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那曲市生态振兴示范项目聂荣县美丽乡村建设垃圾分类收集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西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2/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1407003401004688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聂荣县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才旦扎西18289167000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鸿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万有1369945337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0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4
公告正文
那曲市生态振兴示范项目聂荣县美丽乡村建设垃圾分类收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04688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 一、招标条件 本那曲市生态振兴示范项目聂荣县美丽乡村建设垃圾分类收集工程(招标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04688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及援藏投资,招标人为聂荣县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新建垃圾分类打包厂294㎡,门卫室35.93㎡,户外垃圾收集点一个,室外附属工程及设备购置。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那曲市生态振兴示范项目聂荣县美丽乡村建设垃圾分类收集工程: 2.1建设地点:那曲市聂荣县; 2.2建设规模:新建垃圾分类打包厂294㎡、门卫室35.93㎡、户外垃圾收集点1个、室外附属工程及设备购置等;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那曲市生态振兴示范项目聂荣县美丽乡村建设垃圾分类收集工程: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建筑工程(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那曲市生态振兴示范项目聂荣县美丽乡村建设垃圾分类收集工程: 获取时间: 2023-02-19 20:30 -- 2023-03-02 23:59,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那曲市生态振兴示范项目聂荣县美丽乡村建设垃圾分类收集工程: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23-03-14 15:3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那曲市生态振兴示范项目聂荣县美丽乡村建设垃圾分类收集工程: 开标时间: 2023-03-14 15:3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2、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3、根据《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开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如下:①各相关投标人不需拟派注册类执业资格人员(项目经理)到开标现场,②各相关投标企业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标书,中标后招标人可自行要求中标人提供纸质标书。 4、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5月6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藏建招〔2020〕58号)文件的规定,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相关规定,从5月10日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 5、投标人应按照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信息和相关操作,否则后果自负。 6、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 7、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8、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单独送一份至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9、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藏政办法[2017]148号)、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班[2019]9号)文件 等相关内容:①本项目必须落实用工实名制;②本项目民工工资必须实行分账管理;③本项目必须在项目所在地银行设立民工工资专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聂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聂荣县人民政府 地 址: 聂荣县聂荣镇神华路 联 系 人: 才旦扎西 电 话: 18289167000 电子邮件: 1828916700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西藏鸿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祥云华府A6栋-2-101号 联 系 人: 李万有 电 话: 13699453376 电子邮件: 2532848327@qq.com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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