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国际会展产业园综合开发项目南充国际会展产业园综合开发项目的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2021-10-22 17:10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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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计算机辅助评标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补遗书 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有关事项进行补遗,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六章第十条10.1工程建设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合理收益计算设置如下: (1)工程建设费用 各子项当年投入的工程建设费用,在园区增量收益实现且于次年甲方绩效评价完成后,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按经甲方确认的工程建设费用支付给合资公司。当年投入的工程建设费用合理收益从次年1月1日起,按工程建设费用年化投资收益率R1计算至实际支付完毕为止,甲方已支付的工程建设费用自支付当日起不再计取合理收益。 (2)其他相关费用 各子项当年投入的其他相关费用,在园区增量收益实现且于次年绩效评价完成后,甲方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确认其他相关费用。自甲方确认的合资公司实际支付其他相关费用之日起至甲方实际支付其他相关费用之日止,甲方按年化投资收益率R2计算合理收益(按实际发生天数计算)。 2、招标文件第六章第十条10.1关于园区综合开发奖补资金设置如下: (1)园区综合开发奖补资金是指在园区综合开发完成且实现的增量收益大于总投资的前提下,经绩效评价合格后,招标人给予合资公司的奖补资金,园区综合开发奖补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14500万元。 1)园区综合开发奖补资金总额计算方式为: 当增量收益减去总投资额大于合作期内经考核确认的工程建设费用总额的3.7%时,按工程建设费用总额的3.7%计算,但最高不超过14500万元; 当增量收益减去总投资额小于或等于合作期内经考核确认的工程建设费用总额的3.7%时,按增量收益减去总投资额计算,但最高不超过14500万元。 2)园区综合开发奖补资金支付方式为: 该笔资金原则上在园区综合开发完成后支付。也可根据合资公司申请分年预奖,拉通核算,多退少补。 3)园区综合开发奖补资金预奖条件: ①年度绩效考核完成并合格; ②区域内产生增量收益。 4)园区综合开发奖补资金预奖方式: 年度预奖的金额为当年工程建设费用*3%,具体计算方式在甲方和合资公司签署的《投资协议》中约定。 3、本招标文件无招标编号,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填写招标编码的均可不填写或填/。 4、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与此补遗书更正的内容不一致以补遗书为准。
南充高坪商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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