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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江财绩〔2023〕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我单位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2021年6月,原江华瑶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站、江华瑶族自治县社会劳动保险站、江华瑶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已合并至江华瑶族自治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社保服务中心)。

县社保服务中心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养老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加强党对养老保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社会保险行政管理提供经办服务保障;为全县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数据统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统筹指导乡镇开展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工作,承担全县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关键信息审核、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和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等服务工作;承担全县落实养老保险中央调剂金制度的经办工作;拟订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计划,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编制基金预决算、财务报表,管理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统筹外代发资金;承担全县业务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全县养老保险业务统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保险内部控制工作规划,承担全县养老保险内部控制工作。承担全县养老保险待遇稽核工作;贯彻落实全县养老保险标准化、档案电子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改革改制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托管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并承担全县基本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和社会化查询服务工作;负责全县职业年金经办服务工作;负责全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承担全县退役军人、军转干、民办代课教师、老年乡村医生、老放映员和独生子女父母等特殊群体生活补助和奖励金代发工作;承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情况

县社保服务中心为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控制数31名,设主任一名。2022年12月底,县社保服务中心实际在职人员22人,退休人员6人。

二、部门整体收支结余情况

2022年部门决算收支完成情况:

1、本年收入:306.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6.83万元。

2、本年支出:306.8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4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97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20万元。

3、年终结余:上年结余无,本年结余无。

三、预算执行与管理情况

2022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2年度评价得分为93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投入10分

预算配置得10分。其中在职人员控制率70.97%,得5分;“三公”经费变动率-80.69%,得5分。

2、过程43分

(1)预算执行得19分。其中预算完成率100%得5分;预算控制率11.99%得4分;无新建楼堂馆所项目得10分。

(2)预算管理得24分。政府采购执行率80.84%,得0分;管理制度健全得8分;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得6分;预决算信息公开按规定内容、时限公开,基础数据和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得10分。

3、产出及效率40分

(1)职责履行方面,总体目标实际完成率100%,得10分。

(2)履职效益得30分。

①产出指标内容:

指标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8.13万人,得2分;

指标2: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平均标准,达到128元/人/月,得2分;

指标3: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业务培训人次,达到400人次,得2分;

指标4: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比率100%,得2分;

指标5: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业务培训合格率大于90%,得2分。

②效益指标方面:

指标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100.12%,得3分;

指标2: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口覆盖率大于90%,得3分;

指标3:社会保险制度更加公平可持续工作效益显著,得4分。

③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90%,得10分,在参保人员满意度调查考核中成绩优异。

四、绩效情况

(一)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分析

1、以保民生为主责,扩参保提待遇抓统筹

落实全民社会保险参保行动,扩大社保覆盖范围。全面摸清未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底数,切实做好未参保人员未参保原因及其他个人信息采集和核实登记工作,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全力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员、致贫返贫人员等困难群体和已脱贫人口的参保登记工作。

落实退休人员待遇提标政策,保障民生福祉提升。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提高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政策,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养老金,进一步提升老年群体幸福指数,维护社会大局稳定。采取更多暖心温馨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社保领域急难愁盼问题。

落实企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推动工作有序开展。对标对表企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考核要求,努力提高实际缴费人数占应参保人数的比率和平均缴费工资占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比率(简称“两率”)两个关键任务指标,归根结底就是要千方百计增加基金征缴收入,保证养老保险可持续运行。做大做强做好基金征缴“蛋糕”,一方面要大力扩面参保。以非公经济从业人员、农民工、新业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为重点,开展参保扩面专项行动。另一方面要提高征收效率。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鼓励参保人员多缴费、长缴费,促进企业单位按实际工资水平缴费,切实加大基金征缴力度。

2、以优服务为抓手,重宣传送政策惠民生

宣传引导,致力社会保险政策家喻户晓。致力将社保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群众和参保单位说清楚、道明白、讲透彻,做到社会保险政策家喻户晓,有效推动社会保险全覆盖工作再上新台阶。制定详实的社保政策宣传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社保政策“下十乡、进百企、转千群、入万户”宣传活动和参保动员“敲门”行动,利用多种形式对社保政策、经办服务、基金监管等进行广泛宣传和开展上门服务。

助企纾困,发力社保惠企举措落地见效。通过入园区、进企业、搞座谈对社保参保缴费待遇享受和惠企补贴政策进行广泛解读,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既助推企业参保缴费,维护企业员工社保权益,化解社保领域矛盾纠纷,又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减轻企业承受压力负担。

惠民暖心,着力社会保障成果巩固提升。继续社保帮扶,助力乡村振兴。切实维护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等困难群体和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社保权益,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工作,确保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应保尽保。巩固提档缴费成果,扩大战果。引导广大城乡居民尤其是临近60岁居民高档次缴费和提档补差,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养老保障水平。探索集体补助试点,走出新路。选取有条件的3-5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集体补助试点,对城乡居保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资助。

3、以守安全为底线,强监管建机制防风险

压实基金监管责任。以“不抓基金安全是失职、抓不好基金安全是渎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深入抓好基金监管工作,坚持以落实湘办〔2021〕28号文件精神为统领,全方位健全完善“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四防”协同建设,深入开展社保基金管理巩固年行动,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严防基金“跑冒滴漏”,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养老钱”“保命钱”。

强化监督内控管理。健全完善基金监管制度,落实内控管理要求,加强数据共享和疑点数据核查,全面梳理和排查经办环节风险隐患,强化风险源头管控,规范基金运行管理,定期开展基金运行分析评估。加强基金风险防控,强化一事双岗双审,构建事前预防控制、事中在线核验、事后稽核检查的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基金稽核工作,开展2-4次基金安全和内控专项检查。

常抓从业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保经办机构和监管部门基础能力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服务技能,为基金监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基础保障。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做到经常性警示提醒,让从业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对干部作风教育和问题隐患,抓早抓小、抓细抓常,警示在先、防微杜渐,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提高防腐拒变能力。

(二)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社会保障体系是人民生活安全网和社会运行稳定器,县社保服务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把发展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点上,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把保民生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以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以完善经办管理制度优化服务为基础,以加快“温暖社保”和“三基六化”建设为抓手,着力强扩面、保发放、优服务、促改革、防风险,精心做好社保工作谋篇布局,做到早启动、早实施、早完成。

(三)行政效能分析

1.县社保服务中心锚定在省、市社保版图中增加江华分量的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社会保险业务发展和基金安全,圆满完成了全年主要目标任务,社保事业有了新进步,在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中迈出了新步伐,成绩殊为不易。

2.预算执行方面,制度执行总体有效,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本年无转移资金支付,不存在截留或滞留专项资金情况。

3.预算管理方面较好,本着厉行节俭、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标准和审批制度与程序,公用经费、“三公”经费都得到了有效控制。

五、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

企业社保参保缴费压力较大。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参保缴费率和缴费工资平均率是今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和真抓实干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我县存在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率不高,企业为降低缴费成本通常选择以缴费基准值下限缴费,缴费基数偏低等问题。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1. 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2.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3.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
(社保中心)绩效评价通知附件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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