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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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2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本钢板材炼铁厂5号高炉节能环保改造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本钢板材炼铁厂5号高炉节能环保改造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本钢板材炼铁厂5号高炉节能环保改造工程(二期)(BGBCGFGGZHG23081666708)招标人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工程预算管理,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本钢板材炼铁厂5号高炉节能环保改造工程(二期)
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2.3招标范围及图纸:图纸:详见公开附件;招标范围:本钢板材炼铁厂5号高炉节能环保改造工程(二期),主要施工内容包括不限于:水渣外运系统转运站、缓冲仓、皮带通廊及支架、电气室、铁路系统及轨道衡、综合性库房、油品库、露天大五金库等。完成以上所有二期工程的土建施工(含桩基)、设备安装、钢结构制作安装、控制系统、监控系统、仪表系统、消防、介质管网、通风设施、道路、地面硬化、设备调试等工程所有项目施工及材料供应(含设备调试用油)。本项目所需能源介质均采用取用制,纳入工程范围,施工相关措施费用也纳入工程范围。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近5年(2018年至今),国内高炉及配套系统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竣工报告复印件或甲方证明竣工材料)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21日08时15分至2023年09月11日08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元,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12日08时1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工程预算管理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地址:

平山区钢铁路1号能源管控大楼7楼

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1号

联系人:

王生辉

联系人:

刘笑天

电话:

15041455591

电话:

024-47827253

 
2023年08月18日
                                                                                              公章E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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