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莆田市第一医院关于院内转运系统、组合加热手术床垫项目_招标
金额
2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0594-221139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张1895076923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标题:莆田市第一医院关于院内转运系统、组合加热手术床垫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响应人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PTHS2023029

二、项目名称:莆田市第一医院关于院内转运系统、组合加热手术床垫项目

磋商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

货物名称

数量

详细要求

最高限价

保证金

1

1-1

院内转运系统

1套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0万元

2000.00

2

2-1

组合加热手术床垫

2套

17万元

1700.00

三、资格标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响应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响应人,提供上一年度经第三方有资质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响应人,提供该半年度或其中任一季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响应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信息证明文件);

1.2.2、响应人缴纳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自本项目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前六个月(不含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应纳税款的证明(银行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

1.2.3、响应人缴纳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自本项目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前六个月(不含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社会保险费的证明【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或其他缴费系统中打印的有有盖章(含电子章)或有二维码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备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1.4、响应人、响应人法定代表人、响应代表参加采购活动近年内(以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倒计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精神,磋商小组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截止后,评审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查询、打印响应人的相应信用记录,若发现响应人参加本采购活动近三年内(以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倒计时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2)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惩戒期限未满的;(3)存在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重大违法记录”情形的【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是指罚款金额达到《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权利的罚款额度)】。

2.2、响应人、响应人法定代表人、响应人代表在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以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倒计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3、特定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应符合《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响应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响应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且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如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

3.2、响应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响应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该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也应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应提供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4、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

四、时间、地点安排:

1、报名时间: 2023 0707日~ 2023 07 17(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 2023 0718 上午9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地点安排:

3.1投标、咨询及来往信函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

3.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投标文件由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接收,联系电话:0594-2211398。

五、投标保证金:包一: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包二: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柒佰元整(¥1700.00元)(注: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请投标单位在存款单上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及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人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提交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回单。)

六、保证金缴纳账户:

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名--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莆田农商行行政服务中心支行,—9040 2100 3001 0000 0142 59 。

、取得招标文件方式及标书工本费:

1、上门报名:即供应商直接到我司获取招标文件。

2、邮箱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先将报名人全称、地址、电话、联系人、手机、E-mail、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发送至我司,我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邮箱方式发送给报名人。

3标书工本费:100元

、响应人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磋商答疑截止之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磋商代理机构联系。

、我司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采购人:莆田市第一医院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人: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

联系人:小张、小郑 电话:0594-2211398、18950769235

箱:pths2015@sina.com

莆田市第一医院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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