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河区东陵街道办事处垃圾残土清运及市政设施破损修复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述:
1、采购内容:垃圾杂物残土清运及市政设施破损修复服务
2、服务内容:对沈河区东陵街道办事处管理的区域内建筑垃圾、渣土垃圾、混合垃圾、大件杂物垃圾等进行收集运输处置以及对权属不清、居民反映强烈的市政设施破损进行修复。
3、计划采购金额40万元/年(以采购人实际发生为主)。
二、项目需求:
采购文件要求
要求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报价文件无效
★服务的基本要求
根据招标单位的要求,清理招标单位确定的垃圾清运及市政设施破损修复项目,中标单位必须安排足够的工作人员,运输车辆及工具,专门为招标单位提垃圾清运及市政设施破损修复服务。
★服务详细要求
(项目范围、人数、工作职责及人员要求,管理标准)
1.概述:对沈河区东陵街道办事处管理的区域内建筑垃圾、渣土垃圾、混合垃圾、大件杂物垃圾等进行收集运输处置以及对权属不清、居民反映强烈的市政设施破损进行修复。
2.基本要求:根据招标单位的要求,清理招标单位确定的垃圾杂物残土清运及市政设施破损修复项目,中标单位必须安排足够的工作人员,运输车辆及工具,专门为招标单位提供垃圾清运服务。
3.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单位要求的时间清理修复完毕,具体清运修复时间由采购人和中标单位约定。临时性突发工作,招标单位电话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需及时到达清运修复现场开展清运修复工作,因清运修复不及时对招标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实际情况每发生一次扣除中标单位清运费用500-5000元。
4.在履约过程中,中标单位的清运修复车辆必须外观整洁,车况良好,并符合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机动车尾气、噪音等各项指标均达到规定的检测标准,做好防污染措施,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不得沿途散落、遗漏垃圾。中标单位应自觉维护招标单位在公众中的良好形象,严禁在清运修复过程中分解垃圾或从事招标单位授权范围以外的事宜,中标单位不得将中标的垃圾清运修复业务,全部或部分转包给其他任何第三人或其他单位。
5.中标单位提交的现场由招标单位负责验收,验收通过后,中标单位向招标单位提供本政府采购合同所列明的销售发票等文件。
6.中标单位在垃圾清运及市政设施破损修复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招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7.中标人进驻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事先要征得采购人同意,按采购人划定的区域进行作业。对施工现场地下和周围的各种管线需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如造成损坏及由此引发的人身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一切后果和损失。
8. 施工技术人员、工人等特殊岗位及工种,须持证上岗。中标人必须现场设置负责人和安全员,发生安全问题,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9.严格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全部清运修复工程,保证工期。
10. 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所有安全器材全部到位后方可动工;严禁在安全隐患消除之前进行作业;现场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包括人身安全事故和施工中伤害路人及围观人群等情况)的责任全部由中标人负全责。
11.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清运,如施工过程中损坏周围建筑物、设备设施所需要的赔偿和修理全部由中标人负责。因施工破坏的公共设施,由中标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12. 加强施工现场控制,中标人在清除修复作业区域周围设置警示标识,并防止闲杂人员随意进入施工区域。对有条件的施工地段,尽量封闭施工现场;不具备条件的施工地段,严格使用警戒带清理出施工范围,并委派专人负责对行人及车辆进行提醒和疏散。
13. 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减少施工噪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采取相应防尘措施,尽量减少出现粉尘。
14. 注意防火安全,消除火灾隐患。
15. 残土清运,由中标人负责,专运垃圾车辆,作业方式及过程应遵守有关规定,并进行消纳;施工结束的作业场地,不应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16.清运修复机械及施工人员等由中标人负责。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7.采购人可24小时内随时要求中标供应商进行施工服务,随叫随到,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技术文件、资料的要求
无
★其它
附:清运服务所用项目明细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最高限价(元)
1
小金刚
台班
450
2
太拖拉
650
3
小抓钩机
1800
4
大抓钩机
3800
5
铲车
6
人工
工日
200
单价合计:
8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