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和村蔬菜大棚日光温室租赁服务(第2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27.7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8/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7.78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会计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桦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舒杨1327739689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1
公告正文
金和村蔬菜大棚日光温室租赁服务(第2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HBHCZB-2023-01(2))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
一、招标条件
本金和村蔬菜大棚日光温室租赁服务(第2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77836.00元(包含土地租金),招标人为宜昌
市夷陵区鸦鹊岭镇金和村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蔬菜大棚租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金和村蔬菜大棚日光温室租赁服务(滴2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金和村蔬菜大棚日光温室租赁服务(滴2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
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
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6.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29日08时30分到2023年08月31日17 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湖北桦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易联科技园3号楼),须提交的资
料:①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
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湖北桦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易联科技园3号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湖北桦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易联科技园3号楼)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人民政府招标办。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金和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金和村
联系人:陈会计
电 话:13477190689
电子邮件:45042890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桦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易联科技园3号楼
联系人: 张舒杨
电 话: 13277396890
电子邮件: 45042890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口张勿扬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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