局政府储备物资清查审计 | 项目编号 | SDGP371300000202201006743_A |
计划编号 | 37130000023400120220122_41077201 | 是否拆包 | 否 |
包号 | A | 预算总金额(元) | 36000.00 |
联系人 | 李丽 | 联系电话 | 请登录后前往项目内查看 |
服务方式 | 按项目 | ||
服务地址 |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11号 | ||
付款条款 | 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 | ||
采购方式 | 定点议价 |
需求信息
序号 | 品目 | 报价方式 | 标的金额(元) | |
1 | 审计服务 | 计件收费 | 36000.00 | |
服务要求: (二)乙方的责任 2.9 乙方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甲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2.10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乙方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乙方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做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2.11 由于审计和内部控制的固有限制,即使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适当的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仍不可避免地存在财务报表的某些重大错报可能未被乙方发现的风险。 2.12 在审计过程中,乙方若发现甲方存在乙方认为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治理层和管理层通报。但乙方通报的各种事项,并不代表已全面说明所有可能存在的缺陷或已提出所有可行的改进建议。甲方在实施乙方提出的改进建议前应全面评估其影响。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乙方出具的沟通文件。 2.13 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乙方应于 2021 年 12 月31日前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2.14 除下列情况外,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1)法律法规允许披露,并取得甲方的书面授权;(2)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法律诉讼、仲裁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法行为;(3)在法律规定允许的情况下,在法律诉讼、仲裁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接受注册会计师协会或监管机构的执业质量检查,答复其询问和调查;(5)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其他情形。 |
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 | 临沂元真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 ||
联系人 | 王淑菊 | 联系电话 | 请登录后前往项目内查看 |
最终报价(元) | 36000.00 |
供应商报价详情
序号 | 供应商 | 报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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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临沂元真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 3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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