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2-13761]万龙跨海工程(暂定)抗风稳定性试验研究
抗风稳定性试验研究桥梁抗风的研究抗风稳定性能试验研究场地跨海工程桥位气象及风参数专题研究自锚式悬索桥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绿化工程气弹模型风洞试验主梁成桥桥塔成桥关键施工涡振颤振稳定性节段模型测力试验主塔数值模拟理论计算分析评价工作抖振风荷载计算动力特性三分力系数主缆吊索风致振动响应振动控制措施抗风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行洪纳潮影响评价服务可行性研究报告研究方案静风稳定主梁吊装最不利状态抗风性能做出可靠的评估研究总报告决策咨询技术支持中间成果研究报告研究成果鉴定模型试验全桥试验模型制作研究报告送审稿设计文件资料调研文献摇珠工程施工廉洁风险防控机制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7/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2-13761
预算金额188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
招标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欧阳工020-39910657
中标公司北京中建恒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万龙跨海工程(暂定)抗风稳定性试验研究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万龙跨海工程(暂定)抗风稳定性试验研究
- 项目编号:JG2022-13761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7月2日 0时0分~2022年7月25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1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88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完成过桥梁抗风的研究工作; 注:(1)提供合同或协议书或课题任务书或国家部委下达的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预算通知和研究成果通过评审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时间以合同或协议书签订时间或下达课题任务时间或国家部委下达的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预算通知的时间为准; (2)若项目工作由联合体承担的,该业绩仅作为该项目联合体牵头人业绩计算,投标人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能有效证明投标人所承担工作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否则其业绩不予采纳; (3)若项目工作由多个单位共同承担的,该业绩仅作为该项目合同签署(或任务书等)排名第一单位的业绩计算。 3.4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副教授(或以上)或工程类副高级(副教授级)(或以上)职称; 3.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均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3.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限制期内。(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若有更新,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副教授(或以上)或工程类副高级(副教授级)(或以上)职称;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7月25日 10时0分 - 2022年7月25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3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7月2日 0时0分 - 2022年7月25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7月25日 9时45分 - 2022年7月25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3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 招标代理: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张工
- 代理联系人:欧阳工
- 联系方式:020-39910657
- 代理联系方式:18688887114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 监督电话:020-39053528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 招标公告.pdf
- 招标公告(上网)-万龙跨海工程(暂定)抗风稳定性试验研究.doc招标公告(上网)-万龙跨海工程(暂定)抗风稳定性试验研究.doc
- 招标文件(上网)-万龙跨海工程(暂定)抗风稳定性试验研究.doc招标文件(上网)-万龙跨海工程(暂定)抗风稳定性试验研究.doc
- 招标文件.pdf
- 抗风稳定性能试验研究合同.pdf抗风稳定性能试验研究合同.pdf
- SL202206240011-202207011656.GZZB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 工程类型 | 项目类别 | 招标方式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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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龙跨海工程(暂定)抗风稳定性试验研究 | 市政工程 | 服务 | 公开招标 | 中心服务热线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万龙跨海工程(暂定)抗风稳定性试验研究 | 项目编号 | JG2022-13761 |
招标单位 |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 项目类别 | 服务 |
建设单位 |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 ||
招标代理 |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项目监督部门 |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 ||
招标内容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 该类项目不需要选择诚信得分类别 |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 备案方式 | ||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 工程类别 | 市政工程 | |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 |||
点击查看全部 |
日程安排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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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2022-07-02 0:00:00 | 2022-07-25 10:00:00 | |
投标登记 | 2022-07-02 0:00:00 | 2022-07-25 10:00:00 | |
发放招标文件 | 2022-07-02 0:00:00 | 2022-07-25 10:00:00 | |
递交投标文件 | 2022-07-02 0:00:00 | 2022-07-25 10:00:00 | |
招标答疑提问 | 2022-07-02 0:00:00 | 2022-07-06 23:59:00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 | 2022-07-25 9:45:00 | 2022-07-25 10:00:00 | 第3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一阶段开标 | 2022-07-25 10:00:00 | 2022-07-25 11:00:00 | 第3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投标文件解密 | 2022-07-25 10:00:00 | 2022-07-25 10:30:00 |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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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 招标单位 | 招标代理 | 中标单位 | 状态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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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万龙跨海工程(暂定)抗风稳定性试验研究日期:2022年7月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招标公告万龙跨海工程(暂定)抗风稳定性试验研究
2.1.1招标项目名称:万龙跨海工程(暂定)抗风稳定性试验研究2.1招标项目概况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万龙跨海工程(暂定)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抗风稳定性试验研究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招标公告
(1)桥位气象及风参数专题研究;2.2.2招标内容:针对万龙跨海工程(暂定)主桥抗风性能的特点,进行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2.2招标范围:2.1.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线位呈东西走向,西起万新大道以西500m,向东跨越龙穴南水道,东止于规划万龙东路,路线总长约5.146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规划红线宽度为60m。主桥为跨径608米的自锚式悬索桥.项目包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专业。(以可研批复为准)。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南沙开发区。
2.2.3服务周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研究工作大纲,在完成资料收集后25个工作日内提供研究总报告评审稿;评审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终稿。(6)对其成桥及典型施工阶段抗风性能做出可靠的评估,并在必要时提出经济、有效的改进措施,保证结构抗风安全。(5)全桥气弹模型风洞试验研究,主梁几何缩尺比不小于1:50,包含桥塔合龙前,桥塔裸塔状态,主梁吊装最不利状态,成桥状态气弹模型风洞试验。(4)主梁、桥塔节段模型模型风洞试验研究,主梁几何缩尺比不小于1:50,主要研究成桥及关键施工阶段主梁、涡振、颤振稳定性,主梁成桥及关键施工阶段节段模型测力试验。针对主塔典型断面进行阶段模型测力试验,几何缩尺比不小于1:30;(3)主桥结构数值模拟、理论计算及分析,包含静风稳定、颤振、抖振及风荷载计算等;(2)主桥结构成桥状态及关键施工状态动力特性、主梁、桥塔典型断面三分力系数;主缆、吊索风致振动响应及振动控制措施研究;
3.3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完成过桥梁抗风的研究工作;3.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投标人资格要求注: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2.2.4最高投标限价:188万元
3.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3.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均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3.4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副教授(或以上)或工程类副高级(副教授级)(或以上)职称;(3)若项目工作由多个单位共同承担的,该业绩仅作为该项目合同签署(或任务书等)排名第一单位的业绩计算。(2)若项目工作由联合体承担的,该业绩仅作为该项目联合体牵头人业绩计算,投标人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能有效证明投标人所承担工作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否则其业绩不予采纳;注:(1)提供合同或协议书或课题任务书或国家部委下达的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预算通知和研究成果通过评审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时间以合同或协议书签订时间或下达课题任务时间或国家部委下达的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预算通知的时间为准;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2日00时00分至2022年7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获取3.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限制期内。(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若有更新,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3.8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3.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自2022年7月2日00时00分至2022年7月25日10时00分。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5.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6.发布公告的媒介5.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5.4开标时间:2022年7月25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开标室。5.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2年7月25日9时45分至10时00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金安大厦20楼北向1-10室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20-39910657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二传媒大厦7楼招标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7.联系方式
监管电话:020-39910657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二传媒大厦7楼异议受理电话:020-39910657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联系人:欧阳工联系电话:18688887114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投标人声明附件一: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二传媒大厦7楼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巳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附件二: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盖公章):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特此声明。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区建
术开发全
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拒绝投标单位名中 | 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拒绝投标单位名中 | 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拒绝投标单位名中 | 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拒绝投标单位名中 | 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拒绝投标单位名中 |
序号 | 单位 | 拒绝投标期 | 拒绝投标期 | 拒绝投标情况 |
序号 | .008 | 截止日期 | 更新至2022年5月12日 | |
1 | 广东省工程勘察院 | 2015/4/13 | 无限期 | 检测类项目投标资格 |
2 | 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15/3/23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3 | 广州市弘基市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2017/2/20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4 | 北京中建恒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017/2/20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5 | 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 2017/2/20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6 | 广东电白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 2018/2/9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施工投标资格 |
7 | 广东舍卫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2018/5/18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8 | 广州房实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 2019/3/25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9 |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2017/5/3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投标资格 |
10 | 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022/5/12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行洪纳潮影响评价服务投标资格 |
说明:
在拒绝投标期限内,拒绝上述单位参与列表中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
1.
中心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若上述单位名单及拒绝期限发生变化的,则以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
2.
中心的最新书面文件为准。
目录日期:2022年7月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招标文件万龙跨海工程(暂定)抗风稳定性试验研究
第二卷3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7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4第一卷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另册)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第一卷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40第三卷39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1.1招标项目概况1.总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二传媒大厦7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0-39910657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金安大厦20楼北向1-10室 联系人:欧阳工 电话:18688887114 |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万龙跨海工程(暂定)抗风稳定性试验研究 |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
1.1.7 | 工程项目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工程项目预计开工日期: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建设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所有服务内容为止。 | |
1.1.8 |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 详见招标公告。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
1.3.2 | 服务期限 | 详见招标公告。 | |
1.3.3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研究总报告应通过专家会议评审验收并按意见完成修编;通过本项目的研究,对大桥的抗风稳定性及抗风性能进行检验,确定主桥合理的约束体系,为大桥的抗风设计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2)财务要求: / 。 (3)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4)信誉要求: / 。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 (8)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形式: / |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 (此为投标预备会的答疑澄清) |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偏差幅度: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形式及时间: 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提交。 投标人停止提出答疑问题时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具体要求: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提问一律不得署名。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形式: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方法。 | |
3.2.3 | 报价方式 | 以最高投标限价为基础,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由投标人自行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有效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投标报价超出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书。中标后,以上费率及投标下浮率均不予调整。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188万元; 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万元。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或者支票、银行保函(含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等的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1、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 投标人需在交易系统中将汇入投标保证金与投标项目进行绑定,绑定成功后才能被认定为完成缴交投标保证金义务。收款单位: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 2、如采用非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提交相关文本原件,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文本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评审结束后,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其办理的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原件以供招标人在网上予以公示。3、如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电子保函相关操作指引。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经查实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有,具体要求: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
3.7.3A(2)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本项目不适用。 | |
3.7.3A(3)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本项目不适用。 | |
3.7.3(B)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证书证件需为原件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 |
3.7.3(B)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取消在招标文件中采用个人数字证书和加盖个人电子印章要求,投标文件中需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签字或签章后扫描上传,对加盖个人电子印章不做要求。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相关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
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 招标人名称: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二传媒大厦7楼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 |
4.2.2(A)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本项目不适用。 | |
4.2.2 (B)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 □是,退还时间: | |
5.1(A)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本项目不适用。 | |
5.1(B)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开标室(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 | |
5.2 | 开标程序 | 修改为: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 (6)开标结束。 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开标前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招标人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和要求,人数原则上以一人为限,且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不得接受评标报酬,评标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评标专家独立评标。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人。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示期限: 3 日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不要求:本项目不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 ■是,具体要求: 1、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2、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人将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的操作方法制作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1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4.1.2。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接受现场提交的光盘。 3、补救方案 (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 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 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 (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招标失败的情形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登记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该标段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 |
10.2 | 交易服务费 | 中标人按《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2017〕811号)文件的规定,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代缴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0.9‰,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 |
10.3 | 其他要求 | 1.各投标人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本项目招标合同文件及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业主方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 |
10.4 | 投标文件公开 | 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报价清单、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 | |
10.5 | 补交纸质投标文件 | 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补送一正两副与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书面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及一份与书面投标文件一致的“PDF”格式制作的电子文件(U盘)给招标人。 |
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费用承担(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7)投标人与被咨询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存在隶属及其它利害关系。(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计量单位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本项目严禁分包。1.11分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投标预备会
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计咨询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响应和偏差
(5)投标文件格式;(4)合同条款及格式;(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本招标文件包括: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招标文件的澄清(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4招标文件的异议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1)投标申请公函;3.1.1.1资格审查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部分、技术部分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投标文件的组成
(8)其他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有)。(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6)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提供网页截图);(5)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证明材料;(4)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3)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5)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情况;(4)类似业绩情况;(3)企业基本情况;(2)投标保证金凭证(递交至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的,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1.1.2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3.2投标报价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7)研究方案;(6)其他资料(如科研实力证明材料);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投标有效期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3投标保证金应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退还。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投标保证金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投标申请公函;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6)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提供网页截图);(5)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证明材料;(4)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3)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3.7投标文件的编制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备选投标方案(8)其他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有)。
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投标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2开标程序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5.1开标时间和地点(B)5.开标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6)开标结束。(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1)宣布开标纪律;
6.1评标委员会6.评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开标异议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2评标结果异议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1中标候选人公示7.合同授予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5中标通知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4定标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6.1本项目不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7.6履约保证金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纪律和监督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开标记录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本表仅供参考,具体以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为准。年月日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服务期限 | 投标文件递交情况 | 投标文件解密情况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最高投标限价: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版式为准)问题的澄清附件三:问题的澄清(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版式为准)问题澄清通知
2得分为各评委的评分计取的算术平均分,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注:1、所有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要求至少包含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的连续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综合评分表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按投标人的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得分相等时,以报价低者排前;总得分与报价均相同的投标文件,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不得弃权),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致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的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机器码 | 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财务要求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信誉要求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主要人员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投标人声明》为准)。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所列投标人名称与投标登记时(或资审时)一致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串通投标情形 | 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具体详见《综合评分表》。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家数N>5时,将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价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余下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N≤5时,将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价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中,有效报价的范围为最高投标限价的[80%,100%],超过此范围的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
2.2.4(1) | 资信 业绩 (60分) | 项目业绩 (30分) | 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完成过主跨≥500米的桥梁抗风的研究工作,每项得5分,本项最多得30分。 注:(1)须提供合同或协议书或课题任务书或国家部委下达的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预算通知和研究成果通过评审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时间以合同或协议书签订时间或下达课题任务时间或国家部委下达的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预算通知的时间为准; (2)若项目工作由联合体承担的,该业绩仅作为该项目联合体牵头人业绩计算,投标人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能有效证明投标人所承担工作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否则其业绩不予采纳; (3)若项目工作由多个单位共同承担的,该业绩仅作为该项目合同签署(或任务书等)排名第一单位的业绩计算。 |
2.2.4(1) | 资信 业绩 (60分) | 项目负责人 (8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教授或工程类正高级(教授级)职称的,得4分; (2)项目负责人自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负责(主持)过桥梁抗风的研究工作3项或以上的,得4分。 注:本项最多得8分。须提供职称证、合同或协议书或课题任务书或国家部委下达的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预算通知或获奖证书扫描件,时间以合同或协议书签订时间或下达课题任务时间或国家部委下达的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预算通知的时间为准。 |
2.2.4(1) | 资信 业绩 (60分) | 项目技术负责人 (8分) | (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教授或工程类正高级(教授级)职称的,得4分; (2)项目技术负责人自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参与过桥梁抗风的研究工作3项或以上的,得4分。 注:本项最多得8分。须提供职称证、合同或协议书或课题任务书或国家部委下达的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预算通知或获奖证书扫描件,时间以合同或协议书签订时间或下达课题任务时间或国家部委下达的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预算通知的时间为准。 |
2.2.4(1) | 资信 业绩 (60分) | 拟投入其他主要技术人员 (4分) | (1)拟投入的其他主要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除外)中,有副教授(或以上)或工程类副高级(副教授级)(或以上)职称人员的,得2分; (2)拟投入的其他主要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除外)中,自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1名或以上人员参与过桥梁抗风的研究工作的,得2分。 注:本项最多得4分。须提供职称证、须提供合同或协议书或课题任务书或国家部委下达的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预算通知或获奖证书扫描件,时间以合同或协议书签订时间或下达课题任务时间或国家部委下达的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预算通知的时间为准。 |
2.2.4(1) | 资信 业绩 (60分) | 科研实力(10分) | 投标人拥有风洞实验室的得5分,该风洞实验室为省级或以上重点实验室的,得5分,本项最多得10分。注: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 |
2.2.4(2) | 研究方案 (30分) | 对项目的理解和总体工作思路 (10分) | 根据对研究工作范围描述是否完整、准确程度和总体工作思路清晰、可行程度,优秀:(9,10]分、良好:(7-9]分、一般:[6-7]分。没有不得分。 |
2.2.4(2) | 研究方案 (30分) | 对项目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10分) | 根据对项目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把握程度和研究工作应着重解决的技术问题所提出处理措施的可行性程度、技术手段的先进性,优秀:(9,10]分、良好:(7-9]分、一般:[6-7]分。没有不得分。 |
2.2.4(2) | 研究方案 (30分) | 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10分) | 根据进度和质量保证措施的可实施性、工作进度计划保证性,优秀:(9,10]分、良好:(7-9]分、一般:[6-7]分。没有不得分。 |
2.2.4(3) | 投标报价 (10分) | 以评标基准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0分;投标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每上偏1%扣1分,下偏1%扣0.5分,最多扣10分。 本项最高分为10分,最低分为0分。 |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按投标人的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得分相等时,以报价低者排前;总得分与报价均相同的投标文件,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不得弃权),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1.评标方法评委签名:日期: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见《综合评分表》2.2.4评分标准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初步评审
综合评审采用百分制评分法,按《综合评分表》的标准进行评分。每方面得分权重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但不得超出上述分值范围。同时,招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中详细列出每子项的具体评分标准(详见《综合评分表》);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总得分。3.2详细评审(3)当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与投标下浮率的乘积与投标人报价不一致时,按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与投标下浮率的乘积为准,修正投标报价。(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投标文件的澄清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2.3投标人的总得分=综合得分。3.2.2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将各评委的评分取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另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评标结果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投标人:(盖单位章)投标文件项目名称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卷第二卷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此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劳务、管理、交通、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费用),按合同约定完成抗风稳定性试验研究工作。(招标人名称):(一)投标函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2)技术部分。(1)资审审查部分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6.(其他补充说明)。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4)按规定日期及金额(中标价的0.9‰)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交纳交易服务费。(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传真:电话:网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说明:投标下浮率及投标报价若出现小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二)投标函附录年月日邮政编码: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盖章) | |||
投标下浮率 | 下浮 %。 | ||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1-投标下浮率)】 | 人民币:(小写) 。 人民币:(大写) 。 | ||
服务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质量标准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有效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姓名 | 姓 名 | ||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姓名 | 技术职称 |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 本项目的授权 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投标人名称: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三、授权委托书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注:本格式仅供参考,也可使用工商管理部门提供的格式。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资格审查详细资料附于本表后,并标明页码。五、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1、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收款单位: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2、如采用非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提交相关文本原件,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文本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评审结束后,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其办理的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原件以供招标人在网上予以公示。3、如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电子保函相关操作指引。四、投标保证金
序号 | 审查内容 | 页码 |
1 | 投标申请公函; | |
2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 |
3 | 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
4 | 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 | |
5 | 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证明材料; | |
6 | 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网页截图; | |
7 |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 |
8 | 其他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有)。 |
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此申请是(单位名称)以(人名)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按照《(项目名称)招标公告》对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我们递交有关资格审查的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们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资格。致:(招标人):投标申请公函(1)投标申请公函(格式)
(格式见招标公告)(2)投标人声明(格式)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我们理解招标人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需由招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类似业绩一览表七、类似业绩一览表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六、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企业资质证书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营业执照号 | 员工总人数: | |||||||
注册资本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成立日期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其中 | 技术人员数量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其中 | 各类注册人员 | ||||||
经营范围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备注 |
序号 | 主要业绩名称 | 业绩简介 | 桥梁主跨跨径(米) |
注:上述人员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拟投入人员一览表八、拟投入人员一览表2、以上业绩证明资料是指招标文件综合评分表所对应的业绩。注:1、业绩证明资料须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称 | 专业 | 最高学历 | 主持或参与过的桥梁抗风研究项目 |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角色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格式自定)十、研究方案如:其他证明科研实力资料等九、其他资料
(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发布的为准)
抗风稳定性能试验研究
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发包人(建设单位):
发包人(建设管理单位):
承包人:
***************************抗风稳定性能试验研究合同
抗风稳定性能试验研究合同
发包人(建设单位):
发包人(建设管理单位):
承包人:
鉴于发包人拟修建,并通过XXX年XX月XX日的公开招投标
确定了承包人为本工程的抗风稳定性能试验研究工作实施单位,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
实信用的原则下,就XX抗风稳定性能试验研究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规模:
1.4资金来源:
1.5其他:
二、委托工作内容(具体按招标文件作相应调整)
针对XX主桥抗风性能的特点,进行:
1、桥位气象及风参数专题研究;
2、主桥结构成桥状态及关键施工状态动力特性、主梁、桥塔典型断面三分
力系数;主缆、吊索风致振动响应及振动控制措施研究。
3、主桥结构数值模拟、理论计算及分析,包含静风稳定、颤振、抖振及风
荷载计算等。
4、主梁、桥塔节段模型风洞试验研究,主梁几何缩尺比不小于1:50,主要
研究成桥及关键施工阶段主梁、涡振、颤振稳定性,主梁成桥及关键施工阶段节
段模型测力试验。针对主塔典型断面进行节段模型测力试验,几何缩尺比不小于
1:30;
5、全桥气弹模型风洞试验研究,主梁几何缩尺比不小于1:150,包含桥塔合
龙前,桥塔裸塔状态,主梁吊装最不利状态,成桥状态气弹模型风洞试验。
抗风稳定性能试验研究合同
6、对其成桥及典型施工阶段抗风性能做出可靠的评估,并在必要时提出经
济、有效的改进措施,保证结构抗风安全。
三、技术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研究总报告应通过专家会议评审验收并按
意见完成修编;通过本项目的研究,对大桥的抗风稳定性及抗风性能进行检验,
确定主桥合理的约束体系,为大桥的抗风设计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四、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的成果文件数量及时间要求
4.1承包人向发包人及时提交成果文件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4.2提交成果资料要求:
4.2.1成果文件必须达到合同文件中对研究内容、成果形式和深度、实施目
标等有关内容的要求,必须满足******设计及施工需要,实事求是地为工程提供
具体的指导性意见或确切性的评价。
4.2.2时间要求
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即开展相关研究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研
究工作大纲,承包人在完成资料收集后25个工作日内提供研究总报告评审稿;
评审后10个工作日内应完成终稿。
4.2.3成果文件数量
提交的中间成果研究报告及研究总报告各8套,并需附内容一致的电子文件
2套(光盘);若需进行研究成果鉴定时,承包人应按鉴定要求提供相应数量的
研究报告;对于需进行模型试验的科研项目,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试验过程录
像光盘;需采用商业软件进行数模分析的科研项目,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正版
计算软件证明材料和原始计算数据。
五、服务期限
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项目顺利开工止。
六、合同费用
本合同价款暂定为¥元(大写:人民币元),实行总价包干,最
终结算价以财政审定的金额为准。
七、支付方式
抗风稳定性能试验研究合同
7.1承包人完成节段或全桥试验模型制作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不超过合
同暂定价的20%。
7.2承包人完成研究报告送审稿,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不超过合同暂定价的
40%。
7.3承包人完成研究总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会并按意见修编完善后,向发包
人提交正式的研究总报告终搞,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不超过合同暂定价的60%。
7.4本项目概算经审定,本合同结算经审定后,发包人向承包人结清合同费
用。
7.5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发包人均有权从向承
包人支付的当期费用中直接扣除。
7.6每次支付前,应由承包人提交支付申请,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按发包人
要求及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办理支付。财政部门集中支付程序办理支付时间不
计算在发包人付款时间内,不视为发包人逾期付款。
7.7申请费用支付时,承包人需向发包人开具等值、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
票。
7.8各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八、各方责任
8.1发包人责任
8.1.1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合同费用。
8.1.2向承包人提供与项目的设计文件和资料。
8.1.3为承包人开展评价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8.2承包人责任
8.2.1承包人应按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和发包人的技术要求,派专业技术人
员现场踏勘,并按需收集项目沿线相关资料及调研文献,进行分析评价工作。
8.2.2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发包人交付成果文件,并对提交的成果
文件的质量负责,资料装订规格必须符合档案归档规定。
8.2.3及时组织专家对成果文件进行评审,回答专家提问,按专家意见修改,
并及时协助发包人向相关主管部门汇报。相关评审会务费、现场考察费及专家劳
务费等已包含在合同费用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抗风稳定性能试验研究合同
8.2.4承包人承诺遵守发包人制订的关于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和
管理办法等。合同生效后,承包人应履行合同义务及职责,并视为接受及认同发
包人制订的关于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和管理办法,包括但不限于管理
制度、工作指引(或作业指导书)、工作流程等。如承包人违反发包人相关制度、
规定和管理办法等的,发包人有权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和管理办法等要求承包人
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
8.2.5承包人提供的成果文件不满足相关文件要求或未通过专家评审的,承
包人应负责修改完善使其满足要求、通过专家评审,相关费用含在合同费用中,
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8.2.6发包人根据项目服务情况要求约谈承包人法定代表人,要求法定代表
人协调及安排工作,确保工程按发包人要求推进,承包人法定代表人应积极配合。
8.2.7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有效履行合同约定或未能按发包人要求严格把关、
认真履职的,经行政部门发现或提出问题经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
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承包人对此无异议。
8.2.8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8.2.9本合同有关条款和补充合同中规定承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九、违约责任
9.1由于承包人原因,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或发包人的要求提交成
果文件,发包人将书面告知限期整改;承包人未在期限内改正的,承包人须承担
本合同暂定价款的2%且不超过2万元的违约金;由于承包人不配合、不整改或
屡次整改不到位等违约行为影响项目推进的,发包人视其严重程度有权保留进一
步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权利。
9.2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服务情况发函约谈承包人的法定
代表人,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约谈的,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应承
担本合同暂定价款的10%且不超过2万元违约金。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无正当理
由拒绝约谈累计3次及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将本工程另行发包,且发
包人有权暂停承包人参与发包人组织的建设项目投标(或摇珠)资格。
9.3承包人未能有效履行本合同约定或未能按发包人要求严格把关,认真履
职的,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发包人有权视情节严重
抗风稳定性能试验研究合同
程度,通过要求承担违约金、或要求赔偿损失、或暂停或取消承包人一段时间内
参与由发包人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的投标(或摇珠)资格、或解除合同等多种方式
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9.4承包人违约责任的认定方式及送达程序
9.4.1认定方式:发包人依据整改通知单、督办通知单、通知、通报、会议
纪要等书面文件,向承包人发出《违约处理决定书》,违约处理决定以发包人出
具的《违约处理决定书》确定的内容为准。
9.4.2送达程序:发包人以下列方式之一将书面违约处理决定书送达承包
人。
(1)承包人现场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
(2)承包人其他工作人员签收;
(3)发包人按本合同约定地址邮寄送达。
9.4.3发包人发出的《违约处理决定书》一经送达承包人立即生效。承包人
如有证据证明不应由其承担违约责任的,应在收到违约处理决定后3天内以书面
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异议并附上有关证据;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的异议后15个工
作日内审核完毕且作出书面决定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异议
的,视为同意《违约处理决定书》。
9.5在任何索赔和争议期间,不论索赔是否有据,均不能免除承包人按合同
约定履行义务,承包人不得以此拒不履行或拖延合同的履行,否则,导致发包人
实际损失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向承包人的追索权。
十、保密和知识产权
10.1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有关文件、技术秘密、需要保
密的资料和信息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
10.2发包人对提供的资料和承包人提交的成果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和所有
权。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本项目有关资料及成果文件向第三人转让或
用于其他项目。承包人在发表与本项目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著作,必须与发包人协
商一致。如发生以上情况,承包人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10.3承包人提交的成果文件不得侵犯第三人的权利,如因侵犯第三方权利
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抗风稳定性能试验研究合同
十一、合同解除
11.1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承包人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经发包人催告
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
(4)因政策调整或规划调整或征地拆迁等客观原因造成本工程项目条件发
生重大变化,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免除发包人违约
责任,发包人无需就此对承包人给予赔偿,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签订书面协议
明确清算原则进行结算;
(5)因国家政策变化或受到相关主管部门处罚,承包人丧失履行合同能力
的;
(6)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11.3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通知对方;因解除合
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11.4合同解除的,合同当事人就解除清算、款项支付以及各方权责等解除
事宜签订解除协议。合同当事人未能就解除事宜达成一致的,按照合同第十二条
的约定处理。
11.5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做好工作交接、成果文件资料移
交,返还发包人的相关文件资料。
十二、争议解决
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合同各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
问题,任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13.1因项目建设管理需要,发包人(建设单位)有权委托建设管理单位(或
代建单位)负责本工程的建设管理,承包人应服从建设管理单位(或代建单位)
管理并配合其开展工作。发包人(建设单位)委托管理的权限、内容、范围等将
另行签订书面合同予以明确,建设管理单位(或代建单位)按合同约定代表发包
抗风稳定性能试验研究合同
人(建设单位)履行项目建设管理职责。如本项目有建设管理单位(或代建单位),
则本合同中所约定的有关承包人报发包人审核或确认等内容,均应按项目建设管
理流程先由承包人报建设管理单位(或代建单位)审核确认,再由建设管理单位
(或代建单位)报发包人(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执行。
13.2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接收邮件的地址为:,若承包人
地址变更的,应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告知发包人,未书面告知的,发包人向前述
地址邮寄即视为送达。
13.3本合同自合同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
公章之日生效。合同各方履行完成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13.4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各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份,发包人(建
设单位)执份,发包人(建设管理单位)执份,承包人执份,正副本
具同等法律效力。
13.5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是合同的组
成部分。
(以下无正文)
抗风稳定性能试验研究合同
发包人(建设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一南沙传媒大厦6-8楼
邮政编码:511457
电话:39053528
传真:39078181
发包人(建设管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签约日期:
签订地点:广州南沙区
抗风稳定性能试验研究合同
此处粘贴中标通知书/发包通知书复印件
抗风稳定性能试验研究合同
此处粘贴承包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仅合同正本粘贴)
抗风稳定性能试验研究合同
附件1
XXX费用计算
抗风稳定性能试验研究合同
附件2
南沙区建设工程项目廉洁责任合同
(适用于公开招标项目)
发包人(建设单位):
发包人(建设管理单位):
承包人:
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工程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廉洁规定,深化廉洁南沙自贸试验区建设,加
强工程建设领域廉洁风险防控,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
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适用于南沙区政府财政资金和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
的公开招标类建设工程项目,涵盖工程施工类及服务类合同。辖区范围内其他
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条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项目或职权为本人及亲属谋取不正
当利益,包括下列行为:
2.1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承包人的财物,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形式
的礼品礼金、好处费、回扣、各种有价证券、购物卡及其他支付凭证、房产、车
辆、贵重物品等;
2.2接受承包人宴请(工作餐除外)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2.3向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自身承担、支付的费用;
抗风稳定性能试验研究合同
2.4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设备,要求承包人购买指定的材料
和设备;
2.5私自为建设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从事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
服务;
2.6要求或者暗示承包人为本人或亲属的工作安排、职务晋升、经商办企
业、出国出境、旅游、留学、探亲、定居等提供资助或便利;
2.7默许、纵容、授意亲属收受承包人财物,或从事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材
料和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2.8其他利用项目或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三条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通过商业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
包括下列行为:
3.1同意或主动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第二条约定的禁止性行为;
3.2向与建设工程相关的代建、施工、监理(项目管理)、勘察、设计、
咨询等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形式的礼品礼
金、有价证券、购物卡、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以及
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等。
3.3接受与建设工程相关的代建、施工、监理(项目管理)、勘察、设计、
咨询等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
3.4接受分包(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等)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等单位
及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
3.5其他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发包人、承包人及双方工作人员不得违规干预或插手建设工程招
投标活动,禁止串通投标(围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五条廉洁风险防控机制
抗风稳定性能试验研究合同
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均有义务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控机制,排查、梳理建设
工程业务流程及关键工作岗位涉及的廉洁风险点,有针对性地逐项制定防控措
施,加强对单位工作人员的廉洁教育,预警在先、防范在前,风险定到岗、制度
建到位、责任落到人。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
予提醒和纠正。
第六条廉洁违约责任
6.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相关责任人应
受到相应的党纪政务(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承包
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经有关主管部
门查证属实或者经纪检监察机关认定违纪、经司法机关依法确定构成违法犯罪
的,承包人应按次向发包人支付廉洁违约金(施工类建设项目合同价款2%且不
超过100万元人民币,服务类建设项目合同价款5%且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发包人有权:(1)
如承包人的行为严重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严重干扰市场公平竞争营商环境,可单
方解除主合同;(2)将承包人的履约评价评为不合格,并拒绝其参与发包人负
责实施项目的投标或摇珠;(3)将有关情况报相关主管部门记录,作为企业诚
信评分考核,建议给予通报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第七条监督举报
发包人、承包人均有监督举报的权利和义务,发现对方有违反本合同的行为,
可向南沙区纪委监委举报。南沙区纪委监委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受理,鼓励实名
举报,严查诬告陷害,对实名举报有功人员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对诬告陷害的
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理。
南沙区纪委监委举报方式:
抗风稳定性能试验研究合同
来信举报: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一号南沙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
511455;
电话举报:020-84986949,020-12388;
网络举报:http://guangdong.12388.gov.cn;
二维码举报:
第八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作为双方所签署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项目
涉及的廉洁问题,不受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人员离职或退休等原因影响,发包人、
承包人仍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以下无正文)
15
抗风稳定性能试验研究合同
发包人(建设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签字):
发包人(建设管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签字):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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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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