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富顺县人民医院院区板房临建材料处置项目(FY-2023-04)遴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3/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华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3
公告正文
富顺县人民医院
院区板房临建材料处置项目(FY-2023-04)遴选公告
 
因我院开展工作的需要,处置院区板房临建材料;该项目经过前期市场调研,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遴选,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遴选。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院区板房临建材料处置项目(FY-2023-04)
2、报价条件:不低于2000.00元(参加遴选的供应商支付医院临建材料费用不低于2000.00元)
二、项目要求
1、供应商完成临建材料搬离处置后,需清理现场卫生。
2、在项目执行期间,供应商自行承担处置过程中所有的安全责任、事故责任和看护责任,医院不承担由此发生的任何费用和责任。
3、在项目执行期间,供应商应保证医院正常的诊疗秩序的开展,不得随意扩大影响范围。
三、供应商应具备条件及需要递交的资料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履行民事责任的主体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参加本次调查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料
1、供应商应按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要求进行报价,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每一份报价表只允许一个报价方案;
2、提供承诺函、报名函、授权书、报价表等(见附件);
3、提供安全承诺函,格式自拟;
4、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5、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6、参加遴选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注:提交的所有资料及参数须合法、真实、有效、清晰、对应明确,并加盖鲜章,按以上顺序编订成册(一正二副),并在首页编制目录,资料的规范完整、规范;提交资料须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及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加盖鲜章后报名时提交。(特别提示:资料一正二副,装订成册)
四、文件接受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13日18:00,超时不予接受。
(递交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遴选资料)
递交地点:富顺县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五、商务要求
1、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支付医院合同金额价款,供应商同时支付2000.00元的保证金,合同结束后一次性退还。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对遴选文件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采办提出,由招采办负责答复。
2、本次遴选采取1轮报价确定候选供应商(报价最高的供应商为候选成交供应商)。
3、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参加遴选的全部费用,无论遴选结果如何,富顺县人民医院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供应商因遴选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联系方式
1、招采办      
     
联系人:华老师
 联系方式:0813-7293916
联系地址:四川富顺县富世镇吉祥路490号
 
                                        
富顺县人民医院
                        
2023年3月8日
 (附件1)院区板房临建材料处置项目(1).doc
(附件2)院区板房临建材料处置项目(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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