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沈女士0523-8635126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防洪排涝和水系规划编制已由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批准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防洪排涝和水系规划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编制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防洪排涝和水系规划。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防洪排涝和水系规划,编制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防洪排涝和水系规划,包括近期及远期项目建设计划清单和水系现状图、规划图
2.4编制规划周期及文件提交要求:
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报告编制,并通过水利部门组织的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能够承担勘察、设计、咨询服务的独立法人,资质要求分别如下:
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河道整治或城市防洪)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咨询资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防洪规划或者水系规划编制项目。(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 3.5.3 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至少在C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赋分标准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2年度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等级及赋分值公布》(2023年6月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自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防洪规划或者水系规划项目。(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 3.5.3 项要求)。
(6)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依据《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意见》(泰政水〔2022〕124号)被判定为恶意投诉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8.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年 11月 15 日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
(2)登录《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9日9时整。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无须递交任何纸质文件。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单位CA锁签到并于开标后半小时内解密成功。各投标单位可自行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4.信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5.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6.技术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7.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8.社会保险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文件-主要人员汇总表当中拟派人员)提供项目组成员2023年6月至2023年9月连续4个月社保证明,其中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9.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联合体协议书和牵头人满足要求
10.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本次招标规划评标基准价为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时,应当否决该投标人的投标。
8.4分值构成
1. 技术评标标准:58分; 2. 商务评标标准:32分; 3.投标报价:10分;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项目
评审内容
分值

技术评标标准
(暗标)
58
(一)
项目理解
比较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现状调查和理解,项目理解描述优秀的得7-11分,较好的得4-7分,一般的得0-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11
(二)
总体规划研究思路 
投标人对防洪排涝规划的研究思路清晰、正确、全面,对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分析准确的,得7-11分;较好的得4-7分,一般的得0-4分,未提供不得分
11
(三)
本项目应重视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项目重难点问题及对策分析较准确、解决思路有一定的针对性、可实施性的,得7-11分;
项目重难点问题及对策分析基本准确,解决思路一般的,得4-7分;
项目重难点问题及对策分析不够准确、解决思路不具有针对性、可实施性的,得0-4分;
未提供不得分。
11
(四)
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比较各投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完整,质量保证措施合理、综合最优的得4-7分,较好的得2-3分,一般的得0-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7
(五)
进度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
比较各投标人的进度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优秀的得4-7分,较好的得2-3分,一般的得0-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7
(六)
技术力量组织
比较各投标人的技术力量组织,满足项目实施需求,优秀的得4-7分,较好的得2-3分,一般的得0-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7
(七)
后续服务
比较各投标人后续服务具体措施的可行性、完整性,优秀的得3-4分,较好的得2-3分,一般的得0-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4

商务评标标准
32
(一)
资源配置
20
1
人力资源配置
项目组成员专业配备齐全,除项目负责人外,应具备测量(测绘)、水工地质、水利规划、水工结构、工程咨询(水利水电)、水利造价、水土保持等专业负责人:
1、各专业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有1人得1分,最高得7分;
2、各专业负责人应具备注册测绘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规划)、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工结构)、咨询工程师(水利水电)、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土保持)资格或注册证书(一人多证不重复得分),配备齐全得7分,每缺一个扣1分,最低得0分。
注:提供项目组成员2023年6月至2023年9月连续4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未提供不得分。
14
2
项目负责人素质能力
1、作为项目负责人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防洪、水系规划有1项得2分,最高得6分。
6
(二)
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防洪、水系规划有1项得2分,最高得6分。
6
(三)
投标人奖项
投标人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或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的,每1项得1分,最高得2分。
须提供获奖证明材料,奖项为2018年1月1日之后(时间以奖项证书时间或发文日期为准),否则不得分。
2
(四)
信用等级
按照《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办法》(苏水规〔2021〕7号)、《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水办计〔2019〕8号)执行。
赋分值具体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通知公示— 《2022年度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等级及赋分值公布》(2023年06月09号公布)如为联合体投标,以设计单位的信用等级赋分。
4
三、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100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
投标人报价以最高投标限价为基础,每让利1万元加1分(每一个让利幅度未超过1万元的不加分),最高得10分。
10
其他要求
本项目实行技术标暗标评审方式,各投标人不得在技术方案中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或其他暗含有提示性的字符或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标识性话语等),否则该项不得分。具体要求如下:
1、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递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方案中所有内容均不得为彩色,不得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签字,不得在任何地方出现或暗示反映投标人名称有关的内容,如项目组成员姓名(请以岗位、职务等替代)等。
2、技术方案中文字及版面内容要求:
(1)正文字体及字号(包括评分点标题)为宋体小四号,颜色为黑色,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阴影、彩色等标记,字符为标准间距,不得进行缩放及位置调整,行距为固定值25磅。
(2)不允许使用页眉,页脚中只准出现页码数字、格式采用阿拉伯数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五号,设在页脚居中位置,页码应当连续。
(3)技术方案中投标人认为有必要使用的图表可以上传,不作为违反暗标的判定依据。所有图片与表格不得为彩色,图表中的标注文字除字号及行距外,其余要求同(1)中字体要求一致。
3、投标文件中技术方案(暗标)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01分。

9. 其他内容
本项目只接受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中的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拟投标报名单位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符合报名条件的且已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在报名截至时间前登陆交易平台(http://slgc.ggzy.taizhou.gov.cn:84/OP/Login.aspx),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州水利网》、《中国招投标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18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510526933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东方名邸888号
邮编:225300
联系人:沈女士、陈女士
电话:0523-86351266、19852197521
电子邮件:671220727@qq.com
12.备注
12.1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120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2.2本招标文件采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电子招标文件》(2019年版)。
12.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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