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双随机”检测采购项目
金额
1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9/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xyn-2023-09-05-1
预算金额10万元
招标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招标联系人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恒鑫缘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费泽东0427-322055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4
公告正文
“双随机”检测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YN-2023-09-05-1
项目名称:“双随机”检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0000.00元
最高限价:100000.00元
1、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及辽财采〔2020〕66号文件相关规定等。
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六十日内完成。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近三年内(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有过类似业绩(提供三年内合同≥三份)。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 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6日起至2023年09月08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工业街33号
方式:现场领取(可选择电子邮件获取材料,并进行电话确认)
售价:人民币元500元/本(现金),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其他说明: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均需加盖公章)。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14日10:00时(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工业街33号开标会议室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4日10:00时(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工业街33号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均需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均需加盖公章)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185042703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恒鑫缘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工业街33号开标会议室
联系方式:0427-3220559
邮箱地址: lnhxysi@163.com
开户行: 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恒鑫缘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120090001065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费泽东
电 话:0427-3220559
辽宁恒鑫缘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05日
项目概况 “双随机”检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盘锦市兴隆台区工业街33号盘锦市互联网创业大厦3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4日10:0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YN-2023-09-05-1
项目名称:“双随机”检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0000.00元
最高限价:100000.00元
包号 | 服务名称 | 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备注 |
01 | “双随机”检测 | 生活饮用水卫生 | 出厂水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 | 1家 | 详见采购文件 |
直饮水机 | 出水水质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耗氧量等 | 详见采购文件 | |||
游泳场场所 | 泳池水浑浊度、pH、游离性余氯、尿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 详见采购文件 | |||
住宿场所 | 1、棉织品外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pH 2、杯具外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 | 详见采购文件 | |||
住宿场所(有集中空调) | 1.棉织品外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pH 2.杯具外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 3.风管内表面积尘量、细菌总数、真菌总数 4.冷却水中嗜肺军团菌 | 详见采购文件 | |||
沐浴场所 | 1.棉织品外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pH 2.沐浴用水嗜肺军团菌、池水浊度 | 详见采购文件 | |||
美容美发场所 | 1.美容美发工具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 2.棉织品外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pH | 详见采购文件 | |||
学校 | 1.教室采光、照明及教室人均面积。 2.学校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 | 详见采购文件 | |||
托幼机构 | 天然采光、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照度平均值 | 详见采购文件 | |||
校外培训机构 | 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防眩光措施、室内表面反射比、装设人工照明、课桌面照度、黑板照度 | 详见采购文件 |
1、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及辽财采〔2020〕66号文件相关规定等。
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六十日内完成。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近三年内(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有过类似业绩(提供三年内合同≥三份)。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 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6日起至2023年09月08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工业街33号
方式:现场领取(可选择电子邮件获取材料,并进行电话确认)
售价:人民币元500元/本(现金),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其他说明: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均需加盖公章)。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14日10:00时(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工业街33号开标会议室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4日10:00时(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工业街33号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均需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均需加盖公章)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185042703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恒鑫缘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工业街33号开标会议室
联系方式:0427-3220559
邮箱地址: lnhxysi@163.com
开户行: 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恒鑫缘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120090001065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费泽东
电 话:0427-3220559
辽宁恒鑫缘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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