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宿州市气态污染物走航监测服务、颗粒物激光雷达走航监测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6/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P-SZCG20231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招标联系人-180055703852
招标代理机构徽淮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淮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楠15955578783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宿州市气态污染物走航监测服务、颗粒物激光雷达走航监测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P-SZCG20231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宿州市气态污染物走航监测服务、颗粒物激光雷达走航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宿州市气态污染物走航监测服务、颗粒物激光雷达走航监测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P-SZCG20231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宿州市气态污染物走航监测服务、颗粒物激光雷达走航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采购文件第三章货物服务要求现更正为: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二、服务所需设备及技术指标要求;
(一)服务所需设备清单
(二)技术指标要求
1):颗粒物激光雷达性能主要指标:
2)质谱仪设备性能主要指标:
3)氮氧化物分析仪性能指标
4)PM2.5监测仪性能指标
5)PM10监测仪性能指标
6)臭氧分析仪性能指标
7)大气走航系统软件指标
(三)精细化管控服务
1)服务内容
1、常规监测
常规的走航监测主要为对全区域的颗粒物污染情况摸底排查,根据需要,在重点时段收集区域的整体污染情况,为组网监测选点做考察,同时,常规走航充分发挥移动监测的灵活优势,定期进行常规走航,有利于发现监测死角和监测盲区的污染情况,及时发现违规污染排放并制止,达到污染预防的管控效果。
2、异常情况排查
在个别监测点位数据出现异常高值时,可启动大气污染物走航系统对周边进行排查巡检,确定周边是否存在临时性污染源,同时验证监测数据异常高值是由污染源排放颗粒物引起的还是设备问题,理清责任。对存在临时污染源的请况,及时发现污染源头并采取措施及时治理。
3、污染突发事件应对
针对突发的严重污染事件,如组网监测点发现重大污染源产生,可采用大气污染物走航系统快速反应,及时赶到事发地,进行实地污染监测和执法取证工作。同时,可采用大气污染物走航系统驻点监测的方式,在线跟踪污染治理过程,核实污染源头防治效果,分析突发事件造成的空气污染对周边地区的影响和后续防治措施。
4、污染来源分析
走航监测车作为移动检测方式,可对全市各个地区的工地、道路等无组织排放和有组织排放的污染进行实地污染来源分析,快速追踪溯源,核实污染问题的主体责任人,为监管部门的精准施策和精细管理提供技术手段。
三、装备及人员要求
1、本项目走航监测车辆、走航设备及专职驾驶人员由采购人提供。
2、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配备一名专职项目负责人,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资质;。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学历证扫描件、职称证扫描件、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最近一次的社会保险缴存证明。
3、投标人应保证走航车至少配备3名专职工作人员(司机除外),须提供专职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扫描件、学历证扫描件、职称证扫描件(如有)、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最近一次的社会保险缴存证明。
四、投标人应具有专业的走航监测和服务能力,熟悉我省重点区域或城市大气污染特征和污染源分布等情况,具有较好的污染过程分析和溯源分析基础和能力,能按照要求按时保质提供各类监测报告、分析报告等,做到问题精准、对象精准。须提交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
(1)每次走航巡查结束后出具巡查报告;
(2)车载仪器设备检测记录报告;
(3)巡查发现问题整改效果评估报告;
(4)绘制城市大气污染源分布地图,给出问题点位清单、重点优控行业和企业清单;
(5)根据地方需求开展其它走航监测,并按要求对走航监测数据进行深度分析;
二、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现更正为:
获取采购文件顺延至2023年06月27日。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上述更正内容作相应更改外,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如采购文件与本更正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请按此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宿州市淮河西路88号
联系方式: 180055703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淮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3号浙商创业大厦B幢1413室
联系方式: 159555787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楠
电 话: 15955578783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宿州市淮河西路88号
联系方式:180557887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淮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3号浙商创业大厦B幢1413室
联系方式:159555787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继丹
电 话:1595557878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P-SZCG20231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宿州市气态污染物走航监测服务、颗粒物激光雷达走航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宿州市气态污染物走航监测服务、颗粒物激光雷达走航监测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P-SZCG20231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宿州市气态污染物走航监测服务、颗粒物激光雷达走航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采购文件第三章货物服务要求现更正为: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序号 | 周期 | 主要工作内容 | 备注 |
1 | 1年 | 按采购人要求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颗粒物雷达垂直高空监测,对城市高空颗粒物分布情况进行分析,提供大气走航监测服务。 | 宿州市主城区/国控点周边/工业园区等 |
二、服务所需设备及技术指标要求;
(一)服务所需设备清单
序号 | 类别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限 |
1 | 监测服务 | 颗粒物激光雷达走航监测服务 | 1台 | 1年内走航次数不少于12次,每次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2 | 质谱仪走航监测服务 | 1台 | ||
3 | PM2.5监测仪监测服务 | 1台 | ||
4 | PM10监测仪监测服务 | 1台 | ||
5 | 氮氧化物分析仪走航监测服务 | 1台 | ||
6 | 臭氧分析仪走航监测服务 | 1台 | ||
7 | 精细化管控服务 | 大气污染源精细排查服务 | 1项 | 1年 |
8 | 污染分析及报告服务 | 1项 | 1年 | |
9 | 定制服务 | 巡查车辆(含司机) | 1辆 | 1年 |
(二)技术指标要求
1):颗粒物激光雷达性能主要指标:
1.1 | 激光雷达整机包括发射单元,接收单元,数据采集单元等同时包含一套服务端和多点监测维护客户端。(要求提供照片证明) |
1.2 | 时间分辨率:时间分辨率可调节;探测距超出6km时,单线数据时间分辨率不超过2s;(须提供CMA检测报告复印件或者省级及以上权威机构证明文件) |
1.3 | 360度水平全周期扫描时间效率:探测距离超出6km时,9分钟内完成360度水平扫描,且角分辨率≤1.5度;(提供省级及以上权威机构证明文件) |
1.4 | 空间分辨率:≤30m;可调节; |
1.5 | 水平探测距离:≥6km; |
1.6 | 人眼安全性:按照GB7247.1-2012中4类产品规定满足1M类或1类的标准,产品机身贴有5.2小节中规定的激光类别说明标记。详细分类方法依照GB7247.1-2012第八章节中的分类规定;(须提供CMA检测报告复印件或者省级及以上权威机构证明文件) |
1.7 | 光源波长:1550nm;(须提供CMA检测报告复印件或者省级及以上权威机构证明文件) |
1.8 | 光源重复频率:≤20kHz;(须提供CMA检测报告复印件或者省级及以上权威机构证明文件) |
1.9 | 输出功率不稳定度:≤4%;(须提供CMA检测报告复印件或者省级及以上权威机构证明文件) |
1.10 | 光束发散角:≤60urad;(须提供CMA检测报告复印件或者省级及以上权威机构证明文件) |
1.11 | 单个脉冲能量:探测距离≥6km时,单个脉冲能量≤70uJ;(提供CNAS认证或者省级及以上权威机构证明文件) |
1.12 | 输出平均功率:探测距离≥6km时,输出平均功率:≤800mW;(提供CNAS认证或者省级及以上权威机构证明文件) |
1.13 | 探测器:红外自由运行单光子探测器,光源波段探测效率>10%,噪声<3000Hz;红外自由运行单光子探测器,光源波段探测效率>10%,噪声<3000Hz;(提供CMA认证或者省级及以上权威机构证明文件) |
1.14 | 数据传输:支持无线/有线宽带网络数据传输; |
1.15 | 数据存储:原始探测数据可联网上传服务端,服务端可对原始数据进行各种算法的处理与保存,用户可根据实际需要调用数据; |
1.16 | 电源供应:市电220V,50Hz; |
1.17 | 平均功率:≤300W; |
1.18 | 工作环境温度:-25℃至55℃; |
1.19 | 工作湿度:10%~95%; |
1.20 | 集成度:产品集成度高,可拆分; |
2)质谱仪设备性能主要指标:
| 系统指标 | 具体情况 |
2.1 | 检测要求 | 仪器搭载在监测车上,满足可对VOCs实时在线走航监测,实现∑VOCs及单组分浓度3D-GIS可视化功能,可以给出走航路线上任意点位的∑VOCs及主要物种的浓度; |
2.2 | 分析时间 | 40μs完成全谱检测 |
2.3 | 质量检测范围 | 1~900amu |
2.4 | 检测限 | 优于0.1ppb(甲苯) |
2.5 | 载气 | 无需载气,无需采用任何高压气瓶或气体发生器 |
2.6 | 质量分辨率 | ≥900FWHM; |
2.7 | 质量精度 | 优于±0.05amu; |
2.8 | 动态检测范围 | ≥4个数量级; |
2.9 | 重复性、稳定性 | 重复性<5%,稳定性<5% |
2.10 | 真空系统 | 采用一级真空,质量分析器压强优于5E-3Pa,避免多级真空导致的系统功率大、体积大、稳定性降低的问题 |
2.11 | 安全保护系统 | 系统具有断电保护功能,在意外事件时不丢失数据,安全地自行关机,不损坏仪器系统;且对仪器AEC全自动电路控制功能(启动关闭仪器,真空压力显示、电参数读取与控制、故障判别及故障信息查询等) |
3)氮氧化物分析仪性能指标
| 系统指标 | 具体情况 |
3.1 | 预设量程 | 0-0.05, 0.1, 0.2, 0.5, 1, 2, 5, 10, 20 ppm 0-0.1, 0.2, 0.5, 1, 2, 5, 10, 20, 50 mg/m³ |
3.2 | 扩展量程 | 0-0.2, 0.5, 1, 2, 5, 10, 20, 50, 100 ppm 0-0.5, 1, 2, 5, 10, 20, 50, 100, 150 mg/m³ |
3.3 | 自定义量程范围 | 0-0.05至20ppm 0-0.1至30 mg/m³ |
3.4 | 零点噪声 | 0.2 ppb RMS(60秒平均时间) |
3.5 | 最低检测限 | 0.4 ppb (60秒平均时间) |
3.6 | 零点漂移(24h) | < 0.40 ppb |
3.7 | 跨度漂移(24h) | ±1%满量程 |
3.8 | 响应时间 (自动模式下) | 40 秒(10 秒的平均时间) 80 秒(60 秒的平均时间) 300 秒(300 秒的平均时间) |
3.9 | 精度 | ±0.4 ppb (500 ppb量程) |
3.10 | 线性 | ±1%满量程 |
3.11 | 采样流量 | 0.6-0.8升/分钟 |
3.12 | 工作温度 | 15℃-35℃ |
3.13 | 电源要求 | 100 VAC;115 VAC;220–240 VAC +/-10%@300W |
4)PM2.5监测仪性能指标
| 系统指标 | 具体情况 |
4.1 | 测量范围 | 0~1.0,2.0,3.0,5.0,10.0mg/m³ 0 ~100,1000,2000,3000,5000,10000 μg/m³) |
4.2 | 最低检测限 | 6μg/m³(0.5小时平均值),4μg/m³(1小时平均值) 3μg/m³(3小时平均值),1μg/m³(24小时平均值) |
4.3 | 分辨率 | 1μg/m³ |
4.4 | 精度(24小时平均值) | ±2.0 μg/m³ <80 μg/立方米,±4至5μg/m³ >80μg/m³ |
4.5 | 准确度 | ±5%,使用 NIST 可溯源标准膜片 |
4.6 | 流量 | 1m³/h(16.67 L/min) |
4.7 | 流量精度 | ±2%测量值 |
4.8 | 质量浓度 | 60-3600秒和24小时 |
4.9 | 工作温度 | 30-60℃ |
5)PM10监测仪性能指标
| 系统指标 | 具体情况 |
5.1 | 测量范围 | 0~1.0,2.0,3.0,5.0,10.0mg/m³ 0 ~100,1000,2000,3000,5000,10000 μg/m³) |
5.2 | 最低检测限 | 6μg/m³(0.5小时平均值),4μg/m³(1小时平均值) 3μg/m³(3小时平均值),1μg/m³(24小时平均值) |
5.3 | 分辨率 | 1μg/m³ |
5.4 | 精度(24小时平均值) | ±2.0 μg/m³ <80 μg/立方米,±4至5μg/m³ >80μg/m³ |
5.5 | 准确度 | ±5%,使用 NIST 可溯源标准膜片 |
5.6 | 流量 | 1m³/h(16.67 L/min) |
5.7 | 流量精度 | ±2%测量值 |
5.8 | 质量浓度 | 60-3600秒和24小时 |
5.9 | 工作温度 | 30-60℃ |
6)臭氧分析仪性能指标
| 系统指标 | 具体情况 |
6.1 | 预置量程 | 0-0.05, 0.1, 0.2, 0.5, 1, 2, 5, 10, 20,50,100,200 ppm 0-0.1, 0.2, 0.5, 1, 2, 5, 10, 20, 50,100,200,400 mg/m³ |
6.2 | 用户量程 | 0-0.05至200 ppm 0-0.1至400 mg/m³ |
6.3 | 零点噪音 | 0.25 ppb RMS(60秒平均时间) |
6.4 | 最低检测限 | 0.5 ppb |
6.5 | 零点漂移 | <1 ppb/24小时 |
6.6 | 响应时间 | 20秒(10秒平均时间) |
6.7 | 精度 | 1.0 ppb |
6.8 | 线性 | ±1% 满量程 |
6.9 | 采样流量 | 1 至 3 L/min。 |
7)大气走航系统软件指标
7.1 | 应实现对雷达设备的基本操作,如启停雷达、下达参数等。 |
7.2 | 软件应具备支持数据实时动态绘制扫描数据的三维图谱、时间热图、趋势图等,动态展现走航图。 |
7.3 | 软件应直接输出原始数据、消光系数、气象五参数、臭氧、PM2.5、PM10、氮氧化物等数据。 |
7.4 | 针对雷达的运行状态以及异常信息,应实时显示监控信息;通过软件查看定位状态。 |
7.5 | 系统应全自动的运行采集并存储相关数据,进行定点监测。 |
7.6 | 软件具备历史数据查看功能,可通过三维动图形式进行呈现。 |
7.7 | 地信息模块具备地图加载、缩放功能,同时具备在线地图功能,支持获取鼠标所指位置的数据。 |
(三)精细化管控服务
1)服务内容
1、常规监测
常规的走航监测主要为对全区域的颗粒物污染情况摸底排查,根据需要,在重点时段收集区域的整体污染情况,为组网监测选点做考察,同时,常规走航充分发挥移动监测的灵活优势,定期进行常规走航,有利于发现监测死角和监测盲区的污染情况,及时发现违规污染排放并制止,达到污染预防的管控效果。
2、异常情况排查
在个别监测点位数据出现异常高值时,可启动大气污染物走航系统对周边进行排查巡检,确定周边是否存在临时性污染源,同时验证监测数据异常高值是由污染源排放颗粒物引起的还是设备问题,理清责任。对存在临时污染源的请况,及时发现污染源头并采取措施及时治理。
3、污染突发事件应对
针对突发的严重污染事件,如组网监测点发现重大污染源产生,可采用大气污染物走航系统快速反应,及时赶到事发地,进行实地污染监测和执法取证工作。同时,可采用大气污染物走航系统驻点监测的方式,在线跟踪污染治理过程,核实污染源头防治效果,分析突发事件造成的空气污染对周边地区的影响和后续防治措施。
4、污染来源分析
走航监测车作为移动检测方式,可对全市各个地区的工地、道路等无组织排放和有组织排放的污染进行实地污染来源分析,快速追踪溯源,核实污染问题的主体责任人,为监管部门的精准施策和精细管理提供技术手段。
三、装备及人员要求
1、本项目走航监测车辆、走航设备及专职驾驶人员由采购人提供。
2、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配备一名专职项目负责人,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资质;。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学历证扫描件、职称证扫描件、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最近一次的社会保险缴存证明。
3、投标人应保证走航车至少配备3名专职工作人员(司机除外),须提供专职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扫描件、学历证扫描件、职称证扫描件(如有)、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最近一次的社会保险缴存证明。
四、投标人应具有专业的走航监测和服务能力,熟悉我省重点区域或城市大气污染特征和污染源分布等情况,具有较好的污染过程分析和溯源分析基础和能力,能按照要求按时保质提供各类监测报告、分析报告等,做到问题精准、对象精准。须提交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
(1)每次走航巡查结束后出具巡查报告;
(2)车载仪器设备检测记录报告;
(3)巡查发现问题整改效果评估报告;
(4)绘制城市大气污染源分布地图,给出问题点位清单、重点优控行业和企业清单;
(5)根据地方需求开展其它走航监测,并按要求对走航监测数据进行深度分析;
二、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现更正为: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审内容及标准 | 备注 |
技术分 | 技术服务水平 (54分) | 根据供应商对项目需求的理解,编写总体技术方案,满足采购人项目采购需求,按照方案的符合性、完整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独立打分: 一、服务装备支撑能力方案(21分): 1、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选型、配置描述详细、清楚,技术指标全部满足,得21分; 2、所投产品选型、配置、技术指标描述较详细、清楚,技术指标部分不满足,得15分; 3、所投产品选型、配置、技术指标描述简单,技术指标多数不满足,得10分; 4、所投产品选型、配置、技术指标无描述,技术指标不满足,得5分; 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指标视为不满足 二、精细化管控服务方案(20分) 1、投标人对本项目认识全面,能反应项目的实际需求,总体编制方案编写完整详细,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设计思路清晰,表述严谨简练,具有针对性,切合采购人实际,建设内容重点突出明确,完全符合采购人对项目建设的需求的,得 20 分; 2、投标人对本项目认识全面,能反应项目的实际需求,总体编制方案符合采购人项目建设要求,方案合理、可行、较全面,编写较为完整、设计思路清晰的,得 15分; 3、投标人对本项目有一定认识,基本反应项目的实际需求,总体编制方案符合采购人项目建设要求,方案基本合理、内容基本完整的,得10分。 4、投标人对本项目认识一般,总体实施编制方案基本符合采购人项目建设要求,方案简单,编写不够完整详细,较为模糊的,得5 分。 未提供不得分。 三、项目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13分) 1、工作进度设计合理,能够准确描述各阶段工作内容,对项目进度控制合理可行,保障措施全面、完善、内容明确的得13分; 2、工作进度设计基本合理,能够描述各阶段工作内容,对项目进度控制基本合理可行,保障措施基本完善、内容基本明确的得8分; 3、工作进度设计不合理,各阶段工作内容描述模糊,项目进度控制,保障措施不合理,内容不明确的得4分; 未提供不得分。 | |
履约能力 (36分) | 一、业绩(18分) (1)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参与大气等相关国家军事国防重点保障试验项目,得8分(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 (2)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大气污染排放监控等项目服务或相关设备销售,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10分。(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 二、相关资质(3分) (1)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 三、技术服务保证能力(15分) (一)、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能力(满分6分) (1)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每人得 3 分;副高级职称的,每人得 1 分。本项最高 6 分。 注:以上职称证书及学历学位证书均需提供相关扫描件并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从投标截止之日上溯六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料,不提供不得分。 (二)、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得分(满分9分) (1)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成员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每人得 3 分;中级职称,每人得 1 分,本项最高 9 分。 注:以上职称证书及学历学位证书均需提供相关扫描件并提供拟派项目组成员从投标截止之日上溯六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 | |
售后服务 | / | | |
商务分 (10分) | 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价格给予 /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价格标经评审满足本文件要求且在预算范围内的投标人的总报价中,最低价格为评标基准价格,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价格分分值(取小数点后两位)。 | |
获取采购文件顺延至2023年06月27日。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上述更正内容作相应更改外,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如采购文件与本更正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请按此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宿州市淮河西路88号
联系方式: 180055703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淮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3号浙商创业大厦B幢1413室
联系方式: 159555787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楠
电 话: 15955578783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宿州市淮河西路88号
联系方式:180557887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淮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3号浙商创业大厦B幢1413室
联系方式:159555787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继丹
电 话:15955578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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