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5-340111-04-01-27966
预算金额300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鲍工0551-66220391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6
公告正文
无标题文档

BH202304地块、BH202305地块工程质量检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网上招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卫岗王卫片区城市更新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2205-340111-04-01-279669、合肥市包河区卫岗王卫片区城市更新项目     1.4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包河区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卫岗王卫片区城市更新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BBWZ00094     2.3 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BBWZ00094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仙寓山路与水阳江路交口东北角、夹衖巷与平天湖路交口东北角      2.6 建设规模:BH202304地块、BH202305地块工程质量检测,其中BH202304地块位于仙寓山路与水阳江路交口东北角,用地面积约14.3亩,总建筑面积约1.9万平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0.6万平方米;BH202305地块位于夹衖巷与平天湖路交口东北角,用地面积约39.2亩,总建筑面积约9.9万平米,地上建筑面积约7.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4万平方米;项目业态为住宅。还包含3条城市支路分别为牧童路宽度约18米,长度约149米;卫岗路宽度约15米,长度约534米;平天湖路宽度约15米,长度约351米;一栋幼儿园位于BH202305地块西南角,用地面积约8.1亩,总建筑面积5401.24平方米;工程总投资约8亿元。      2.7 招标项目预计进场日期:2023年12月      2.8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备案移交止。其中建设周期约36个月,本招标文件所述建设周期(计划施工工期)仅供投标人参考。     2.9 招标范围:自项目开工直至竣工备案移交,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与工程相关且满足验收需要的一切工程检测、检验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地基基础检测、基坑变形观测、主体结构检测、主体沉降观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保温材料检测、钢结构检测,电线电缆和开关插座、室外雨污水管道CCTV 检测、地下排水管线测量、门窗性能检测(含四性检测)、幕墙工程相关检测等工程见证取样检测,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测。      2.10 项目类别:服务类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300万元      2.13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①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同时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     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须同时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钢结构、建筑节能);     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中检测费总金额不少于210万元的工程第三方检测业绩(施工单位自检业绩不予认可)。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1)检测人员岗位证书;     (2)试验检测师证书;     (3)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6日00:00至2023年12月06日09:3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039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6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6日09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3楼1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具体操作见(http://hy.ahggzyjy.com/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市包河区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51-63457790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鲍工    电 话:0551-66220391、66220387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    地 址:包河区花园大道卓越城文华园 7 号楼 4 楼 402 室    电 话:0551-63357536、63357535

12.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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