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象山县定塘连接线至石浦皇城大道公路及延伸段公路工程竣(交)工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7/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宁波交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徐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陆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维明1333686228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30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定塘连接线至石浦皇城大道公路及延伸段公路工程已由 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象发改审批[2022]16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解决 ,招标人为 宁波交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竣(交)工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延伸段:本工程位于象山县石浦镇,起点位于定塘连接线与沿海南线交叉口,设计桩号K0+000,路线往东南方向展线穿越农田,终点桩号K1+300,全长1.30千米。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双向四车道,路基标准宽度为24.50米。 主线段:本工程起点位于定塘连接线至石浦皇城大道延伸段公路(桩号K1+300),设计桩号K1+300。路线起点以桥梁形式上跨现状村道(村道路基宽度6.5米)后设置分离式皇城隧道穿越岳头岭,下穿昌新路(位于桩号K2+790.6,昌新路连接线为四级公路)后出隧道。随后穿越中国渔村和以批用地廊道,再从右侧绕行天封塔山,最终位于皇城沙滩附近,与皇城大道(一级公路兼顾城市主干道)形成T型平面交叉,终点桩号K5+190,设计范围路线长3.589千米。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千米/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标准宽度为24.50米,分离式路基标准宽度12.25米。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环保(绿化)、机电等工程的软基沉降、桩基检测、预应力张拉力、压浆密实度及荷载试验等竣(交)工实体质量检测、外观检查等 。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试验检测报告提交并通过竣工质量评定之日止。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名称和等级应与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ttiis.cn/)”中的相应机构名称和等级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7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0日09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7月30日0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交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港路1199号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574-59117228
招标代理:浙江陆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港路1199号19楼1912
联系人:曹维明
联系电话:13336862289
监管部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定塘连接线至石浦皇城大道公路及延伸段公路工程已由 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象发改审批[2022]16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解决 ,招标人为 宁波交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竣(交)工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延伸段:本工程位于象山县石浦镇,起点位于定塘连接线与沿海南线交叉口,设计桩号K0+000,路线往东南方向展线穿越农田,终点桩号K1+300,全长1.30千米。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双向四车道,路基标准宽度为24.50米。 主线段:本工程起点位于定塘连接线至石浦皇城大道延伸段公路(桩号K1+300),设计桩号K1+300。路线起点以桥梁形式上跨现状村道(村道路基宽度6.5米)后设置分离式皇城隧道穿越岳头岭,下穿昌新路(位于桩号K2+790.6,昌新路连接线为四级公路)后出隧道。随后穿越中国渔村和以批用地廊道,再从右侧绕行天封塔山,最终位于皇城沙滩附近,与皇城大道(一级公路兼顾城市主干道)形成T型平面交叉,终点桩号K5+190,设计范围路线长3.589千米。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千米/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标准宽度为24.50米,分离式路基标准宽度12.25米。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环保(绿化)、机电等工程的软基沉降、桩基检测、预应力张拉力、压浆密实度及荷载试验等竣(交)工实体质量检测、外观检查等 。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试验检测报告提交并通过竣工质量评定之日止。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名称和等级应与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ttiis.cn/)”中的相应机构名称和等级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7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0日09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7月30日0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交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港路1199号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574-59117228
招标代理:浙江陆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港路1199号19楼1912
联系人:曹维明
联系电话:13336862289
监管部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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