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大城县教育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城一中教学楼、实验楼)成品讲台报价书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9/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大城县教育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城一中教学楼、实验楼)成品讲台报价书
采购单位: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
发布时间:
2024-09-12 17:42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
2024-09-14 17:28
招标方联系人:
崔
招标方联系电话:
19035982550
监督方联系人:
崔
监督方联系电话:
19035982550
交货方式:
汽车运输
收货人:
崔娅妮
收货人联系方式:
19035982550
发票种类:
专用发票
支付条件:
货款分期支付:结算完毕并按要求完成1、2条后,甲方在次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结算金额的95%,以此类推,各阶段不叠加。全部供货结束验收合格且结算完成10个月支付至总结算金额的100%。如乙方未及时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办理请款手续,甲方有权将当月付款延迟一个月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无息付清。货款的支付并不视为甲方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乙方交付的货物仍应满足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合理使用期限。
结算方式:
银行转账
发票抬头: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税号:
91110000710921189P
采购单位: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
发布时间:
2024-09-12 17:42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
2024-09-14 17:28
招标方联系人:
崔
招标方联系电话:
19035982550
监督方联系人:
崔
监督方联系电话:
19035982550
交货方式:
汽车运输
收货人:
崔娅妮
收货人联系方式:
19035982550
发票种类:
专用发票
支付条件:
货款分期支付:结算完毕并按要求完成1、2条后,甲方在次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结算金额的95%,以此类推,各阶段不叠加。全部供货结束验收合格且结算完成10个月支付至总结算金额的100%。如乙方未及时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办理请款手续,甲方有权将当月付款延迟一个月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无息付清。货款的支付并不视为甲方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乙方交付的货物仍应满足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合理使用期限。
结算方式:
银行转账
发票抬头: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税号:
91110000710921189P
序号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交货期 | 送货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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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823604214073 | 演讲台 | 标准 | 204.0 | 个 | 教室成品讲台:5000*1000*200 | 2024.9 | 华北区-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大城教育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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