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抚州高新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抚州高新区展示馆提升改造项目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18/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28万元
招标联系人尧志刚
公告正文
抚州高新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抚州高新区展示馆提升改造项目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
[高新区]抚州高新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抚州高新区展示馆提升改造项目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2018-09-13]

抚州高新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抚州高新区展示馆提升改造项目采购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上海水晶石视觉展示有限公司提供原厂软硬件产品技术支持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8年09月13日起至2018年09月19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抚州高新区政府采购办(联系电话:0794-7069055, 地址:抚州市钟岭大道266号)和抚州高新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级(地址:抚州市钟岭大道266号,联系人:尧志刚,联系电话:0794-7069170)。
附: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采购单位 抚州高新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级
项目名称 抚州高新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抚州高新区展示馆提升改造项目采购
项目金额 5,280,000 元
专家1论证意见 因本次提升改造是在原展示馆现有基础上进行部分设计提升,效果改造,内容更新与补充,由原实施单位设计布展,能较好的保证提升改造与原展示馆项目功能的一致性和匹配性,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 侯智军 职 称 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 抚州市信息办
专家2论证意见 因本次提升改造是在原展示馆现有基础上进行部分设计提升,效果改造,内容更新与补充,由原实施单位设计布展,能较好的保证提升改造与原展示馆项目功能的一致性和匹配性,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 傅文锋 职 称 技师
工作单位 抚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专家3论证意见 因本项目提升改造在原展示馆基础上进行设计提升,效果改造,内容更新和补充,由原实施单位设计布展,能较好地保证改造与原展示馆功能的一致性和匹配性,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 李晓平 职 称 工程师
工作单位 玉茗建设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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